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激勵科技人員創業創新政策
人才是創新的根基,創新驅動實質上是人才驅動,下面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四川為激勵科技人員創新創業出臺什麼政策。
:加大創新創業人才引進支援力度
對從國***境***外、省外來川創新創業的高層次人才及團隊,符合《四川省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援辦法***試行***》規定條件的,優先納入省“千人計劃”,最高給予個人200萬元的一次性安家補助和團隊500萬元的專案資助,並在崗位激勵、專案和平臺建設等方面給予持續支援。探索外籍人才擔任新型科研機構事業單位法人代表、相關駐外機構負責人制度。
企事業單位引進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可破格參加高階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申報和評審。具有較高學術水平和科研成果、創新創業業績顯著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事業單位,可直接授予其名譽教授、特聘教授等榮譽稱號或聘為特聘研究員,不納入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管理,享受相應崗位待遇。
允許引進的外籍創新創業人才,依託在川企事業單位領銜實施省科技計劃專案、申報省科學技術獎、創辦科技型企業、開展創新活動,享受省內科研活動同等政策支援。國內外來川創新創業人才,對我省科學技術進步、經濟社會發展作出貢獻的,經評定給予“四川省科技進步獎、科技傑出貢獻獎”“四川傑出人才獎”“天府友誼獎”等表彰和獎勵。
對引進的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等高層次人才來川創新創業,且為省內企業發展和地方財稅增收作出突出貢獻的,由相應本級財政予以獎勵。
省內科技人員與引進高層次人才條件、層次相當的,在崗位激勵、專案和平臺建設等方面參照執行省高層次人才特殊支援政策。
:完善引進創新創業人才配套服務
建立黨政領導幹部直接聯絡人才機制,支援各地和重點園區普遍建設創新創業服務平臺,為引進人才提供專業化服務,優先安排就診醫療、子女入學和住房保障等。
引進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不受住所、居住年限、年齡等條件限制,選擇在居住地或工作地落戶。經省人才主管部門認定的外籍高層次人才,可在抵達口岸申請人才簽證,入境後可憑相關證明材料申請5年有效的工作類居留許可。逐步建立完善高層次人才從工作居留向永久居留的轉換機制,為外籍高層次人才申請永久居留開闢綠色通道,對納入國家“千人計劃”等重點引才計劃備案專案的人選申請永久居留的,予以優先辦理。
人才集聚的大型企事業單位和產業園區可利用自用存量用地,建設不超過專案總建築面積15%的公共租賃住房***單位租賃房***等配套服務設施,符合相關政策的,可採用劃撥方式供地。鼓勵市***州***、縣***市、區***、產業園區和企業向引進的科技創新創業人才提供租房補貼。
引進的產業發展急需緊缺人才申請輪候公共租賃住房,不受繳納社會保險時間限制。支援用人單位通過提供購房房貸貼息、房租補貼等形式解決人才住房問題。
:擴大企事業單位引進創新創業人才自主權
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事業單位可設定特設崗位引進高層次人才,不受崗位總量、崗位等級、結構比例限制,引進到事業單位工作的可根據崗位需要和具體條件實施聘用。
引進高層次人才到事業單位工作,用人單位在編制員額內直接辦理入編手續,不受用編進人計劃限制;已滿編超編的,可按程式申請使用人才專項事業編制,辦理入編手續,待自然減員後,改為佔用用人單位編制。
支援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和國有企業等企事業單位依託重大科技創新專案,建立合同管理、議價薪酬、異地工作等用人模式,改革薪酬分配製度,探索年薪制、協議工資制及股權、期權、分紅等激勵措施。採用年薪制、協議工資制、專案工資等方式引進高層次人才且入選省級及以上人才引進計劃的,所需薪酬計入當年單位工資總額,不作為工資總額基數。
:加大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支援力度
對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專案,省級引導基金可給予股權投資支援。擴大政府天使投資引導基金規模,帶動社會資本共同加大對中小企業創新創業的投入。完善商業銀行與風險投資、天使資本的投貸聯動模式,緩解人才創業初期融資難題。
鼓勵金融機構對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融資給予無需擔保抵押的平價貸款。鼓勵市***州***、縣***市、區***財政設立人才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吸引社會資本、風險投資進入人才科技創新領域,形成的專案增值收益等可按一定比例用於獎勵基金管理團隊和天使投資其他參與人。
對省內外高等學校、科研院所、醫療衛生機構等事業單位科技人員在川創辦科技型企業,按規定給予財政資金補貼和獎勵,加大省級科技計劃專案、科技型中小企業技術創新資金、科技服務業發展專項資金和四川省創新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對新註冊的初創期科技型中小微企業及新建高新技術企業的支援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