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商鋪租賃合同
商鋪租賃合同糾紛在目前民事案件審判活動中佔據了較大比例,因此簽訂時需要格外注意,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感謝您的閱讀。
範文1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2013年 7月17日就甲方所有的 昌平區流星花園三區39號樓房屋簽訂《房屋租賃合同》,由乙方承租該房屋用於房地產經紀業務,租期自 2013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現乙方由於經營政策調整,無法繼續承租該房屋,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解除該房屋租賃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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