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髮店合夥協議書模板
理髮店投資少,回報快,近幾年發展迅速。那麼理髮店合夥協議書又是怎麼一回事呢?小編為你整理了一些,希望你喜歡。
篇一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誠信、友好、互助的原則共同經營****美髮店事務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作時間: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第二條:出資方式: 甲乙雙方分別出資 元***大寫 : ***作為店面裝修、
購置更新裝置等專案的啟動資金。如首期出資不夠支出,甲乙雙方再分別等額籌款。所出資投入的資金,不得中途抽回,直至本協議終止時一併清算。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合夥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2、兩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
3、合夥人月收益由工資***工資標準另行制定***和分紅兩部分構成,並與出勤情況掛鉤,計算方法如下: 甲方收入=工資+純利潤×50%+***乙方缺勤天數—甲方缺勤天數***×***月純利潤/180*** 乙方收入=工資+純利潤×50%+***甲方缺勤天數—乙方缺勤天數***×***月純利潤/180*** 分配說明:缺勤一天扣除月純利潤的1/180,即月純利潤×1/30×1/2×1/3,將月純利潤分成30份,一天為1/30,再按每人1/2分成兩份,如果缺勤再從該天的1/2中扣除1/3給另一方,即缺勤者實際分得該天純利的1/2×***1—1/3***=1/3,另一方如在崗則可分到該天純利的2/3。“乙方缺勤天數—甲方缺勤天數”如為正數則說明乙方缺勤多,應將扣除的差值給甲方,反之也然,體現多勞多得。
4、因經營需要外出培訓、學習、進貨、洽談生意等辦理集體事宜而不在店中,不認定為缺勤。
5、甲乙雙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對以上分配方式進行調整和補充,但必須達成協議。
第四條: 出現下列事項,協議解除:
1、 一方合夥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 合作協議期滿。
3、 經全體合夥人同意退夥。
4、 雙方同意終止協議的。
5、 一方合夥人出現健康和法律上的問題不能繼續參與合作,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6、 執行合夥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或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夥經營造成損失。
7、一方合夥人未經另一方同意而長期***一月達10天***缺勤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8、合夥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第五條: 退夥程式
合夥人退夥時按下列順序進行:
1、退夥需提前20日通知另一合夥人,經另一方同意,並達成協議。
2、合夥人退夥,另一合夥人應當與其按照退夥時的共同財產***不包括雙方在合夥前的已有財產***實際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夥人的財產份額。
3、退夥人對其退夥前已發生的合夥店鋪虧損或債務按出資比例承擔責任。
4、退夥人有未了結的合夥店鋪事務的,待了結後進行結算。
5、因一方違約退夥的參照本條第3、第4款與協議第七條執行。
第六條: 禁止行為:
1、上述各條款中的禁止行為。
2、合夥人未經另一合夥人同意不得轉讓其財產份額。
3、禁止在合夥店鋪中進行黃賭毒、打架鬥毆等法律禁止的行為活動。
4、禁止私自佔有、侵吞共同財產。
5、法律規定的其他禁止行為活動。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約,則退還乙方的全部合夥投資,另賠償乙方的實際損失,協議終止;乙方違約,甲方則不退還乙方的合夥投資及合作期間購置的財產,並有權要求乙方賠償損失,協議終止。協議終止程式按第五條第5款執行。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再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誰先使用暴-力誰違約。
第九條:合同的效力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篇二
甲方:***真名***
身份證號:
現地址:
郵編:
***:
乙方:***真名***
身份證號:
現地址:
郵編: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就雙方合夥經營理髮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作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甲方乙方合作經營本店***店名 ******地址: ***,直至結束到期。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年。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 個月辦理延續手續。
第二條:出資方式
1、前期預需投資現金人民幣 元。***含門面轉讓費壹萬柒仟
元整,6個月房租玖仟元整,壹仟元整水電費押金,合計貳萬柒仟元整***甲方 投資現金人民幣 元,佔投資總額的 % ;乙方 投資現金人民幣 元,佔投資總額的 %。甲方與乙方的投資比例為 : 。
2、店面裝修完工後根據裝修情況多退少補。如前期投資不足,需擴大投資仍按原比例進行投資***具體數目以賬面為準***。
3、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所出資投入的資金,不得隨意中途抽回,不
得隨意請求分割,直至合作期滿後一併結清。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甲乙雙方認同所有應支出的經費後,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員工宿舍租金、水電物業、伙食費、電話費、產品費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2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每月純利潤之金額按甲方 %,乙方 %進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 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3、每月財務由 方保管, 方監管,在每月 日核算雙方簽字後,分紅。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乙雙方在合作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部分。
2、 為合夥負責人。其許可權是:
①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統籌安排;
②對於雙方合作事業專案有決定權。
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3、 為合作人,其許可權是:
①參與合夥事業的正常事務管理及監督;
②參與合作業務專案決策。
③負責管理財務收支,生產收支財務報表,並通報另一方。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④後期他人入夥,需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退夥:①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按其出資比例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事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轉讓出資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起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作終止後的事項
合作期滿結束後,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間的帳務及清算利潤。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作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後即為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塗改無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再行協商,作為協議附加條款。
第十條:補充條款
1、無故不上班者不參於當日分紅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篇三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的原則充分協商,就雙方合夥經營理髮店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夥期限
從 年 月 日起,甲乙雙方合夥經營本店***店名 ******地址: ***,直至結束到期。本合夥企業經營期限為 。如需延長期限,在期滿前 個月辦理延續手續。
第二條:出資方式
1、店面共投資現金人民幣 元。甲方 投資現金人民幣 元,佔投資總額的 % ;乙方 投資現金人民幣 元,佔投資總額的 %。甲方與乙方的投資比例為 : 。
2、店內所有財產為雙方共有。除非合作的另一方同意,否則,所出資投入的資金,不得隨意中途抽回,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期滿清算後才能抽回資金。
第三條:盈利分配及形式
1、甲、乙雙方在合夥經營期間,所產生的盈利為共同財產,不得隨意分割,不得私自挪用。
2、每月營利***總業績***扣除甲乙雙方認同所有應支出的經費後,支出包括:店面租金、員工宿舍租金、水電物業、伙食費、電話費、產品費等,再扣除行政管理費、折舊提攤費***以2年為計算準則,作為裝修及硬體裝置更新之用***,是為當月純利潤。每月純利潤之金額按甲方 %,乙方 %進行分配。卡金在未消費前,不列入每月業績賬,由 保管儲存,以維護顧客信用。
3、每月財務由 方保管, 方監管,在每月 日核算雙方簽字後,分紅。
第四條:甲乙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1、甲乙雙方在合夥經營期間,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店內盈餘按照各自投資比例分配***除去一切費用後***。店內債務同樣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部分。同時,合作雙方任何一方不能與除甲乙雙方的其他人勾結損害另一方利益,一經發現,利益被損害方被有權要求勾結其他人損害利益的一方按被損害的利益金額雙倍賠償。
2、合夥人任何一方有如下許可權是:①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統籌安排;②對於合夥事業專案有決定權;③檢查合夥帳冊及經營情況。
第五條:入夥、退夥、出資的轉讓
1、入夥:①需承認本合同;②需經全體合夥人同意;③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④後期他人入夥,需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2、退夥:①在不給合夥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需有正常理由方可退夥;②不得在合夥不利時退夥;③退夥需提前三個月告知其他合夥人並經過全體合夥人同意;④退夥後以退夥時的財產狀況按其出資比例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金錢結算;⑤未經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事業造成損失的,應進行賠償。
3、出資的轉讓:轉讓出資時合夥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夥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夥對待,否則以退夥對待轉讓人。
第六條: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出現下列事項,合夥終止:
***一***合夥期滿;***二***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三***合夥經營的事業已經完成;
***四***其他法律規定的情況。
如有任何一方不履行協議,應承擔總投資10%的違約金。
第七條:合夥期滿結束後,按正常清算合作期間的帳務及清算利潤。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夥協議自甲、乙雙方籤
字***或蓋章***之後即為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塗改無效,以上合同若有其它未盡事宜,由協議雙方再行協商,作為協議附加條款。
甲方: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