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主流傷感日誌文章
隨著社會經濟的飛速發展,目前在80後乃至90後大肆流傳著非主流藝術。下面小編就為大家整理了,希望你們喜歡。
:是誰見證了永恆 〔矢車菊〕
美好只能用來說明瞬間的過程。它從來就不曾是永恆的修飾。
我曾聽說過愛情是可以擁有永恆的,可是有誰見證過這般勝似傳說的奇蹟呢。即使真的有永恆的愛情,可是短暫的人生有誰能證明這一事實依據呢。光是以訛傳訛只能最多隻能是說明了人們在自我吹噓,自我娛樂,一點都不逼真。
或許要是人的生命可以永恆的話。還可以有機會見證這一機遇。但是人生只能是很無奈的短短几十年光陰,根本讓人無法真正的有機會去品假如有可能存在的永恆的愛情。那麼永恆的愛情根本就無從談起和得到保證。
不光是愛情。所以的事物都一樣。沒人敢也不能證明它可以是永恆的。或許你會說山水可以永恆。天地宇宙可以永恆,甚至美麗的傳說可以是永恆的。可是你見證過了嗎。你有事實依據還是隻是一味的隨說附和道聽徒說罷了。不要太渴望不曾見證的東西會讓你遇到,那不過是你自己在幻想,在自欺。
儘管有人向你千萬般保證。億萬億萬種承諾。那都只能是虛無飄渺的,世間是不缺乏就是冠冕堂皇的理由,了無虛有的承諾,花團錦簇的欺瞞。記住了這些都是能誤導你的糖衣炮彈,只能遠觀不可近距離接觸,不然會傷得你粉身碎骨。我想還沒有人有那胸懷去在所不辭的想要擁有它吧。所以,愛惜自己的請不要隨便相信,請與之保持距離,想想永恆的見證與否,擁有與無對於我們這些懂得把握現在的人來說沒什麼了不得的。不是有句話說得很貼切嗎,只在曾經擁有有,無需要在乎長長地久,美好的,幸福的東西瞬間的得到就可以感覺到無以復加的快感,曾經存在過就是事實就是依據就是真切,真實存在的東西遠遠比形同虛設的傳說得意義更強烈,更具魁力。
永恆的東西的存在著巨大的誘惑力讓人想要去探索,去驗證,去得到,可它畢竟是虛假的,無法得以證實的,就像可以意會,不可言傳的心性。誰也沒辦法去見證永恆的存在。哪怕這一生愛得轟轟烈烈,說要誓死兩相隨的情侶。他們在死後誰又能肯定他們有下一世來相遇呢。如來的相愛都是在對彼此的安慰。所以請對永恆存在最後的一點懷疑吧。這不是狠心的要讓人失去對美好東西的嚮往,而是不想以後的失望比現在的希望強大。
凡事講究的就是證據。就像科學這東西也要有依據人們才會相信。不然中國的五千年封建社會思想怎麼能這麼容易的就屈服於當今的科學呢。這就是證據的力量。等於哪天有人可以用證據來證明永恆的存在。那麼它也可以達到讓人屈服的境界。那麼在那之前暫且讓我們持著懷疑,探索的態度吧。現在永恆還是沒人見證過。不知未來是誰見證這永恆的存在。
:讓人哭笑不得的‘偶爾’
偶爾多麼機遇式的一個形容詞。同樣也是一個讓人覺得不可民議,甚至哭笑不得的一個場景。帶給你太多的驚訝,太多的煩惱,太多次的措手不及。
偶爾這的想起某些人,某些事。而後在這些人這些事裡面突發的某些巧遇,都會令人覺得驚魂未定,猝不及防,叫人抓狂同時也帶有點竊喜。
情人之間偶爾的美目傳神,流光溢彩間可以恣情的交流彼此間的愛慕情意。這樣的時而間的偶爾更能讓將熱情達至高潮。這樣的偶爾甚過無數的言語及動作。
偶爾的想起曾經某一已冷卻的舉動會讓你突然神經子般想要發笑,即便函你此刻心情在低迷,這樣的偶爾也會讓你突然嘴角上揚,竊竊偷笑的。這就是偶爾的功勞,似乎可以抵掉之前所有的不愉快。
偶爾同樣也會時不時的讓你回想到了以前一些不明朗的心情往事。它的穸如其來,叫你防不勝防。逃避不得。因為它是偶爾。所以不會事先的跟你打招呼。它有點神祕。有點霸道。你奈它不何。只能任其肆意的席捲你的心房,讓你不管疼癢,或者是歡喜都不能阻止它的張狂。夠狠也夠乾脆。
是吧,“偶爾”,是不是讓你覺得很不可思議。很無奈,特讓你感到措手不及,哭笑都不是呢。它似乎有一種天生的魔力。引誘你,擰虐你,有時也會好心的安慰你,讓你的心靈得到些許的滿足感。
就是因為“偶爾”擁有這魔力般的相反作用,讓人既愛又恨。既享受有時又覺得大受折磨。所以人們開始茅盾,該拿它如何是好。可是又無何奈何。不過我倒樂得接受它的好意的撫摸,或是有意的打壓。因為這樣的舉動更顯得相得益彰。為生添油加醋。讓生活更加的有詩意。更加相映成趣。
:頹廢,快樂嗎
一個人站在孤獨的街頭聽一支歌
就任回憶氾濫到世界末日
孤獨的手臂緊緊抱緊自己,哭的泣不成聲;
原來“我喜歡你”不是四個字這麼簡單要揹負著許多無奈
回憶以前,發現自己是這麼可悲,傻傻的相信…到頭來發現身邊還是隻有自己;
喜歡一個人就賦予他傷害你的權利;
有什麼壞掉了,壞掉的地方腐爛發黑,注滿了毒素。黑色的毒素血液般流淌開來,不斷重複…
可是我忘記了怎樣面向陽光:
至於嗎。有必要嗎。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啊,這樣下去,會有什麼改變麼。……
反正活著也沒有什麼不好,只是有點無聊。從生命最深層裡透出的無聊,不知道該拿什麼去填補的一種空洞的感覺。
但果然是這樣吧!每天重複著做同樣的事情。今天就知道明天是怎樣,後天又是怎樣,未來一眼就能望到底,這樣的人生,真是想都覺得無聊的要死。如果沒有一點改變的話,人生就是這樣了吧;
吶,哪一個更使你害怕,是愚蠢的死亡,還是無聊的人生?
可是。慢慢地計算著的不是光年、流年。而是在人生的看似漫長其實短暫的歲月裡,慢慢地接近了它。
而一個無法改變的事實是“無論是誰都是要死,這是一個不可抗拒的自然規律。”
知道是無法改變的還是要悲傷。
知道是自然規律還是無法釋然。
在到底是多久之前,大概覺得死亡一向時候和自己掛不上關係的。
心裡想著最起碼我還這麼小,要死也是很久很久以後的事情。
在之後的歲月裡遇到各種各樣的“問題”的時候,也會發洩地喊著“我要死了我要死了”可是並不會真的***。
因為那個時候覺的“死”是一件很不現實的事情。
一個人難過的時候,會怎麼樣?
一個人坐著發呆。整天和無聊的很說無聊的話,作無聊的作業。……
我天生不是可以被改變,可以習慣單一生活的人。我的血液裡有不安分的因素。
於是,我想離開這個地方。
我想…一個人…去看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