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一年級交通手抄報
為了幫助學生們養成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識,提高他們的安全出行防護能力。做交通安全手抄報是一個不錯的方法。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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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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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資料
交通安全事故案例
〖案例1〗無證駕駛釀車禍
2006年月10月1日,某縣職技校學生李飛***男、17歲***和其弟東冶中學學生李某飛***男、15歲***無證騎乘一輛無牌五羊125型二輪摩托車行至城鎮李會腰路段時與一輛大貨車相撞,致二人當場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
提示:案例中的李飛兩兄弟的慘禍是由於自身違反了“年滿18歲取得駕駛證方可在路上駕駛機動車輛”的規定而造成的。因此,學校要加強對中小學生及幼兒的交通法規宣傳教育,使他們學法、知法、守法,儘可能地避免車禍的發生。
〖案例2〗橫穿馬路慘遇車禍
2007年1 0月2 3日1 3時許,通州區某鄉馬場村村小學生郎某***女,10歲***,在通州區通香公路杜柳棵路口迤東由北向南橫穿道路時,被由西向東駛來的香河縣淑胡鎮莊子村村民張某***男,44歲***駕駛的旅行車撞傷,郎某經醫院掄救無效死亡。
提示:橫穿道路慘遇車禍令人痛心,事故案例提醒學校要加強學生的交通安全教育,確保安全出行。
交通安全基本常識
1、為什麼行人不能在車行道上招停車輛?
答:“招手可上”本來是為方便乘客在過去車少人稀的條件下,特別是為老弱病殘孕幼乘車的方便,但今天,各種車輛猛增,道路條件有限,招手可上就不適應了。如果任由車輛隨意停車上客,行車秩序就會發生混亂,引發交通堵塞甚至造成不必要的交通事故。
2、為什麼乘車時頭手不能伸出窗外?
答:駕駛員駕駛車輛過程中,遇會車、超車等情況時,一般都只估計車輛本身的寬度,如果將頭手伸出窗外,就超過了車輛的寬度,駕駛員不易發覺。此時,對方行駛的車輛或路旁的行道樹、標誌杆等物容易對伸出窗外的頭手造成擦掛、擠壓,從而傷及自身。
3、為什麼乘客不能自行開車門上下車?
答:市民外出乘車時,在車輛沒有停穩前,不準自行開車門上下車輛,並且開車門時不準妨礙其他車輛行駛和行人正常通行,因上述原因造成的交通事故,乘客還要承擔事故責任。
4、行人列隊行走遵守的規定有哪些?
答:***1***列隊通過道路,每橫列不準超過2人,兒童的佇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成年人的佇列可以在緊靠車行道的右邊行進。
***2***佇列要橫過馬路時,須從人行橫道迅速通過。
***3***由於交通情況的需要,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分段通過人行橫道。
交通安全警句
1、禮讓三先,天長地寬
2、金玉有值,生命無價,遵守交規平安一生
3、居安思危危自小,有備無患患可除
4、謹慎駕駛千趟少,大意行車一回多
5、十次肇事九次快,摩托車族當自愛
6、快車樂一時,禍起痛一生
7、大意招禍,小心得安
8、亂穿馬路,失道無助
9、道路連著你和他,安全繫著千萬家
10、同為行車人,相見禮為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