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外申請註冊商標的途徑
國外申請註冊商標有什麼途徑?註冊商標的流程其實也不難的,小編把整理好的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國外申請商標註冊的途徑
向國外申請商標註冊的途徑有以下幾種方式:
1、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同時向部分或全部成員國提出。截止到2003年12月31日,馬德里聯盟共有72個成員國。
2、按巴黎公約或雙邊協議或對等原則,單獨向某一國家提出註冊申請。
3、通過地區性公約組織提交申請,以獲得該組織成員國的商標保護***如歐盟商標、非洲智慧財產權組織等***。
中國的企業可以根據自己的產品或服務主要開闢的國際市場,來選擇自己的商標進軍國際市場的方式。由於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具有手續簡便、費用低廉、時間快捷等優點,越來越受到企業的青睞。
如何在國外註冊商標,國外註冊商標流程
1、註冊前的準備工作
在國外申請商標註冊前,需要做以下兩方面的準備工作:
***1***情況瞭解:為了申辦商標註冊,需要了解註冊國的商標法規和習慣做法。其中包括:申請商標註冊的手續及檔案要求;商品分類的要求,其中包括:申請商標註冊的手續及檔案要求;商品分類的要求;有關國家商標註冊禁止使用的內容;註冊種類;意見書取得原則;是否需要提供國內的商標註冊證明;代理註冊人及收情況;等等。
***2***檔案準備:各國對商標註冊的申請,儘管要求不完全一致,但一般必須提供下列檔案:
申請書。申請書中應寫明申請註冊商標的名稱和圖樣;使用該商標的商品類別及商品名稱;申請人的名稱及地址。另可根據需要,提供必要的證明或說明。
委託書。在國外申辦商標註冊事宜一般都是由註冊國指定的商標代理人代為辦理。因此,我國商標申請人必須委託商標代理人辦理。委託他人代辦商標註冊,必須提供委託書。對委託書有統一格式要求的,應按統一格式填寫。委託書需要公證認證的,要辦理公證認證手續。
本國註冊證件。申請註冊需要提供本國註冊證件的,應當提供;如需提供原件而又有困難的,可由國商標局出具證明;如需公證的應辦理公證手續。
國籍證明書。到國外申請商標註冊,必須提交證明申請人國籍的檔案,國籍證明需要公證認證的,應辦理公證認證手續。
商品單。對申請註冊商標使用的商品應列商品清單,並要符合註冊國商品分類的要求。
商標圖樣。要送交25份黑白圖樣;圖樣有顏色要求的,要在申請書上註明,並按要求提供圖樣顏色。
商標印板。這是供註冊國接受申請後印制商標公告用的,申請註冊時就應備齊。
2、申請註冊與核准註冊
***9月22日,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釋出了《申請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具體辦法》。該《辦法》對我國商標到馬德里聯盟其餘27個成員國申請註冊,從申請人資格、申請步驟、有效期等方面,提出了明確要求。
***1***申請人資格。申請商標國際註冊的,必須首先在我國商標註冊或者獲得商標初步審定,並且必須符合下列條件之一:在我國設有真實效的工商營業場所;在我國有住所;擁有我國國籍。
***2***選擇申請方式。申請方式有直接制和代理制兩種。直接制:申請商標國際註冊及其他有關商標事宜,可以直接到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辦理。此種方式,申請人填寫申請書。代理制:申請人若不便直接到商標局辦理商標國際註冊的,可以委託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代理組織代理申請。
凡辦理馬德里商標國際註冊的,必須通過商標局向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國際局提出。通過代理組織辦理的,由代理組織向商標局遞交各種申請。
臺灣同胞或國僑民申請商標國標註冊的,可以通過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指定的代理組織代理,也可以到商標局辦理。
***3***填寫申請書。申請人決定了申請方式後,必須按要求填寫申請書,而且要一式3份。申請書的內容包括:申請人名稱、詳細地址及***:委託代理應寫明代理人的名稱、詳細地址及***;在我國註冊或初步審定商標的申請日期與編號,註冊或初審日期和編號;商標黑白複製件1份;申請把顏色作為商標一部分予以保護的,應指出申請保護的顏色或顏色組合,並附送該商標彩色複製件1份;商標使用的商品,並用準確的語言表示《商標註冊用商品和服務國際分類》的類別順序排列;指定保護的國家***可以是馬德里聯盟的一個或多個國家,但不能包括中國***;註冊費金額、付款方式、日期和付款人等。
***4***申請附件。應附的申請附件包括:我國商標註冊證影印件1份或初步審定證明1份;通過代理組織代理的,應附代理人委託書1份;在中國無真實有效的工商營業場所,無住所的中國僑民,需提供經公證的中國國籍證明1份;付款證明1份。
***5***申請的幾項具體要求:一是商標國際註冊申請人必須與國家註冊或初步審定的商標註冊人名義一致;二是申請書填報的商品不得超過國家註冊和初步審定的商品範圍;三是申請必須使用法語;四是申請表格一律用打字機填寫。
***6***按規定繳納註冊費和手續費。我國商標申請人申請商標國際註冊,必須賂世界智慧財產權組織國際局繳納基本註冊費,若需要時還要繳納附加註冊費、補充註冊費或其他規定的規費。向國際局繳納註冊費應以瑞士法郎或收費標準等值的美元或港幣付款,外加手續費。通過中國銀行轉帳、匯款等方式交商標局,也可直接交商標局轉交國際局。
手續費是在上列費用之外,由國家商標局收取的費用,申請人應在繳納註冊費和規費的同時,向商標局繳納。
***7***註冊。國際局收到商標局轉去的申請以後,認為手齊備、商品類別及商品名稱填寫正確,即予註冊;手續不齊備者,暫緩註冊,並通知商標局。商標局應自接到國際通知的20天內,通知申請人齊備手續。申請人應在限期內補齊手續,逾期不補的,視為自動放棄申請。
申請國際註冊的商標一經註冊,即由國際局公告,併發給註冊證。商標局在收到國際局的註冊證之日起20天內,以掛號信寄交申請人或代理組織。
何為國際註冊轉為國家註冊申請
根據《馬德里議定書》九條之五和《共同實施細則》第22條的規定,將一項國際註冊轉為國家註冊申請,是指自國際註冊之日起五年內,由於基礎申請或基礎註冊被全部或部分駁回、過期、放棄、登出或無效,原屬局向國際局申請撤銷該項國際註冊所列的全部或部分商品和服務,原國際註冊的申請人向其國際註冊曾有效的某締約方主管局提交同一商標的註冊申請時,該申請應以其國際註冊日或後期指定日為申請日期,並且如果該項國際註冊曾享有優先權,此申請亦應享有同樣的優先權,條件是:
***一***此申請於國際註冊被撤銷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
***二***申請中所列商品和服務實際包括在國際註冊的商品和服務中;
***三***申請符合所適用法律的一切規定,包括費用的規定。
如何轉為國家註冊申請
***一***申請人應通過代理組織向商標局提出申請。
***二***申請人應使用國內註冊申請的中文書式,並應按照商品和服務分類表申報具體的商品名稱和服務專案。
***三***申請人提交申請時,應先由國際處稽核國際註冊日期、優先權日、國際註冊的撤銷日期以及商品和、或服務的範圍。如發現問題,由國際註冊處與代理組織聯絡補正事宜,在規定期限內未補正的退回申請。
***四***經稽核無誤後,國際註冊處在申請書上另附一表格,加註國際註冊轉為國家註冊申請後確定的申請日期或優先權日期,並交申請人。
***五***申請人將申請書和表格交至通達商標服務中心受理科,該科編定申請日和申請號,之後,該申請進入正常國內審查程式。
***六***國際註冊轉為國家註冊申請的,按一標一類申請,每份申請交納1000元規費。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