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力安全生產的心得體會
電力安全生產指的是為使電力生產過程在符合安全的物質條件和秩序下進行,以防止人身傷亡、裝置損壞和電網事故以及各種災害的發生,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裝置、電網的安全以及“發、送、變、配、用”電各個環節的正常進行而採取的各項措施和活動。下面是小編整理的電力安全生產心得體會,供大家參閱。
電力安全生產心得體會***一***
安全生產關鍵在作風,著力點在基層,危險點就在生產現場。要強化安全生產“始於現場、終於現場”意識,眼睛盯住現場,功夫下在一線。安全生產從國家電網公司直至基層供電所都十分重視,這對控制和減少各種事故發生起到了舉足輕重的作用。現在有一種傾向,一般大型施工的安全措施、技術措施、組織措施都能夠到位,現場習慣性違章相對來說很少。但作為小型施工,往往重視程度不夠,根據事故案例分析,事故發生頻率比較高的還是在小型施工中,這是“抓大放小的”弊病,特別要引進各級領導和施工人員的高度重視。
這就應驗了一句俗話:“陰溝的翻船”,這就要求我們正視小型施工現場,對小型施工工作也必須在計劃之列,不草率從事,不倉促上馬。因此,這就要求要擺正大現場與小現場的關係,不能“抓大放小的”必須齊抓共管,一樣對待。
所謂小型施工,即為供電企業施工中的一些小型工程,由於工程量小、施工難度不大、人員結構簡單。針對歷次安全檢查及日常管理中反映出來的問題主要有:
***1***對小型作業現場的人身安全沒有引起足夠的重視,安全意識淡薄,工作作風渙散,麻痺大意,客觀上增大了工作的隨意性。
***2***對小型現場準備工作不充分,各種措施簡化,不能按正常程式進行,隨機應變,形式上的口頭宣讀工作票,不帶領工作人員到現場交待安全措施,對安全措施的交待或接受不清楚,草率行為。
***3***對小型現場工作中的習慣性違章履禁不止,對安全管理措施的執行不到位,流於形式、技術管理措施執行不認真,得過且過;怕麻煩、圖省事,過分輕視小現場。
***4***小型施工專案點多面廣,有的工程公司甚至同時承建10餘個小專案,安全管理力量不足。管理機制僵化,不能適應市場多變的狀況和小型工程的特點。管理方法和手段陳舊,不能與之配套,規章制度也不能及時出新。
***5***小型工程安全經費嚴重缺乏。其原因:一是小型工程量少利薄,施工單位獲益很少,舉步維艱;二是對安全重要性認識不足,不能正確處理安全與效益的關係,施工單位經費不足,安全物資匱乏,必然導致施工現場安全設施不足,安全隱患迭出。
***6***小型施工技術管理存在漏洞,技術措施的編審交底、安全工作票***操作票***的執行以及如何明確相關的責任制,都不同程度地存在問題。
剖析當前小型施工安全生產管理存在的一系列問題,其根本原因是必須著力解決和提高人員安全思想意識,要從公司系統上下,各級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班組長、安全員、工作負責人、工作班成員等人的結構來逐一解剖,幫助他們找出根結。對症下藥,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予以防範。在系統基層單位***特別是農電隊伍***我們的有些基層負責人以及供電所所長不注意小節,平時又疏於對安全生產規程、規定的研讀,現場監督缺乏針對性和敏感性,對一些小型現場在安全管理上存在的漏洞、安全隱患、違章現象熟視無睹,視而不見或見而不警,思想上有輕視小型施工現場的想法,有時自己到現場巡視和檢查工作也不能做好表率。甚至還會為某些違章行為解釋辯護,其消極影響可想而知。
在日常工作中,有些基層班組長、專職、工作負責人在小型施工安全生產上安全意識不強,怕麻煩,圖省事,很多工作是憑經驗,憑主觀意識去辦事。小型現場工作中,遇到習慣性違章,有一種怕得罪人的老好人思想,總認為低頭不見抬頭見的人。有些甚至忽視、漠視最基本上規程制度的執行。更為嚴重的是存在違章指揮、違章作業。對此,說輕點是缺乏必要的安全意識,說重了就是沒有起碼的責任心和職業素質。最後來說說我們的一線員工隊伍、對小型施工根本不當回事,存在安全責任不強,平時學習規程和事故通報是左耳進,右耳出,實際工作中,規程制度措施形同虛設,根本不按照施工程式來實施,憑經驗主義,甚至認為各種規程、規定,各項安全技術措施對小型施工來說都是多此一舉;總認為“小河溝裡難翻船,不必事事講安全”不能做到關心施工安全,相互監督規程實施的作用;存在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思想,根本談不上什麼責任心,其安全意識和業務技能普通低下。對於各種違章現象習以為常、不以為然,不知道“常在河邊站,遲早要溼鞋”的道理。長此以往,久而久之,有朝一日,大禍臨頭,將悔之晚矣。我們的安全督查隊伍存在老好人主義的現象,總認為小型施工不會出什麼大事,對小型施工現場不能做到也難以做到百分之百的督查到位,對現場發現的一些違章現象,未動真格進行處理。
綜上分析要想抓好小型施工的安全,築牢安全生產的第一道防線,正確引導我們的員工愛崗敬業、忠誠守責、樂於奉獻的精神,只有員工的安全思想意識真正得到提高,安全生產管理以及小型施工現場的安全才能真正得到保證。
電力安全生產心得體會***二***
日前,我班組織學習了《**省電力公司兩起人身觸電死亡事故》和《**、**兩起事故》的安全事故通報,事故主要原因是作業人員未認真執行安全操作規程,不按章作業,工作負責人現場查勘不到位。此次事故的發生,暴露了安全管理的一系列問題,凸現了工作負責人安全責任不清,現場不進行查勘,作業電工缺乏基本的安全技能,不能正確的停電、驗電、掛接地線。事實再次證明,如果對危險點不預測、不防範和控制,那麼,在一定條件下,它就可能演變為事故,後果不堪設想。通過學習,再次強化了大家的安全生產意識。安全生產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並切實落到日常行動中。
通過學習,現體會如下:
《**省電力公司兩起人身觸電死亡事故》和《**、**兩起事故》的安全事故原因及暴露出來的問題
1。作業人員嚴重違章,是導致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在不驗電,不掛接地線的情況下進行上杆作業,嚴重違反《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保證安全的技術措施。
2。對線路裝置不熟悉***該10kv線路隔離開關錯接線***。日常對裝置管理不到位,消缺管理不及時,判斷缺陷不準確。日常的裝置巡視過程沒有認真,致使存在的不安全因素沒有及時解決,為此次的事故埋下了嚴重的導火索。
3。危險點分析與預控措施流於形式,現場查勘不到位,漏列了重大危險點***現場該線路上有8家雙電源使用者***作業人員現場操作不按要求執行,危險點控制措施形同虛設。
4。安全工具,防護用品的配置工作未落實到位,對絕緣棒,驗電器等絕緣工具的日常管理不完善。
5。在該工作中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措施未落實,工作人員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差,安全學習流於形式。
通過此次事故的發生,我們應該深刻吸取事故教訓,對照《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結合我公司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在今後的工作中,我們應該加強安全技術培訓和裝置全過程管理以及事故通報的學習,提高我們的安全思想素質,做到安全無小事。
電力安全生產心得體會***三***
在電力企業安全生產中,人們通常把管理者對員工提出安全規範要求稱之為“要我安全”,而把員工的自覺安全行為稱之為“我要安全”。兩種提法,不僅表述了語言概念不同,且安全實現方式和管理效果也不一樣。“要我安全”,是從客體出發,由外因發出安全生產約束控制資訊,作用於安全生產行為的主題,最終達到生產安全;“我要安全”則是從主體出發,由內因產生安全生產的動機,主觀能動地實現安全生產。從管理角度來說,“要我安全”和“我要安全”是辨證統一的關係,“要我安全”是外因,是動力;“我要安全”是內因,是根據。兩者相互關聯,相輔相成,從不同方面對實現安全生產起到推動或決定作用。
如何實現從“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轉變呢?筆者工作在電力建設企業,立足於生產第一線,對於安全是永恆的主題,安全是生產的保障,有了安全才有效益,有著深刻的認識和體會。
首先、著眼人的安全心理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心理是人在生產勞動這一特定環境中的心理活動的反映,是勞動過程中伴隨著生產工具、機械裝置、工作環境、人際關係而產生的安全需要與安全意識。主要包括:勞動生產中的安全心理、職業安全心理、安全管理過程中的安全群體心理、安全組織心理等。通過對安全生產工作中心理現象的總結,可以提高安全教育的質量,產生安全教育的心理效應,達到抓住人心、震撼人心、深入人心的效果。因此,安全教育應抓住以下三個重點:一是利用安全心理的優先效應,抓好對新員工進廠後的安全教育,以先入為主的第一印象給新員工打下安全生產烙印。二是利用安全心理的近因效應,以本單位的典型安全案例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用活生生的事實影響員工、激勵員工。三是利用安全心理的暗示效應,運用含蓄的、間接的辦法,對員工的心理和行為產生潛移默化的影響,進行常規教育。不管採用哪種教育方法,只要密切聯絡實際,堅持從人的安全心理出發,牢牢抓住人的安全心理傾向,抓住不同時期人的安全心理狀態,抓住不同型別人的安全心理活動,進行因時而異、因人而異的安全教育,就會使教育和心理形成共鳴,強化人的自我安全保護意識,使員工產生“我要安全”的強烈傾向。
其次、把握人的安全行為貫徹安全制度
安全行為是人們在勞動生產過程中保護自身和保護裝置、機器等物質的一切動作。在我們電力建設行業逐步實現科學化管理、自動化操作、現代化生產的條件下,安全行為不僅是個體自我保護行為,而且是生產要素相互關聯、相互影響、相互制約的總體行為。要建立起總體的安全防範系統,離不開個人的自我安全保護,這就需要有一套能夠把個人安全與總體安全密切聯絡起來的制度規範人的安全行為。這套制度要站在安全行為者的角度來編制和操作,由安全行為者從內因產生“我要安全”的行為。就我們公司整體來說,因為企業生產性質不同,存在著多工種聯合、多工序交叉、多環節銜接作業的特點,所以就應該從各自的實際出發,緊緊把握員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行為,建立和健全個人自我安全保護制度。主要是:員工有權對違章的生產指揮不執行;有權對違章的生產工序不交接;有權對違章的生產裝置不操作;有權不在違章的生產環境中作業。這就從行政法規上確立了員工勞動過程中的主觀能動性,使之自覺地遵守安全規章制度,自覺地進行安全保護。員工們說得好,事故不難防,重在守規章;最大禍根是失職,最大隱患是違章。只要我們真正把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當成生命之友,安全之傘,就能夠站在安全生產的主題地位上,實現安全生產。
第三、針對人的事項障礙展開安全活動.
安全生產活動中的思想障礙是影響員工“要我安全”的重要問題,是各種不安全因素中的主要因素。在抓安全生產的過程中發現,一般情況下,員工都會為滿足自己的安全需要而採取自我保護措施,遵守安全生產規程,但有的時候,有些人則可能因為存在某些思想障礙,不僅忘記了 “我要安全”,而且做不到“要我安全”。這類思想障礙歸納起來,大體上有以下幾種:對安全生產規程並沒有真正理解,看不到違章操作的嚴重危害性;對安全生產規程感到麻煩,圖省事、求簡便而不去遵守;因搶時間、趕進度,而忽視、忘記安全生產規程;對自己的熟練技術過分自信,心存僥倖,麻痺大意;逞強好勝,表現為膽大妄為的衝動,明知故犯;因為身體疲倦,精神鬆懈,注意力分散而顧不上安全生產規程等。近幾年來,某些單位主管生產的領導和個別員工明知是違章作業,但他們為了趕生產進度而在不安全環境下操作,違反操作規程,結果發生了嚴重的事故,給個人或家庭帶來極大痛苦,也給企業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因此,各級領導和工作人員在生產過程中一定要注意從消除員工思想障礙入手,對症下藥、有的放矢地開展安全活動。例如:開展安全規章制度教育,讓員工明確遵章的必要性、違章的危害性;開展安全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技術素質;推行標準化作業和安全責任制,強化員工的安全保護;積極搞好均衡生產,使員工保持旺盛的精力、體力,控制和減少不安全行為等等。通過這些方法,使員工逐步消除牴觸、違反、消極、僥倖、鬆懈、逞能等思想障礙,增強“我要安全”的自覺性。
總之、從“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的轉變,需要安全生產行為的主體——廣大員工從思想認識到心理、行為都來一個大的轉變,實現這兩個轉變,離不開大量的宣傳、教育、檢查、督促、獎懲等工作。依靠“要我安全”的外因動力,促進“我要安全”的內在變化,使安全生產成為廣大員工的自覺行動,這樣,我們的安全生產就一定會達到一個新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