2015宣傳交通安全知識

  一、行走須知

  1、行人須在人行道內行走,沒有人行道的要靠路邊行走;

  2、行人不準在車行道 上追逐、猛跑,不準在車輛臨近時突然猛拐橫穿;

  3、不準在道 路上扒車、追車,不準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4、不準在公路上玩耍、嬉鬧;

  5、學齡前兒童在街道或公路上行走,須有成年人帶領;

  二、乘車須知

  1、不準在道路中間招呼車輛;

  2、機動車在行駛中不準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窗外;

  3、乘車時,不準站立,不準在車內吃東西;

  4、不強行上下車,做到先下後上,候車要排隊,按秩序上車;下車後要等車輛開走後再行走,如要穿越馬路,一定要確保安全的情況下穿行;

  5、不乘坐超載車輛,不乘坐無載客許可證、運動證的車輛;

  三、騎車須知

  1、未滿十二週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

  2、拐彎前須減速慢行,向後瞭望,伸手示意,不準突然拐彎;

  3、不準雙手離把,不準攀扶其他車輛或手中持物;

  4、不準車輛並行、互相追逐或曲折競駛;

  5、要經常檢查車子效能,響鈴、剎車或其他部件有問題時不能騎車,應及時修理;

  6、不準撐傘騎車,不準騎車帶人;

  7、不準在道路上學騎車;

  8、不準在車行道上停車或與機動車爭道搶行; 應急事件處理 上下樓梯,安全第一;不要追逐,不可擁擠。 打鬧玩耍,危險遊戲;生命可貴,倍加珍惜。 通過走道,不可擁擠;上操下操,特別注意。 不追不鬧,不急不躁;靠右慢行,安全記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