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人物毛邦初簡介

  毛邦初是蔣介石原配夫人毛福梅的親侄子,畢業於黃埔三期,深受蔣介石信賴。下面小編就帶大家一起來詳細瞭解下吧。

  毛邦初人物簡介

  毛邦初是蔣介石原配夫人毛福梅的親侄子,畢業於黃埔三期,深受蔣介石信賴。毛邦初曾參加過第一次東征、平定滇、桂軍閥叛亂等,曾籌建航空學校,後晉升為空軍中將,獲青天白日勳章。1949年去了臺灣,後因貪汙、挪用公款事件遂攜眷屬定居墨西哥,繼遷居美國,最終於1987年在洛杉磯去世。

  毛邦初人物生平

  1935年9月7日敘任空軍上校。1936年12月任國民政府航空委員會委員,1937年1月1日獲頒五等雲麾勳章。同年5月任空軍南昌第三軍區司令。1938年3月任國民政府航空委員會軍令廳廳長。1940年5月25日晉升空軍少將,同年8月19日升任航空委員會副主任兼軍令廳廳長,並出任空軍第一路司令。1941年3月26日增設空軍總指揮部,毛邦初任總指揮。1943年1月21日復任航空委員會副主任。1944年8月14日獲頒青天白日勳章。1945年5月,選任國民黨第六屆中央執行委員會候補委員。抗日戰爭勝利後,任國民政府航空委員會駐美國代表及聯合國安全理事會軍事參謀團中國代表團成員。1946年6月29日任國民政府參謀本部空軍總司令部副司令,曾代表國民政府常駐美國,後晉升空軍中將。1949年去臺灣,1951年受命赴美國購置飛機,遂攜眷屬定居墨西哥,繼遷居美國。1987年逝於洛杉磯。

  毛邦初害高志航

  高志航因為被內奸出賣,命喪黃泉。有人認為這個內奸是毛邦初,事實上,這個可能性非常的少。因為毛邦初與高志航的關係一向不錯,而且作為高志航的上司,毛邦初不可能因為所謂的“嫉妒”而間接殺害高志航,畢竟高志航活著,更能為他創造好名聲。

  毛邦初事件

  時光流至1949年1月,內外交困的蔣介石被迫第三次下野。下野之前,蔣曾密令毛邦初把軍購公款1000萬美元轉入其在美個人賬戶,以免遭美國凍結,並規定:動用此款須由俞國華、毛邦初兩人同時具名,但如遇緊急情況,毛邦初個人也有支配權。蔣未曾想到,正是自己的這個命令,正是這個自己高度信任的毛邦初,後來不僅膽敢將此鉅款貪汙挪用,而且還利用複雜多變的國際政治形勢挾洋自重、反噬自己,陷自己於政治上極為被動之境。

  “毛邦初案”爆發之日,正值美國參議院討論軍援臺灣之時,故美方對蔣予“毛案”的處置十分關注。美國駐“中華民國”公使藍欽建議“外交部長”葉公超採取緊急措施,敦促毛將公款賬冊及檔案交出,如毛拒交,可徵詢律師意見,由律師展開訴訟程式。藍欽還建議:“毛案”如循法律渠道解決,則“中華民國”政府必須首先取消毛邦初的外交官身分,即剝奪其外交豁免權,如此,即使美方給予毛政治庇護,也可以追究其法律責任。

  由於毛邦初對臺灣方面的敦促置若罔聞,並一意孤行,蔣介石不得不親自主持會議,決定派員赴華盛頓興訟,循司法渠道對“毛案”進行處理。

  1951年11月19日,即華盛頓地方法院原定“毛案”的開庭日,毛邦初通過律師在紐約發表宣告稱:蔣介石已非“中華民國”合法總統,而是篡位者,李宗仁才是合法總統。故華盛頓地方法院依據蔣“政府”提出的訴狀採取法律行動是不合法的。11月24日,美國各報登載了李宗仁於11月9日致華盛頓地方法院的信,信中稱自己才是中華民國的合法總統,毛邦初及向惟萱的職務是由他任命的,故蔣政府所提訴訟無效。11月29日,聯邦法院開庭,判決:立即封閉空軍駐美辦事處,延長禁止毛動用公款的時限。

  1952年2月,大勢已去的毛邦初未待法院最終審決,改名王景納斯,攜款潛逃到墨西哥。臺灣當局向墨西哥交涉引渡毛邦初,毛於1952年8月9日被墨西哥警方逮捕,但墨政府基於政治考量不批准引渡申請,而1954年6月23日,美國哥倫比亞特區法院判決臺灣當局勝訴,可向被告索還近636萬餘美元,凡在美國與瑞士等地各銀行中毛名下各種貨幣、存款與國庫券均歸臺灣當局所有;其他試圖追回公款的從屬訴訟案則持續進行。由於毛在銀行公款除190萬美元無記名美國國庫券外,大抵已追回,臺灣當局毛案專門委員會最後決定儘快結案,以節省律師與其他辦案費用。

  1955年5月間,墨西哥法院將毛開釋。1958年末臺灣當局與毛邦初達成和解,毛留下部分公款,交回其餘國庫券,其他從屬案件一律不再追究。至此,轟動一時且令蔣介石頭痛不已的“毛邦初事件”終於畫上了句號。毛後來定居洛杉磯,1987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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