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場攤位轉讓合同範本3篇
國務院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在《企業國有產權轉讓管理暫行辦法》中明確規定了產權轉讓程式,也在第十八條規定“經公開徵集只產生一個受讓方或者按照有關規定經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機構批准的,可以採用協議轉讓的方式。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準備的:,歡迎參考閱讀!
菜場攤位轉讓合同範本一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願、公平、合理的原則,經協商一致,現就金竹苑農貿市場攤位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場地
經乙方要求,甲方同意將所屬的金竹苑綜合農貿市場51號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固定經營水果商品。
第二條 租賃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年_________個月;
第三條 租金
租金共_________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
實行_________***一年/半年/季/月***支付制,以_________***現金/支票/匯票***為租金支付方式,每季度最後十天內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第四條 保證金
乙方向甲方交納攤位租賃保證金 元,大寫: 仟 佰 拾 元。
第五條 其它費用
***1***工商、稅費按國家政策法規規定繳納的,由乙方自行承擔;***2***水電費自理。
第六條 解除協議
此攤位最短租賃期限為半年,乙方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轉租。如半年內乙方提出解除協議,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保證金;半年後如需解除協議,乙方需在租賃期滿15日前告知甲方,甲方應允許,在乙方足額繳納水電費後退還保證金,乙方將租賃的場地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良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乙方拒不交還的,甲方有權採取必要措施予以收回,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 不可抗力
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市政規化及市政拆遷、公司策化及發展需要等不可抵抗因素***乙方應無條件搬遷。
第八條 補充與附件
本協議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協議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九條 協議效力
本協議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此合同壹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協議甲方一份,乙方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 電話:
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菜市場
菜場攤位轉讓合同範本二
合同編號:
訂立時間:
訂立地點: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出租人***市場舉辦者***:標準化菜市場
承租人***場內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內蒙古自治區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自願協商,就農貿市場攤位租賃事宜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攤位基本情況
本合同所指攤位位於 標準化菜市場 _號,形式為***□攤位□商鋪***,按市場划行歸市要求經營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
雙方約定攤位租賃期限為一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交付至_____年___月____日期滿。
第三條 租金及交付時間、方式
租金為每年***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每季度***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交付時間及方式為按季度分期交付,交付時間為上季度結束前15日內。
第四條 攤位的轉租
承租人轉租攤位,應事先徵得出租人書面同意。出租人同意轉租的,承租人應當與第三人訂立轉租合同,轉租期限應在本合同租賃期限之內,同時向市場管理部繳納年租金10%的管理費。轉租期間,本合同繼續有效,合同效力及於第三人,第三人對攤位造成損失的,承租人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五條 攤位的調整
在租賃期間,如出租人因市場改造提升對攤位進行調整的,出租人應提前15日書面通知承租人,承租人有權決定是否接受。接受調整的,雙方應按調整後攤位的情況重新訂立租賃合同。不接受調整的,提前解除合同,出租人應於15日內退回承租人已交付的多餘租金及保證金。
第六條 廣告宣傳
經出租人同意並經有關管理部門批准,承租人可在市場內指定的區域內對經營的商品進行廣告宣傳,費用由承租人自行承擔。
第七條 物業管理
市場的物業管理由 標準化菜市場管理部負責,物業管理費用為精品間0.3元/平方米/天;櫃檯為1元/節/天。繳納時間同租金繳納時間。
市場的衛生費收取標準為精品間2元/天,櫃檯0.5元/天,繳納時間同租金繳納時間。 其他費用***包括水、電等費用***的承擔方式為按面積公攤,獨立使用電器者按電器實際功率×使用時間計算實際費用。
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管理應符合相應市場管理公約***附件:1《 標準化菜市場管理公約》***
承租人若需自行更改或製作貨架、櫃檯,需向市場管理部提出書面申請及效果圖,經同意後方可實施。貨架、櫃檯要求符合市場統一裝修樣式,規格。
電子稱、垃圾桶、理貨筐由市場管理部統一配發,無需自行購買,合同簽訂同時按用量進行統一領取,並交付相應押金,押金在合同期滿歸還物品後15工作日內退還,押金金額如下:
1、 電子稱:150元/臺***每戶1臺***
2、 垃圾桶***帶蓋***:60元/個***每戶1個***
3、 理貨筐:25元/個***櫃檯每1延米6個***
4、 圍裙、套袖:免費***每戶2套 ***
第八條 保證金
攤位交付之日,承租人需向出租人交納保證金。收費標準為:精品間5000元,櫃檯1000元/米,在租賃期內,保證金由 標準化菜市場管理部管理。
保證金作為下列約定保證:
1、單方面違反合同約定。
2、損壞市場內設施照價賠償。
3、不違反治安條例、市場管理條例***例:在市場內吸菸、打架滋事、公然吵架等情況。***
4、對消費者合法權益侵犯者。就下列情況下,出租人可使用消費者權益保證金對消費者進行先行賠償:
1***承租人與消費者就糾紛解決達成一致後卻拒絕履行的;
2***承租人對消費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換、退貨、補足商品數量、賠償損失等合法要求,故意拖延或無理拒絕的;
出租人使用保證金先行賠償後,可以要求承租人在7日之內予以補足。
保證金的退還方式和期限為合同期滿後15日內。
第九條 出租人的權利義務
1、出租人權利
***1***制定市場管理規章制度,協助有關管理部門制止場內經營者製售假冒偽劣及其他擾亂市場經營秩序的行為;
***2***設立投訴點接受投訴並進行調解,配合消費者協會和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對場內發生的消費爭議進行調查與處理;
***3***設定符合規定數量要求的法定、合格的複檢計量器具;
***4***制止場內佔道、搭建、擴攤行為或者流動經營行為以及在市場規劃區範圍內的場外經營行為;
***5***制止承租人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6***督促承租人辦理市場內經營***含以專營、專賣、總代理、總經銷、特約經銷等特殊經銷形式經營***所需證照及有關手續,查驗入場經營者的經營資格。
***7***開展有關法律、政策的宣傳,組織場內經營者開展文明經商活動。
2、出租人義務
***1***確保市場的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符合使用條件並達到有關標準,並按約定承擔維修責任。
***2***保證場內通道暢通、通道衛生整潔,場外周邊環境整潔;
***3***按約定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維修等工作,保障市場正常經營活動的開展;
***4***提供統一的市場商品准入所需的空白臺帳,負責指導、督促承租人及時收集原始進貨票證、記錄商品准入臺帳。對承租人記錄完畢歸檔的臺帳,出租人提供保管服務,專人管理,妥善保管,儲存期不少於2年。對承租人記錄臺帳有困難的,提供代為記錄服務。
***5***按約定提供統一的經營容器,統一配置加蓋保潔桶***箱***,熟食攤位設有防蠅、防塵、防腐“三防”設施;
***6***按規定配置食用農產品安全快速定性檢測設施,配備檢測人員,提供檢測服務。
***7***履行食品安全法定義務,落實專人負責市場商品准入工作,明確入場經營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責任,定期對入場食品經營者的經營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發現相關違法行為,及時予以制止並報告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管理部門。
第十條 承租人的權利義務
1、承租人權利
***1***在依法核准的範圍內自主開展經營活動;
***2***有權拒絕出租人不合理的要求,並向有關部門反映; ***3***有權瞭解物業管理、消費者權益保證金等有關費用的收取、支出等情況; 2、承租人義務 ***1***依法經營,誠信經營,參加出租人舉辦的有關法律、政策的學習,遵守市場的各項規章制度,做到證照齊全,明碼標價,亮照經營,照章納稅***費***;
***2***不得銷售《食品安全法》第28條規定的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包括假冒偽劣商品,“三無”商品,摻雜使假、以次充好商品及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商品;
***3***愛護市場設施,配合、協助出租人做好市場的物業管理工作,維護市場的秩序和安全;承租人需使用用電器具,須經出租人同意並自覺遵守市場用電管理規定。
***4***承租人購進商品,應當檢驗商品質量,按規定要求儲存能夠證明進貨來源的原始發票、單證、合同等,建立進貨臺賬。牲畜、禽類等按規定應當檢驗檢疫的農產品,還應索取檢驗檢疫合格證明等相關證明。
***5***承租人從事批發經營的,應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購貨者出具銷售票據和其他有關憑證,並進行臺賬登記備查。
***6***承租人要及時記錄商品准入臺帳,記錄完畢歸檔的臺賬可自行妥善保管,也可委託出租人代為保管,儲存期不少於2年。
***7***自覺服從工商行政管理等相關部門對商品質量的抽檢。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承租人應在有關管理部門的監督下自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
***8***不銷售、不提供不符合國家標準的塑料購物袋。
***9***承租人應服從出租方對商品划行歸類的管理,保持商品陳列整齊劃一,圈內貨物陳列有序,保持攤位內部衛生,不在攤臺襯墊雜物,不佔道經營,不在攤位內及周邊亂貼吊掛個人用品及雜物。
***10***承租人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應當符合食品安全標準,並符合《食品安全法》第27條要求。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出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時間或約定的面積、方位等提供攤位的,每逾期一日,按年租金的5%向承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提供攤位的,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水電、消防、安全、衛生等設施不符合有關要求,致使承租人無法正常經營,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無改善的,應向承租人支付年租金5%的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3***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物業管理等責任,給承租人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4***出租人未按約定提供准入空白臺帳;對承租人委託保管的商品准入臺帳保管不力造成損壞、遺失,給承租人商品准入工作造成嚴重影響的,應向承租人支付年租金5%的違約金。
***5***未按約定提供統一的經營容器、加蓋保潔桶***箱***,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無改善的,應向承租人支付年租金5%的違約金,承租人有權解除合同。給承租人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2、承租人的違約責任
***1***未按約定交納租金,每逾期一日,按應交納租金的5%向出租人支付違約金。經催告後在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2***攤位交付後15日內未開業或者在租賃期內無正當理由連續停業1個月以上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已交租金按時間扣除後,剩餘部分予以退還,不足部分,出租人有權向承租人追償;
***3***從事違法經營活動,被有關管理部門處以吊銷證照,或拒不執行出租方正當管理要求的,給市場聲譽造成不良影響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4***未經出租人同意,擅自將攤位轉租他人的,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並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20%的違約金;因過錯造成攤位嚴重毀損的,承擔賠償損失的責任;
***5***承租人不服從出租人對市場內經營商品陳列、圈內貨物擺放、佔道經營、攤位衛生的統一管理,經出租人三次以上催告仍不予以改正,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5%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6***承租人不及時收集、記錄商品准入工作所需的資料和臺帳,經出租人三次以上催辦仍不予以辦理,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5%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7***承租方不服從出租人的統一管理,擅自銷售或提供不符合國家相關標準的塑料購物袋,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5%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8***承租人未按相關規定對經快速定性檢測為不合格的商品進行銷燬或作無害化處理;經查證屬實發現三次以上的,應向出租人支付年租金5%的違約金。出租人有權解除合同。
***9***對年度信用等級為D級的嚴重失信經營者和連續兩年度信用等級為C級的信用低下經營者,取消其下年度市場招投標資格。承租人被行政管理部門年度兩次以上行政處罰的,或新增有毒有害物質的,列入市場經營者黑名單的,將其清退出市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