債券有什麼樣的特徵

  債券是一種金融產品,一直一直以來廣受追捧,下面小編帶大家看看債券都有哪些特點。

  債券***bond***,是一種金融契約,是政府、金融機構、工商企業等直接向社會借債籌措資金時,向投資者發行,同時承諾按一定利率支付利息並按約定條件償還本金的債權債務憑證。債券的本質是債的證明書,具有法律效力。債券購買者或投資者與發行者之間是一種債權債務關係,債券發行人即債務人,投資者***債券購買者***即債權人。債券是一種有價證券。由於債券的利息通常是事先確定的,所以債券是固定利息證券***定息證券***的一種。在金融市場發達的國家和地區,債券可以上市流通。人們對債券不恰當的投機行為,例如無貨沽空,可導致金融市場的動盪。在中國,比較典型的政府債券是國庫券。

  債券雖然種類很多,但無論是哪種債券,都應該具備三個方面的特徵:

  第一,安全。即指債券的持有人到期能夠無條件的收回。

  第二,流動。指債券作為持有者的一種投資活動,有隨時能夠兌現的可能,以應付急用。

  第三,經濟收益。指債券到期後不僅可以收回本金,而且在債務期限內能得到應有的補償。從另一個角度講,通過證券交易市場上的買賣活動,債券投資者也能從中取得經濟收益。

  債券的上述三個特徵,涉及到債券的發行與流通的全過程,任何一個方面或有關環節處理不當,都有可能導致債券市場出現挫折。

  從債券的特徵可以看出它與股票有著本質的區別。具體表現在:

  區別一, 兩者的性質不一樣。債券是發券人發出的一種承擔償付本息的債務憑證,表示對發券人的債權,債券的持有者與發行者之間處於相互對立的地位,所反映的是典型的債權債務關係。債券的持有者並不是企業的主人,僅僅享有法律上所規定的債權人的權利,他既無權參加企業的經營管理,也不直接承擔企業的經營風險。用發行債券所籌集的資金只是企業的借人資金,企業對之只有使用權,而無所有權。而股票是股份企業發給股東的人股憑證,股票的持有者是企業的股東,股東與企業間不存在債權債務關係,股東享有對股份的自益權和共益權,作為企業的主人,股東有直接參與企業經營管理的權利,享有法律上所規定的權利和義務,同時要依法承擔企業經營的一切風險,且投資於股票的本金不能從股票的發行企業獲得,企業通過發行股票所籌集到的資金是它的自有資金,企業可任意支配,只要企業不發生破產、倒閉現象,這些資金永遠都會在生產經營中發揮作用。

  區別二,債券、股票發行單位的要求不完全相同。由於債券債息是一種債務支出,所以債券既可以由具有盈利能力的各類產業企業發行,也可以由具有固定收人和付息能力的各級政府及其部門發行,而股票的發行主體所支付的股息、紅利等則來自於發行主體的盈利郊分,所以股票只能由具有盈利能力的各類產業企業及金融系統企業發行。

  區別三,債息、股息各自的來源不同,付息的先後次序也不相同。如前所述,債息是一種債務支出,對企業來講雖然最終來源於企業的盈利部分,但在付息期限內,無論企業盈利還是虧損都必須按期文付,對於政府及其部門來說,彼息則可能來源於財政收人、稅收收入等等,穩定可作,在支付期限內是完全能夠支付的,而股息則是股份企業收益的分配,是企業利潤的一部分,企業只有在盈利的前提下才能分派股息。而且債券也擁有優先於股票獲得債息或清償利餘財產的權利。因為債息的支付是無條件的絕對的,而股息的支付前提是有盈利,同時清償剩餘財產按先外後內原則,通常股票持有者也只擁有名義上的剩餘財產清償***分權***權利。

  區別四,債券和股票因所承擔的風險不同,其各自收益也有差別。債券的收益相對而言是比較穩定的,無論企業實際生產經營業績如何,無論政府及其部門封政收支等情況如何,一定要按照原協議按期支付利息和歸還本金,債券持有者風險很小,甚至一點風險也沒有***對政府債券講***,如小有損失,也只是因為通貨膨脹的影響而使得實際收益小於名義收益或由於銀行利率上調高於債息率所遭受微小損失***後者因發行債券時考慮較多的因素,債息率的確定是最重要的,它高於銀行利率以吸引投資者,所以債息率低於銀行利率的現象難以發生***,而股票的收益不固定,企業實際生產經營業績突出,股息就多,收益可觀,企業生產經營業績不佳甚至破產時,股息收入就少,甚至沒有,即使在證券流通市場上,股票市場行情瞬息萬變,股票價格漲跌幅度較大,因此所進受損失的風險係數大於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