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黑板報文字

  法治是一個文明社會不可或缺的支柱,我國明確提出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的目標已經有十多年了,在法治建設的各個方面都取得了巨大的進步。小編為大家彙總了一些 ,大家可作為參考,希望大家能夠獲得幫助:

  內容:法律問題

  給同學們出一個題目:同學們都坐過公交車,又一次,從湘潭到湘鄉大巴上,擠滿了乘客,車還沒有到站的時候,司機緊急踩剎車,車子一晃,有一個小青年出於本能,一把抓住了身旁一位女生的衣服,把女生的裙子扯破了。怎麼辦?誰來賠?是小青年賠?還是司機賠?還是公交公司賠?還是女生自認倒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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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這就是一個法律問題。依照法律規定處理好了這個問題,就可以化解矛盾;處理不好,就可能因這一件小事引發打架鬥毆,引發刑事案件。這個題目還沒有完:女生的裙子被撕破了,她對小青年說:你要陪我裙子,花了300多元呢!小青年說:我憑什麼賠,車踩急剎,不是我故意的!這時女生的哥哥不高興了,車子又晃了一些,他乘機將手臂一抬,將小青年的牙齒碰掉二顆,然後說聲:對不起,我不是故意的,是車子一晃,碰到了你的。

  這又出來一個法律問題:怎麼算是不小心碰掉的,怎麼算是故意打掉的?不小心碰掉別人二顆牙怎麼處理?故意打掉別人二顆牙怎麼處理?上面一個故事,涉及二個法律部門。不小心撕破了別人裙子,屬於民法調整的範圍,協商不成可以到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如果故意打掉別人二棵牙,問題就比較嚴重了,構成了輕傷,涉嫌犯罪, 。這就是法律所要解決的問題,這就是律師所要研究的問題。一提“律師”,同學們可能首先想到“打官司”。打官司,找律師;犯了罪,請律師;遇到法律問題,諮詢律師等;律師在法治社會的政治經濟生活和社會各個領域,發揮著越來越來越多的作用。

  現在我要講的第一個問題是:故意犯罪都是有理由的。犯罪的原因從犯罪者主觀上分析,就是法律上說的犯罪的動機和目的,拿我們平時的話來講,就是犯罪的理由。我辦過很多青少年刑事案子,和罪犯有不少的交流,也查閱過不少有關青少年犯罪的資料,歸納一點:這些故意犯罪都是有理由的!

  犯罪的理由很多,比如有的是圖財,因為上網,沒有錢了,就偷同學錢,或者去威脅低年級同學,要錢;還有的是感情原因導致因愛生恨,特別是我們青少年,風華正茂、意氣風發,不甘服輸、好勝心強,感情豐富、稜角分明,這是青少年的優點,是走向成功的動力,但引導不好也容易走向反面,容量走向極端——他欺負了我,他汙辱了我,他侵犯了我,他戲弄了我,我就那麼好欺負啊?我咽不下這口氣!怎麼辦?一念之差,就可能作出激的行為,出現違法犯罪的問題。

  剛才舉過的例子,公共汽車上打掉別人的門牙是有理由的,因為小青年撕破了妹妹的裙子沒有賠錢,因恨產生報復。早幾年,雲南大學生化學院的大學生馬加爵殺死了他的四名同學,案件震驚全國,他殺人也是有理由的,並且這個理由非常簡單:五個人一塊打牌,他們四人人誣陷馬加爵偷牌,誣陷馬加爵偷牌,馬加爵無處講理去,所以氣急殺了他們;犯罪是要付出沉重代價的,犯罪的成本很高很高。作為律師,總是要為犯了罪的人說話,總要找各種理由,爭取減輕或者免除對犯罪嫌疑人的處罰。但是,我要告訴大家的是:律師可以幫你維護法律的公平,但律師無法補償你的犯罪行為所付出的代價,律師無法免除罪犯的懲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