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五子棋比賽規則方法

  五子棋遊戲,計有世界比賽和區域比賽兩種形態。無論何種比賽形態,玩家均必須和電腦控制的幾位對手進行比賽;下面是有五子棋比賽辦法,歡迎參閱。

  五子棋比賽辦法

  競賽組織工作

  根據比賽的需要建立相應的競賽組織機構——競賽委員會,負責比賽籌備工作,處理競賽中的問題,做好比賽善後工作。主要包括:

  1. 擬定比賽計劃:確定比賽的目的、規模、時間、地點、財務預算等,並提交有關部門審批。

  2. 籌措比賽資金。

  3. 草擬並下發比賽通知和規程,並藉助各種渠道配合比賽進行宣傳。

  4. 建全各項辦事機構,組成資格審查委員會、賽風賽紀委員會、仲裁委員會,指定裁判長,聘請相應數量的裁判員。

  5. 做好比賽場地、器材等一切技術性準備工作。

  6. 提前草擬需要邀請的領導和來賓名單,並做好邀請溝通工作。

  7. 做好參賽人員的後勤保障工作。

  8. 開好裁判員會議、領隊、教練員技術會議,提出明確要求,確保比賽順利進行。

  9. 做好開、閉幕式的相關工作。

  10. 妥善處理比賽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11.做好比賽的總結、善後工作。

  比賽的種類

  l. 個人比賽

  計算個人成績的比賽。

  2. 團體比賽

  計算運動隊團體成績的比賽。

  ***1*** 分臺定人制:事先規定各隊出場臺數,各隊在報名時須排定本隊棋手的臺次順序號,比賽時按臺次順序分臺進行,不得更改臺次。

  排定臺次順序的原則是:等級分高低,現有段位級別,比賽成績名次等。如報名的臺次順序與競賽委員會掌握的不符,則競賽委員會有權按上述原則更改臺次順序,但應通知此隊。

  ***2*** 分臺換人制:准許各參賽隊報一定名額的替補隊員,但不論正式或替補隊員均應排定一定的臺次順序號,排列原則同分臺定人制。各輪比賽出場可有所不同,但臺次順序從小號位到大號位不得顛倒,如出場順序為1、2、5、6而不可以1、6、2,5。

  ***3*** 臨時定臺製:各隊在每一場比賽開始前,臨時排定本隊出場臺次順序,與對方隊相應臺次棋手對弈。

  ***4*** 全隊輪賽制***舍維寧根制***:一方所有隊員與另一方所有隊員逐一對弈。

  ***5*** 隊員總分制:按照各參賽棋手在個人比賽中取得的成績來計算單位團體成績。

  3. 段級位比賽

  考核棋手技術水平的比賽。

  比賽方法

  1. 淘汰制比賽

  淘汰制比賽即優選法,就是將所有參賽棋手***或隊***按淘汰賽表格編排成一定的比賽順序,由相鄰的兩名棋手***或隊***進行比賽,敗者被淘汰,勝者進入下一輪比賽,直到淘汰剩最後一名棋手***或隊***,這名棋手***或隊***即為冠軍,比賽也就全部結束。

  淘汰制比賽一般專指單敗淘汰制。

  2. 迴圈制比賽

  迴圈制比賽就是使參加比賽的各名棋手***或隊***互相之間均直接比賽一次。迴圈賽又可分單迴圈賽、雙迴圈賽等。

  3. 積分編排制比賽

  以積分相同或相近為主要原則進行編排的個人***或團體***比賽。

  4. 組合賽制比賽

  將比賽分成階段,在不同階段根據情況採用不同的比賽賽制進行比賽。

  5. 擂臺賽

  用打擂臺的方式進行團體對抗賽,一般各方棋手出場人數相同,各方棋手輪流出場,敗一場的棋手不再參賽,凡一方最後一位棋手敗北,則本隊比賽結束。結束比賽越早的隊名次越靠後,比賽到還有一個隊餘有棋手沒有敗北或未出場,則此隊為冠軍,比賽全部結束。

  6. 對抗賽

  對抗賽有多種形式,主要有個人對抗賽和團體對抗賽。

  個人對抗賽:是兩名棋手之間進行的雙輪或多輪的比賽。

  團體對抗賽:用集體的方式進行的對抗賽,一般兩隊出場選手相同,一方棋手按臺次與對方棋手比賽一局或多局,最後計算各方每名棋手的得分和作為團隊總分,得分高的隊獲勝。

  舍維寧根制對抗賽:是兩隊之間每名棋手都要進行對抗的團體對抗賽。

  成績和名次

  1. 不論次、場、局記分,比賽勝者均記1分,和者記0.5分,負者記0分。

  2. 淘汰制比賽不必記分,後被淘汰者名次列前,未被淘汰者為冠軍。可用附加賽的方法決出並列的2個第3名,4個第5名,8個第9名等棋手的名次。

  3. 迴圈制比賽

  ***l*** 個人賽

  根據個人積分排定名次,分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個人積分相同,則按下列原則依次比較區分名次。

  A 小分***Sonneborn-Berger制個人賽分,即比較累積個人所勝對手積分,加上所和對手積分的一半***分高者名次列前。

  B 比較勝局,勝局多者名次列前。

  C 如仍相同,則可名次並列。如不能並列,則可用加賽快棋或抽籤方法區分名次。

  ***2*** 團體賽

  根據各隊次分排定名次,分高者名次列前。

  如果各隊次分相同,則按以下原則依次比較區分名次,分高者名次列前

  A 各隊總局分

  B 小分***Sonneborn-Berger制團體賽分,即對各隊時的得分率乘以該隊得分的總和***分高者名次列前。

  C 從第一臺開始依次比較各臺積分,分高者列前。

  D 如仍相同,可並列名次。如不可並列,則可用加賽快棋或抽籤的方法區分名次。

  4. 積分編排制比賽

  ***l*** 個人賽

  依據個人積分排定名次,高者名次列前。

  如個人積分相同,則按下列原則依次比較區分名次。

  A 對手平均等級分

  B 對手分***Buchholz制***,即累積所有相遇過的對手積分和,高者名次列前。

  C 中間對手分***Buchholz制中間值法***,扣除一個或幾個積分最高或最低的對手後,累積所有相遇過的對手積分和,高者名次列前。

  D 比較總勝局,高者名次列前。

  E 如仍相同,則可名次並列。如不允許並列,則可用加賽快棋或抽籤方法區分名次。

  ***2*** 團體賽

  依據團體次分排定名次,高者列前。

  如團體次分相同,則按下列原則依次比較,區分名次。

  A 對手次分***Buchholz制***,高者名次列前。

  B中間對手次分***Buchholz制中間值法***,高者名次列前。

  C 比較局分***團體總局分***,高者名次列前。

  依次比較由高到低***1-n臺***的局分,高者名次列前。

  如仍相同,可並列名次。如不允許並列,則可採用加賽快棋或抽籤的方法區分名次。

  5. 棋手退出比賽***包括棄權者***。

  有棋手***或隊***退出比賽是在比賽尚未開始前,時間允許,可考慮重新抽籤或個別棋手***或隊***調動組別。

  在迴圈制比賽和積分編排制比賽中,如在比賽開始後,有棋手***或隊***退出比賽,凡已賽局***次、場***數不足總輪數的一半,則已賽部分無效;如已賽部分已達到總輪數的一半,則以後輪次均當作對手勝,已賽部分成績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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