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校園環境的通告

  為創造良好、和諧的校園環境,對校園環境進行整治,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供大家參考!

  範文一

  為切實加強我區校園周邊環境監管,維護校園周邊環境秩序。按照區委、區政府工作要求,珠泉小學範圍內開展校園周邊市容環境整治行動,現將整治事項通告如下:

  一、嚴禁在學校周邊從事無證照流動經營活動,嚴厲打擊流動經營、佔道經營行為;

  二、嚴肅查處校園周邊出店經營現象,對隨意佔用人行道經營的商家責令限期整改,保證學生上學、放學能夠順暢通行;

  三、校園周邊亂豎亂立、亂懸亂掛、亂塗亂畫的廣告牌匾、條幅及牆體廣告等進行統一清理,確保校園周邊的空中和立面環境整齊、有序;四、嚴把食品安全關。對學校周邊的個體飲食店鋪,要求亮證經營,從業人員要有體檢報告,否則,將依法取締。五、對不聽勸阻仍非法經營或未在規定時限內自行整改的違法行為,珠泉小學將會同珠泉派出所及珠泉綜合執法大隊將依法強制執行,並對業主從重處罰。

  特此通告

  珠泉小學

  年9月8日

  範文二

  各位教工、學生及家屬同志們:

  為創造良好、和諧的校園環境,迎接90年校慶,根據《哈爾濱市城市綠化條例》、《哈爾濱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以及哈工大《衛生管理條例》中的有關規定,特通告如下:

  一、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道路兩側和公共場地堆放物料,搭建建築物、構築物或者其他設施。

  二、禁止在道路及其他公共場所的樹木和護欄、路牌、線杆等設施上吊掛、晾晒物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建築物、構築物、樹木或者其他設施上塗寫、刻畫、張貼。

  三、校區內不準飼養雞、鴨等家禽、家畜。

  四、居民飼養寵物和信鴿,不得影響公共環境衛生;寵物在公共場所排放的糞便,其攜帶者應及時清除。

  五、禁止在公共場所堆放雜物、丟棄廢棄物。

  六、任何人不準從樓上拋撒垃圾。

  七、單位和個人裝修房屋產生的垃圾,應當在管理單位指定的地點臨時堆放、及時自行清運或者委託校園管理部清運。

  八、工程施工產生的建築垃圾和渣土等固體廢棄物,應當按規定進行收集、運輸、處理。

  九、在綠地內,禁止有下列行為:

  ***一***踐踏草坪,損壞設施;

  ***二***放牧牲畜,遛放寵物;

  ***三***打柴割草,種植農作物;

  ***四***挖坑取土,傾倒垃圾;

  ***五***晾晒物品及其他有害綠地的行為。

  十、任何單位和個人不準有下列損壞樹木的行為:

  ***一***剝皮、挖根;

  ***二***就樹搭棚、架設線纜;

  ***三***攀登樹木或者折枝;

  ***四***刻畫、釘釘、拴繩掛物;

  ***五***在距離樹木1米以內堆放物料,2米以內挖沙取土、挖坑;

  ***六***向樹木根部傾倒危害樹木生長的物質及其他有礙樹木生長的行為。

  通告發布之日起,請各位教工、學生及家屬同志們按照通告內容認真貫徹執行。2008年4月7日後未清理的物品將按無主處理。

  特此通告。

  哈爾濱工業大學後勤工作處

  哈爾濱工業大學後勤集團

  年三月二十七日

  範文三

  校屬各單位:

  為迎接2014年南昌市“國家衛生城市”複審,積極響應市委、市政府鞏固國家衛生城動員大會的號召,按照《南昌市迎接“國家衛生城市”複審工作實施方案》要求,同時維護校園衛生環境,預防、控制疾病傳播,保障廣大師生員工學習、生活的正常進行,即日起,嚴禁在校園公共場所養雞、養狗及損毀綠地種菜。

  請違禁養雞、養狗和損毀綠地種菜人員務必在4月30前自行處理,主動糾正違禁行為。請校屬各單位對本單位違禁人員進行督促,幫助其糾正違禁行為。

  2014年5月1日起,學校後勤與校園管理處、保衛處將進行全面清查。如發現仍有在公共場所養雞、養狗及損毀綠地種菜的現象將嚴格進行清理,並在全校通報違禁人員及其所在單位。

  特此通告

  江西農業大學後勤與校園管理處

  江西農業大學保衛處

  年四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