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研究生留學一年的費用是多少

  申請美國留學的學生不少,那麼美國研究生留學一年的費用情況是如何呢?這是很多學生比較感興趣的問題。下面是小編分享的美國研究生留學一年的費用,一起來看看吧。

  美國研究生留學一年的費用

  研究生美國留學一年費用之學費和雜費:$20,000-$35,000

  美國研究生留學費用中學費是以一個學年計算,約從每年9月到來年5月,共9個月;有些大學還提供暑期課程***6月-8月***。一些大學學費是統一的,有一些則根據學時收費。每個學校對外籍學生的收費有所不同。雜費大致包括:綜合醫療保險費$500-$800、學生活動費$500-$1000。

  研究生美國留學一年費用之膳食和宿舍:平均$10,000

  一些學校要求學生住在學校宿舍,至少第一年是這樣。也有一些學校,學生可以走讀。走讀生比住校生省錢,但增加了交通費。學校設定的膳食是學校食堂提供的常規食物。宿舍費用是指明雙人合住一室,需要了解住宿費是否已包括床上用品***被子、枕頭、毯子***和基本的寢室服務。倘若您暑期住校,食宿費用的預算需增加三個月。

  美國研究生留學一年費用之書本和必需品:平均$800。學校會估算每學年的書本和必需品的費用。如果您計劃學習的領域需要專門的必需品,如機械、藝術、電影,您的消費就要比普通的高。

  研究生美國留學一年費用之交通:平均$600

  學校的交通費預算通常不包括您在美國與中國之間的國際旅費,所以您得加上這一段的雙程費用。美國研究生留學費用如果您計劃由住讀改為走讀,那您得負擔當地的交通費用。

  研究生美國留學一年費用之個人耗費:平均$1,000

  美國研究生留學費用這些花費包括基本生活用品、服務、活動等,如洗衣服、看電影、做運動。另外需包括健康保險。如果您有眷屬或特殊的醫療需要,您的生活費將增加很多。

  隨著國際文化、經濟交流加強。國內大學生也越來越多的選擇到一些發達國家進行留學深造。特別是美國留學,一直是國內大學生留學讀研嚮往地。

  研究生留學美國費用申請條件和申請的擔保費用

  美國留學讀研條件:國內本科四年級在讀或本科已經畢業的留學,可以申請美國碩士或者博士

  美國研究生留學的語言要求和美國留學研究生兩年課程的擔保費用

  各專業美國研究生留學學費

  法學院:每年43,000***美金***到35,000左右。

  目前大學排名前五的學校學費分別為:耶魯大學$43,750,哈佛大學$39,325,斯坦福$39,316,哥倫比亞大學$43,470,紐約大學$40,890。

  商學院:每年$46,000到$39,000左右。

  具體學校美國研究生留學費用:哈佛$41,900,斯坦福$45,921,賓州大學$41,950,麻省理工$44,556,西北大學***Kellogg***$43,935。

  工程學院:每年$3,5000到$1,5000左右。

  麻省理工$32,750,斯坦福$37,110,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14,998,伊利諾斯

  美國留學掙取生活補貼的三種途徑

  一、獎學金***Scholarship and Financial Aid***

  獎學金來源通常可分為校內與校外兩種。校外獎學金通常競爭相當激烈,但金額大,榮譽也高。有興趣的同學可到外籍學生辦公室***OISS或ISC***找一本“Graduate & Postdoctoral Extra-mural Support”手冊***免費索取***,上面列有詳細的獎學金專案申請辦法,頗值得參考。最近國內也有提供給留學生的獎學金,都值得一試。此外,有些獎學金是專門針對女性或研究婦女問題而設的,如美方美國研究生留學一年的費用UW***American Association of University Women***的International Fellowship和PEO***Philanthropic Educational Organization***的 Peace Fellowship。除此之外,UCLA校友會***Phi Beta Kappa Alumni***的獎學金,也是每年皆有的。這些獎學金雖然金額各異,但來自各地的同學都可申請。金錢上的援助固然重要,然而通過這些獎學金更可增加參與學術社交活動的機會,利於開拓視野、拓展人脈。

  至於校內的獎學金可分為Merit-based與Need-based兩種,各向不同單位申請,申請的條件亦不相同,但可同時申請。以下是這兩種獎學金的詳細描述:

  A.Merit-based Financial Aid

  此類獎學金以學業、教授推薦及相關能力為主要的稽核依據。另外,語文能力與身份也是某些獎學金稽核時考慮的因素。此類獎學金多是向各院系所申請,申請的時限依種類而有所不同,申請到的機會亦依系別、組別有相當大的差距。具體的資料可向各院系辦公室、學長及負責的教授詢問。此類獎學金又分如下幾種:

  1***Fellowship:通常包括學費和生活費,也有的只包括其中之一,授予成績優異的學生,沒有工作的責任。雖然Fellowship種類很多,但其中許多因限制資格為美國居民而不適合持學生簽證的中國學生申請。有興趣的申請者須多加留意訊息及有關規定。

  2***Non-resident Tuition Waiver:減免外州生學費,因名額有限,通常授予TA與成績優異的學生。各系的機會有所不同,通常申請截止日期為1月中旬,想爭取者應及早準備並通知繫上。若指導教授願意幫忙,也可申請到一至三學季的Waiver。

  3***Teaching Assistant***TA***:由各系稽核授予,負責帶實驗或講習課,有的也參與改作業與考卷。由於直接和學生接觸,對語文的要求較高,因此有些系會要求通過ESL的語言測驗才能獲得TA資格。如能全年擔任,薪水足供所需。有的TA同時獲得一至三學季的Non-resident Tuition Waiver,對其財務大有助益。

  4***Research Assistant:由各教授自行選用,協助進行其研究計劃,另一方面研究結果也可成為自己的論文資料。因各教授情況不一,最好的方法就是直接向他們詢問其研究興趣、方向、現有計劃和聘用你為其研究助理***RA***的可能性及時間。通常,優良的學業成績、上課時的表現,平日找他們討論功課與研究方向均可增進他們對你各方面的印象與認識,從而提高獲選的機會。若能受聘全年任職,因仍須自負學費,薪水所得勉強可供全年所需。少數系所的advisor亦提供Non-resident Tuition Waiver給RA,欲知詳情須詢問指導教授。

  5***Reader:協助教授改作業,每週時數為數小時至19小時不等,僅學期中有薪水,賺的錢僅夠貼補生活費。各科目的reader大多於開學前臨時聘任,須向任課老師打聽與申請,手續則經各系辦公室。初進學校未取得RA或TA前可考慮擔任reader。

  B.Need-based Financial Aid

  由Financial Aid Office提供的兩種補助金為Grant-in-aid與Work Study。Grant-in-aid補助部分學費,不須工作。Work Study補助僱主,由僱主付你薪水,以增加你找到On-Campus Job的機會。有興趣者,不妨向繫上或研究生辦公室***Murphy Hall#1220***洽詢。此外,如遇緊急事故,可向OISS申請Emergency loan。此為一種臨時性貸款,隨時可以提出申請,但數額不大,通常在$500至$1000之間,且須在30天內償還。

  二、校內的工作***On-Campus Job***

  UCLA校內的工作不少,其中多數屬於服務性質,外籍學生申請校內工作,只要每週不超過20小時,沒有其他限制,假期中工作時數可高達每週40小時。其種類有在圖書館、Ackerman union 或學校其他區域的Student Store內打工;Medical Center內亦有各種不同的工作,諸如飼養動物,資料輸入***data entry***等;會寫程式的同學也可注意有些系所會聘用Part-time的程式設計師***programmer***;各公佈欄、ASUCLA Personnel Department和Placement and Career Planning Center***PCPC***也有家教的廣告和服務。這些工作因性質不同,所付的薪水差別很大,但因所花的時間對自己的學業沒有幫助,同學們在任職之前,最好先考慮一下自己的時間和精力,以免影響學業。

  校內工作機會的訊息來源非常廣泛,除了前述特定機構的工作可直接前往負責部門詢問申請外,還可到PCPC看當時的On-Campus Job Listing,注意校報Daily Bulletin上的廣告和平常各公佈欄上的招貼。另外通過已在校內任職的同學,也可找到許多不為人知的好機會。找工作時,完善的準備、誠懇與信心及不斷的嘗試是成功的不二法門。

  最後要提醒同學的是,申請任何獎學金或工作,個人的履歷表***Resume或Curriculum Vitae***及資料需準備齊全,最好能請繫上有經驗的老師或同學予以修改***包括格式及文法***。多多請教前人經驗,再接再厲,總會有所收穫。

  三、校外的工作***Off-Campus Job***

  自1991年10月移民法修訂後,對外籍學生校外工作的規定有重大改變。新移民法取消了畢業前的實習***pre-completion practical training ***和經濟上的需求***economic necessity***兩種打工機會。取而代之的是先期校外就業***Pilot Off-Campus Employment***的規定。持F1簽證的學生在校一學年後無須經濟理由即可向OISS申請校外工作許可***Employment Authorization***。但新法要求,僱主須先刊登徵人廣告,以證明無美國人適任該項工作,且薪資不得低於該地區同類工作的平均水平。因此僱主僱用外籍學生的意願也大幅降低。雖然新法對外籍學生校外工作不做限制,但若未畢業,合法的校外工作機會甚微。

  另外,某些科系可能規定學生於學期中到校外實習***curricular practical training***。但如果Full-time實習超過12個月以上,畢業後的實習***post-completion practical training***可能被取消。有關詳情及申請表請向OISS詢問索取。

  校外的工作因無限制,訊息來源非常多,通常可參考PCPC的資料與各報紙的廣告。此外,通過繫上或教授的介紹亦可找到和專長相近的暑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