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複審需要多久
商標複審是指:根據商標法實施條例第28條的規定,商標評審委員會有權審理商標註冊複審案件、商標異議複審案件和商標撤銷複審案件。小編把整理好的商標複審時間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商標駁回複審需要多長時間
當事人應按商標法的規定,收到國家商標局駁回通知之日起的15日內,將《駁回商標複審申請書》交送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複審,同時附送《商標註冊申請書》、《商標駁回通知書》等材料。
在駁回複審申請書中,當事人應當明確提出複審的請求,提供有關事實和證據,並陳述國家商標局對註冊申請駁回不成立的理由。商標評審委員會收到當事人的申請,經形式審查***如形式審查不合格將不予受理,如材料不足將要求限期補齊***,認為申請人的複審申請滿足法定的形式要件,商標評審委員會受理申請,並對商標局駁回決定的合法性和申請人申請複審的事實、理由、請求等進行全面的審查評議。
商標駁回複審程式中,由於不涉及當事人質證問題,故商標評審委員會一般不適用公開評審程式。經審查評議後,商標評審委員會將其做出的決定書面通知商標駁回複審申請人。商標評審委員會決定應予以初步審定的商標,即移交國家商標局辦理初步審定並公告。
如當事人在收到國家商標局駁回通知之日起15日內,沒有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出駁回複審申請的,商標局的駁回通知書發生法律效力。
完成整個商標駁回複審程式大約需要一年到一年半左右的時間。
哪些人可以申請商標異議
提出商標異議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標註冊人,也可以是非商標註冊人,既可以是企業、事業單位,也可以是個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商標異議程式的設定,旨在加強社會公眾對商標審查工作的監督,減少審查工作的失誤,強化商標意識,給予註冊在先的商標權人及其他利害關係人一次保護自身權益的機會,杜絕權利衝突後患的發生。異議人可以是註冊商標權人,商標註冊申請在先的申請人等利害關係人,也可以是任何其他公民或法人。
商標駁回複審流程是怎樣的
申請商標駁回複審應依據《商標法》第三十二條和《商標評審規則》的規定進行。
1、申請人資格:必須是被商標局駁回商標註冊申請的原申請人。
2、申請的時限:商標註冊申請人收到商標局對該商標註冊申請的《商標核駁通知書》之日起,十五天內申請複審。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當理由遲延的,可以在期滿前申請延期三十天,是否准許延期,由商標評審委員會決定。
3、申請複審的書件:
***1***申請人應當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駁回商標註冊申請複審申請書》***申請人應認真填寫申請書,特別是要填寫充足的複審理由***;
***2***同時附送:蓋有商標局“駁回”印章的《商標註冊申請書》原件;
***3***《商標核駁通知書》原件;
***4***商標圖樣***原圖樣10張***;
***5***商標局寄送商標核駁通知的信封***用以確定複審是否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
***6***其他有關證明材料和實物證據;
***7***申請人需要在提出評審申請後補充有關證據材料的,應當在申請書中宣告,並自提交申請書之日起3個月內提交與申請書相同份數的證據材料;未在申請書中宣告或者期滿未提交的,視為放棄補充有關證據材料;
***8***其它要求:提交原《商標註冊申請書》的商標,商品、服務及所填寫的其它內容不能作任何改動。
4、評審規費:申請複審的應繳納商標駁回複審申請規費,目前的收費標準是每件申請1500元。
5、商標評審委員會自收到《駁回商標註冊申請複審申請書》之日起三十天內,經審查認為符合法定受理條件的,予以受理並書面通知申請人;認為不符合法定條件的,書面通知申請人不予受理,並說明理由。
6、商標評審委員會認為申請基本符合法定條件,但需要補正的,可以限期補正;限期內未作補正的,不予受理,書面通知申請人,並退回全部申請書件。
商標相同或者相似怎麼辦?
認定商標相同或者近似按照以下原則進行:
***一***以相關公眾的一般注意力為標準;
***二***既要進行對商標的整體比對,又要進行對商標主要部分的比對,比對應當在比對物件隔離的狀態下分別進行;
***三***判斷商標是否近似,應當考慮請求保護註冊商標的顯著性和知名度。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商標複審時間,希望能對大家有所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