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洛芬口服溶液說明書

  布洛芬口服溶液用於減輕中度疼痛,如關節痛、神經痛、肌肉痛、偏頭痛、頭痛、牙痛,也可用於減輕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那麼是怎麼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你整理的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用!

  

  【藥品名稱】

  通用名稱:布洛芬口服溶液

  商品名稱:布洛芬口服溶液

  英文名稱:Ibuprofen Oral Solution

  【主要成份】 布洛芬。

  【性 狀】 本品為棕色液體。

  【適應症/功能主治】 用於減輕中度疼痛,如關節痛、神經痛、肌肉痛、偏頭痛、頭痛、牙痛,也可用於減輕普通感冒或流行性感冒引起的發熱。

  【規格型號】10ml*6支

  【用法用量】口服。12歲以下小兒用量見下表: 年齡***歲***1-3,體重***公斤***10-15,一次用量***毫升***4,次數:若持續疼痛或發熱,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1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年齡***歲***4-6,體重***公斤***16-21,一次用量***毫升***5,次數:若持續疼痛或發熱,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1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年齡***歲***7-9,體重***公斤***22-27,一次用量***毫升***8,次數:若持續疼痛或發熱,可間隔4~6小時重複用藥1次,24小時不超過4次

  【不良反應】 1.少數病人可出現噁心、嘔吐、胃燒灼感或輕度消化不良、胃腸道潰瘍及出血、轉氨酶升高、頭痛、頭暈、耳鳴、視力模糊、精神緊張、嗜睡、下肢水腫或體重驟增。 2.罕見皮疹、過敏性腎炎、膀胱炎、腎病綜合徵、腎乳頭壞死或腎功能衰竭、支氣管痙攣。

  【禁 忌】 1.對其他非甾體抗炎藥過敏者禁用。 2.對阿司匹林過敏的哮喘患者禁用。

  【注意事項】 1.本品為對症治療藥,不宜長期或大量使用,用於止痛不得超過5天,用於解熱不得超過3天,症狀不緩解,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2.有下列情況患者慎用:支氣管哮喘、肝腎功能不全、凝血機制或血小板功能障礙***如血友病***。 3.下列情況患者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有消化性潰瘍史、胃腸道出血、心功能不全、高血壓。 4.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5.不能同時服用其他含有解熱鎮痛藥的藥品***如某些複方抗感冒藥***。 6.如服用過量或出現嚴重不良反應,應立即就醫。 7.對本品過敏者禁用,過敏體質者慎用。 8.本品性狀發生改變時禁止使用。 9.請將本品放在兒童不能接觸的地方。 10.兒童必須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藥品,使用本品前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兒童用藥】尚不明確。

  【老年患者用藥】尚不明確。

  【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尚不明確。

  【藥物相互作用】 1.本品與其他解熱、鎮痛、抗炎藥物同用時可增加胃腸道的不良反應,並可能導致潰瘍。 2.本品與肝素、雙香豆素等抗凝藥同用時,可導致凝血酶原時間延長,增加出血傾向。 3.本品與地高辛、甲氨蝶呤、口服降血糖藥物同用時,能使這些藥物的血藥濃度增高,不宜同用。 4.本品與呋塞米***呋喃苯胺酸***同用時,後者的排鈉和降壓作用減弱;與抗高血壓藥同用時,也降低後者的降壓效果。 5.如與其他藥物同時使用可能會發生藥物相互作用,詳情請諮詢醫師或藥師。

  【藥物過量】尚不明確。

  【藥理毒理】本品能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具有鎮痛、解熱和抗炎的作用。

  【藥代動力學】尚不明確。

  【貯 藏】密封儲存。

  【包 裝】10ml*6支/盒。

  【有 效 期】24 月

  【批准文號】國藥準字H20055492

  吃了過期的布洛芬口服溶液怎麼辦

  如果使用變質的藥物,不僅沒有治療效果,還會造成細菌感染。所以如果您不小心服用了過期的布洛芬口服溶液,此時應該注意多喝水,多排尿,儘快讓藥物排出體外,還要密切留意自己的狀況。

  由於過期的藥品會產生無法估計的副作用,所以如果您在服用過期的布洛芬口服溶液後出現了不良反應,必要時則應及時前往醫院進行科學檢查,排除其他藥物的干擾,用以確認導致不良反應的真正誘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