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轉入需要什麼資料

  當我們在對社保轉移需要什麼手續問題進行回答的時候,就應該要對社保轉移定義有所瞭解。社保轉入的條件是是什麼,社保轉入需要準備哪些材料。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關於,給大家作為參考,歡迎閱讀!

  北京個人社保轉入所需資料

事項名稱 個人委託存檔人員辦理社會保險轉入
行使依據 1、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3號)
2、關於印發《關於貫徹實施<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有關問題的具體辦法》的通知 (京勞社養髮【2007】21號)
3、關於貫徹實施《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勞社養髮【2007】29號)
4、關於實施《北京市基本養老保險規定》過程中若干問題處理辦法的通知(京勞社養髮【2007】31號)
5、關於下發《北京市個體勞動者、自由職業人員參加社會保險試行辦法》的通知(京勞險發【1999】8號)
6、關於北京市個人委託存檔人員社會保險費實行按月扣繳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勞社保發【2005】90號)
7、關於印發《關於超過國家規定勞動年齡的本市城鎮人員社會保險有關問題的處理辦法》的通知(京勞社養髮【2005】111號)
8、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90號)
9、關於印發《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實施辦法》的通知(京勞社失發【1999】129號)
10、關於執行《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京勞社失發【2000】245號)
11、關於執行《北京市失業保險規定》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勞社就發【2008】27號)
12、北京市基本醫療保險規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58號)
13、關於規範基本醫療保險繳費年限認定及醫療保險費補繳等相關問題的通知(京人社辦發【2009】55號)
14、關於靈活就業人員門(急)診報銷有關問題的通知(京勞社醫發【2009】56號)
辦理主體 受委託單位
申請材料 申請材料要求及注意事項: 申辦人提交的申辦材料齊全、規範、有效
 
辦理條件 在我中心個人存檔人員,每月1-20日之間,可以自由職業者身份在我中心辦理繳納當月養老、失業、醫療三項社會保險的業務。
辦理過程 1、提交申報材料。
2、填寫《北京市社會保險個人資訊登記表》(表三十四);
3、簽訂《個人委託存檔人員繳納社會保險費協議書》(一式兩份);
4、領取告知單;個人根據繳費標準,在郵政存摺(或京卡借記卡)中足額預存應扣繳的社會保險費用。
收費依據和標準 無收費
法定期限 無法定期限
承諾期限 無承諾期限
辦理部門 北京市西城區人才交流服務中心
辦理地點 西城區德外塔院衚衕8號; 西城區南新華街58號(廠甸市場三層)
聯絡電話 010-59657945,010-63170716
監督電話 010-59657878
辦公時間
法定節假日辦公時間 不辦公
工作日上午辦公時間 8:30—12:00
工作日下午辦公時間 1:30—5:00

  社保轉移流程手續

  一、轉移年齡規定:

  男性參保人滿50週歲,女性參保人滿40 週歲,不用立即辦轉移,等到達到法定退休年齡,再將養老保險關係和基金轉到待遇領取地。如果男性參保人不滿50週歲,女性參保人不滿40週歲,到外地就業參保的,可將原工作地的養老保險關係和基金轉移到新的就業地。

  二、社保轉出手續:

  方法:本人持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到參保地的社保服務視窗申請開具《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參保人在外地就業並參保後,可向新參保地的社保機構出示原工作地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申請將原工作地的養老保險關係轉入。

  三、社保轉入手續:

  方法:本人憑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以及異地社保機構出具的《基本養老保險參保繳費憑證》,但單位的所屬社保經辦機構申請轉入異地的養老保險關係和基金。新舊參保地的社保機構通過在國家或省的資訊平臺進行聯絡以及養老保險關係的轉移、接續。一般情況下,參保人不用兩地跑。

  四、跨省轉移的基金轉移標準:

  1、個人賬戶儲存額:1998年1月1日之前按個人繳費累計本息計算轉移,1998年1月1日之後按計入個人賬戶的全部儲存額計算轉移。

  2、統籌基金***單位繳納***:以本人1998年1月1日之後各年度實際繳費工資為基數,按12%的總和轉移,參保繳費不足一年的,按實際繳費月數計算轉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