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名近義詞及詞語解釋
很多詞語我們要一起學習。以下是小編給大家精選整理的著名的近義詞及解釋,歡迎大家閱讀,供您參考。
著名近義詞:
知名,出名,有名,聞名,
【拼音】zhù míng
【注音】ㄓㄨˋ ㄇㄧㄥˊ
【英譯】Write book ;Marked;Outstanding
【反義詞】無名
【近義詞】知名[1]
【輸入法】鄭碼:EBM,U:8457,GBK:D6F8
【筆畫數】11
【部首】艹
【筆順編號】12212132511
【基本解釋】在某個領域、範圍內非常有名。
【詳細解釋】
出處
《東周列國志》第四回:“莊公曰:‘制邑巖險著名,先王遺命,不許分封。除此之外,無不奉命。’” 詳解 著
1、顯明,顯出:~名。~稱。顯~。昭~。卓~。
2、寫文章,寫書:~述。編~。~書立說。
3、寫作出來書或文章:名~。巨~。遺~。譯~。~作。
4、古同“貯”,居積。 [形]
⑴ ***形聲。從艹,者聲。“艹”長在地面上,表示顯露。本義:明顯,顯著;突出*** 同本義 [Marked;Remarkable] 著,明也。——《小爾雅》
名著而男女有別。——《禮記·大傳》
著不息者,天也。——《禮記·樂記》
宋人有酤酒者,升概甚平,遇客甚謹,為酒甚美,縣幟甚高著。——《韓非子·外儲說右上》
王氏門強,汝兄弟尚幼,不欲使此聲著。——《世說新語·仇隙》
此臣素著狂直於也。——《漢書·朱雲傳》
⑵ 又如:著海內***天下著名***;昭著***明顯***;卓著***突出好***;著姓***有顯著名聲家族;使姓氏顯著***;著號***著名;著稱***
5.動詞,顯現;顯揚
其不善而著其善。——《禮記·大學》
誠則形,形則著。——《禮記·中庸》
而日月之名久著於天地。——《韓非子·功名》
病鄭也。著鄭伯之罪也。——《穀梁傳·僖公六年》
信義著於四海。——《三國志·諸葛亮傳》
以著其潔。——唐·柳宗元《柳河東集》
最著者二。——清·侯方域《壯悔堂文集》
又
華林部獨著。
又如:頗著成效;著白***明白***;著相***佛教語。有意識地表現出來形象狀態***
6.動詞,寫作;撰述,用文字顯明地表述 [Write]
始知文章合為時而著,歌詩合為事而作。——白居易《與元九書》
僕誠已著此書。——漢·司馬遷《報任安書》
著《靈憲》。——《後漢書·張衡傳》
著書之日。——唐·柳宗元《柳河東集》
攜所著書。——清·梁啟超《譚嗣同傳》
著之於所進呈書之中。——清·梁啟超《譚嗣同傳》
又如:著作郎***主管天下文章、著作官吏***;著作人***古人稱為著作者。指書籍作者***;編著***參考利用已有資料寫成書***
7.動詞,畫圖
堯、舜所以昌,桀、紂所以亡,皆著於堂。——《淮南子》
8.動詞,明瞭 彼知丘之著於己也。——《莊子》
9.動詞,登記,記載 [register;record] 荊州非少人也,而著籍者寡。——《論遊戶自實》
又如:著令***書面寫定規章制度***;著名***寫上名字或名稱***;著籍***記姓名於宮門門籍;記名於某學者門下為弟子;登記在戶籍上***
***6***動詞,標出
書其賈數而著其物,若今時題署物。——《周禮》
***7***動詞,建立;引申為成就 [found]
故先王著其教焉。——《禮記》
又如:著庸***立功***;著稱***命名。給予名稱*** 9.名詞,作品 [Work]。如:名著***有價值出名著作***;原著***著作原本***;論著***帶有研究性著作***;新著
10.名詞,土著。指定居不遷人 [Native;Original inhabitants]
流民佔著者五萬餘口。——《後漢書》
另見zhāo;zháo;zhe;zhuó
11.名詞,名是每個人代號。姓氏是公共,
名是個人。歷朝歷代命名習慣,反映了一定時期內社會意識形態。由於人們所屬民族、社會、歷史、宗教信仰、道德傳統及文化修養不同,其命名習慣也很不相同。
“名”產生也是在氏族社會時期,同時也是人個體意識逐漸覺醒必然結果。《說文》對名這樣解釋:“名,自命也。從口夕,夕者,冥也,冥不相見,故以口自名”。意為,黃昏後,天暗黑不能相認識,各以代號稱。這便是名由來。這多少有些傳說意味。人們發現使用“名”便利性,便逐漸通行起來,使得人皆有名,並對命“名”講究起來。實際上,名出現是私有制經濟出現後必然產物。古時天下為公,一個部落一個名號,黃帝、炎帝、共工、蚩尤都是部落名。
據《周禮》“婚生三月而加名”,嬰兒出生三個月後由父親取名,我們現在所看見最早名是商代人名。當時習慣,崇尚以天干為名。也往往以其生日干支來命名,主要以天干命名,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個天干***。如太乙,成湯***天乙***,太丁,盤庚,帝辛***紂***外丙、仲壬、太甲……武丁***盤庚曾孫***。陳夢家《殷商卜辭綜述》認為:太康***即大庚***,仲康***中庚***,少康***少庚***等。周代以後對命名有所講究。春秋魯桓公六年***705***魯桓公問命名應遵守禮節時,大夫申 提出“信”“義”“象”“假”“類”五條***“五則”***。到戰國時,很多貴族通過占卜來給自己兒子命名,如屈原***皇攬揆餘初度兮,肇錫餘以嘉名***。隨著儒學興起,對起名講究越來越複雜,成書於戰國年間《周禮》中對命名除了前面提主要注意五條之外,還規定了“六不”。即⑴不以國⑵不以官⑶不以山川⑷不以隱疾⑸不以畜牲⑹不以器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