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與被愛更幸福辯論材料

  愛與被愛誰更幸福這個辯題裡面有三樣東西需要討論——愛,被愛,幸福。那麼如何從這個辯題下手呢?今天小編給大家分享一篇愛與被愛更幸福的辯論範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愛與被愛更幸福立論稿

  正方:愛比更愛更幸福

  愛是人類最基本的情感,它包括纏綿悱惻的愛情,血濃於水的親情,相知相喜的友愛,樸實集中的不愛,幸福是什麼?幸福可以是生活環境改善後帶來的愉悅,也可以是人的價值實現過程中帶來的滿足,但是比較而言,後者是更為本質,更為深層的幸福,我們說愛比被愛更幸福,是因為愛比被愛,更能產生也更能維繫幸福。

  首先從愛與被愛產生幸福來看,一方面愛與幸福的聯絡,更為緊密,愛的幸福是主體主動付出愛之後帶來的滿足,這種幸福是主動形成的。而被愛的幸福是主體受到他人或社會關愛帶來的愉悅,它因愛而起,是被動激發的,如果刻意追求被愛還容易導致虛榮和失落,與幸福南轅北轍。另一方面愛的幸福感受,更為豐富,被愛得到的幸福,被愛者自身是無法決定也無法把握的,而在愛中,我們可以自主地選擇愛的物件和愛的方式。我們鍾愛生活伴侶,疼愛親人朋友,關愛鰥寡孤獨,熱愛國家民族,全方位的愛,讓我們感受到了更廣泛、更豐富的幸福。恰如弗羅姆所說,付出比獲得帶來更多幸福,不是因為付出是一種犧牲,而是因為付出表現了向善的人性。其次從愛與被愛維繫幸福來看,一方面持久的幸福,只有在人際關愛中才有可能實現,如果一個社會強調被愛更幸福,人人都追求被愛,人人都想著自己的幸福,就容易引發社會的衝突和矛盾。但如果我們倡導愛更幸福,每個人都懂得去關愛他人,關愛社會,那麼更有利於和諧的社會秩序建立,從而得到更為長久的幸福。

  古人云:仁者愛人。今人也說:助人為快樂之本,表達的就是這個意思。另一方面愛能讓我們感受到更深層更本質的幸福,因為幸福的真諦就是人的價值實現帶來的滿足,而真正的愛是付出和奉獻不以獲得和索取作為前提,而恰恰是這種無所求的價值趨向,讓幸福在奉獻中昇華,從而得到更高的幸福境界。

  崇高的母愛,相聚的情愛,相知的友愛,構成了幸福的源頭活水。像曼德拉、南丁戈爾、德來修女,這樣無私的愛的奉獻,讓幸福永遠不衰竭。所以朋友當你生命中第一次通過被愛而感到快樂時,你嚐到了幸福;但當你生命中第一次因為愛而感到滿足時,你讀懂了幸福。

  反方:被愛比愛更幸福

  謝謝主席,大家好!當我第一次聽到愛與被愛這個題目的時候,縈繞在我腦海裡的一直是我的父親。小時候冬天很冷,父親總是幫我捂熱被窩,自己卻凍得直哆嗦。我睡著了,還愛蹬被子,父親就夜裡爬起來好多遍幫我蓋被,這個習慣甚至一直持續到我長大,一直到我出國唸書,他還時常會從夢裡驚醒,然後站在我那空空的床前發呆。其實我的父親很普通,可是他那深沉的父愛,真的讓我覺得自己就是這個世界上最幸福的人。其實我們每個人都被不同的愛包圍著,那麼為什麼被愛的時候,就更幸福呢?首先作為我們普通人來說,愛是期待回報的,當我愛上一個男孩子的時候,我會期待他有朝一日也能愛上我,好好呵護我,關心我。這樣有期待的愛,如果美夢成真,那自然是最好不過了,但是如果很不幸,這份期待沒有得到回報,那麼對於被愛的人來說,還是會因為被人欣賞關心和支援,而感到很幸福,而付出這份愛的人卻是希望破滅,又如何從一份破滅的希望中,尋求到更多的幸福呢? 其次,除了期待回報的愛以外,我們當然還有很偉大不求回報的愛,但是這些人付出他們偉大的愛的時候,是寧願用自己的幸福去換取別人的幸福,比如說,德來修女、當她無私的照顧那些孤兒和流浪者的時候,是放棄了自己原先平靜安寧的生活,來到貧窮動盪的加爾各答,以至於自己長期積勞成疾,腳都變形了。又比如說在新加坡還有批陪讀媽媽,她們為了照顧自己的孩子,寧願放棄原先在家鄉優越的工作環境,來到異鄉打工,端盤子。這些犧牲了自己幸福的人,與那些得到幸福被愛的人相比較誰更幸福呢?最後我們今天的討論,還要比較兩種特殊情況,一種就是被愛的破例,也就是被你不愛的人愛,這時候也許我們不會接受這份愛,但同樣會因為被人欣賞、關心而感到深深的滿足。而另一種呢,則是付出愛的時候,愛上一個不愛你的人,這時候的失落悵惘,又怎會很幸福,一個人墜入情網了,還很難自拔,即使被對方拋棄了,還要無可救藥的繼續愛下去,這時候您還能說愛比被愛更幸福嗎?

  綜上所述,無論是期待回報的愛,還是不求回報的愛,無論是一廂情願的愛,還是兩情相悅的愛,都是被愛更幸福。我真誠希望有一天這個世界能充滿愛,讓我們每個人都能體會到被愛的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