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樹苗木購銷合同模板

  果樹苗木購銷需要保障樹苗的存活,那麼簽訂果樹苗木購銷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問題?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果樹苗木購銷合同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果樹苗木購銷合同範文篇一

  購貨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第一條 經購銷雙方協商交易活動,必須履行本合同條款。本合同中的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需補充的條款可另附協議書,亦視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確認的往來信函、傳真、***等,將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的效力。

        第二條所需苗木的品種、規格、單價和數量表

  表一***1-2年生苗木***

  合計人民幣金額***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交貨規定#

  1.到***交***貨地點和交貨單位***或交貨人***________。

        2.到***接***貨地點和接貨單位***或接貨人***________。

         3.交貨日期:______

         4 .運輸及費用:______

  第四條 貨款及費用等付款及結算辦法 。


        第五條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交貨數量少於合同的規定而甲方仍然需要的,以及供方逾期交貨而甲方仍需要的,應照數補交。因逾期交貨,甲方不再需要的,由乙方自行處理,並向甲方償付該部分貨款總值___%***1%~20%***的違約金。

  2.甲方按乙方通知的時間、地點提貨而未提到的,乙方應負逾期交貨的違約責任,並承擔甲方因此而支付的實際費用。

  3.因數量、質量、包裝或交貨期限不符合合同規定而被拒收的產品,由於退貨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4.甲方根據乙方的要求預付定金的,供方在不履行合同時,應加倍償還。

  5.乙方在接到甲方驗收產品提出的書面異議後,應在15天內做出處理,如乙方未按時處理,可視為預設。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在合同執行中退貨的,應償付乙方退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甲方無故拒收送貨的產品,應向乙方償付被拒收貨款總值____%***5%~25%***的違約金,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損失和費用。

  2.按合同規定提貨的產品,乙方通知提貨而逾期提貨的,除比照銀行有關延期付款的規定,按逾期提貨***收購***部分貨款總值計算償付違約金以外,還應承擔乙方在此期間所支付的保管費或保養費,並承擔因此而造成的其他實際損失,向乙方償付貨款總值20%的違約金。

  3.甲方未按合同規定提供包裝物的,乙方交貨日期得順延,甲方並應向乙方償付延期付款的違約金。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根據實際情況賠償其損失。

  4.甲方如向乙方預付定金的,在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預購合同時,無權收回未履行部分的預付定金。

  5.甲方必須承擔因錯填或臨時改變到貨地點而多支付的一切費用。

  6.甲方在合同規定的驗收期限內,未進行驗收或驗收後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異議,視為預設。

        第七條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登出合同,必須提出充分理由,經雙方協商提出登出合同一方須向對方償付登出合同部分總額__%的補償金。

        第八條
本合同所訂一切條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修改。如一方單獨變更、修改本合同,對方有權拒絕生產或收貨,並要求單獨變更、修改合同一方賠償一切損失。

        第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將全部訂貨送齊經甲方驗收無誤,並按本合同規定將貨款結算以後作廢。

        第十條
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應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本合同在執行期間,如有未盡事宜,得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訂附則附於本合同之內,所有附則在法律上均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簽章*** 供貨單位***乙方***:___***簽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地址:________ 地址:________ 電話:________ 電話:_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_ 開戶銀行、帳號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果樹苗木購銷合同範文篇二

  甲方:

  乙方:

  甲方從乙方處購進桃樹苗中油5號、中油12號、每株20元,合計1680株,共計人民幣33600元。根據乙方要求並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此合同,以資雙方共同履行。

  1.乙方提供的苗子純度98%以上,長勢健壯,無檢疫性病蟲害。

  2.購桃樹苗子總金額33600元。合同簽字之日,甲方付給乙方30%的桃樹苗子定金***10080元***,剩餘70%資金***23520元***於提苗子之時一次性付清。如中途甲方所需數量有所變更,應與乙方協商變更;若乙方不能按協議提苗子,定金不予退還。

  3.合同簽字之日即生效,任何一方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賠償經濟損失。若遇自然災害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苗子損失,則乙方應在甲方提苗前2個月通知甲方按比例縮減。

  4.運輸費用由乙方自理,甲方可提供方便,一切費用均由乙方負責。若需甲方代辦,需由乙方交付一定的代辦費。

  5.本協議一式二份,經甲、乙雙方簽字生效,如有違約,按有關法規條例執行。

  6.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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