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學生知法懂法守法手抄報的內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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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小學生知法懂法守法手抄報的資料:法制小故事

  故事1

  揚州市一初中女生王媛***化名***,暑假趁家長外出在家中約見兩名認識不到一週的未成年網友,豈料引狼入室,兩網友偷走王家的大門鑰匙。幾天後兩小毛賊入室盜竊2萬元後逃竄。目前兩人因涉嫌盜竊罪已被維揚區檢察院批捕。

  8月14日晚,王媛的母親徐女士報案稱家中2萬元現金被盜。警方勘察後將嫌疑人鎖定在李強***化名***和王剛***化名***身上,並於當晚將兩名嫌疑人抓獲。經查,李強和王剛今年分別只有17歲和15歲。嫌疑人交代,今年8月初,他們通過QQ聊天認識了年齡差不多大的女孩王媛,性格活潑外向的王媛邀請二人到家裡做客。到了王媛的家中,由王剛陪王媛在房間聊天,李強則乘機溜進王媛父母的房間,將床頭櫃裡的1000元錢塞入自己的口袋,還偷走了王媛家的備用鑰匙。

  8月14日上午,王剛打電話給王媛,得知其下午去網咖上網。當天下午,李強再次撥打王媛家中電話,確認家裡無人後,二人一同用之前竊得的鑰匙開門入室,在王媛父母房間席夢思拉鍊內竊走2萬元現金。慌亂中李強將手機遺落在了王媛家中,成了警方破案的線索。

  故事2

  因朋友與女友私奔沒有路費,為哥們義氣,法肓少年周某***系未成年人***幫助朋友羅某***未成年人***搶劫學生,共搶贓款200餘元。近日,河南省羅山縣人民法院一審以搶劫罪判處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一年,並處罰金。

  法院經審理查明,2007年9月,因好友劉某與其女友外出務工沒有路費,為了哥們義氣,被告人周某便打起中學生的注意,夥同羅某***已判刑***竄至羅山縣一中學門口,攔住該校學生楊某等4人,向他們要錢無果後,便將4名學生挾持到學校後面的空煤場內,對其中三名學生拳打腳踢,並用撿來的木棍毆打三名學生,共搶走三名學生261元,後被告人周某逃離現場。

  法院經審理後認為,被告人周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採取暴力、脅迫的手段強行搶走他人財物,其行為構成搶劫罪。被告人周某犯罪時不滿十八週歲,依法應當減輕處罰。被告人案發後能如實供述犯罪事實,認罪態度較好,有悔罪表現。

  法院根據被告人周某犯搶劫罪的事實、情節和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同時體現對未成年人實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和“懲罰為輔、教育為主”的原則,依法作出上述判決。

  中小學生知法懂法守法手抄報的內容:法律記心中

  4月29日的下午,我校在操場上舉辦了一場生動的法制教育報告會,聽後使我受益匪淺。

  首先是馬主任講的其中一個事例是這樣的。有個男孩逃課是家常便飯,屢勸不改,後來索性輟學了。又結交了一些不務正業的街頭小混混,整日遊手好閒,從家裡拿錢消費。其母只好託親戚給他找了份工作,可他不領情,仍舊貓在家裡,並從花鳥市場買了一隻兔子回來,整天窩在家裡,想寶貝似的照顧它,母親沒有給他好臉色看。有天他回家,看見籠裡的兔子死了,他淚流不止而且以為是他母親蓄意殺害的。他心裡埋下了仇恨的種子,決定為兔子報仇。那晚他母親下夜班回來,他殘忍的將她殺害,並拋屍山野。

  他將自己的親生母親殺害這是天地不容。

  馬警官從眾多方面深入淺出地講解了我們不應該做的事,告誡我們要“好習慣,早養成。”

  我們要從小樹立法律意識。遵紀守法,要學法、懂法、守法,在學校裡,做一個好學生,在家庭裡,做一個好子女,在社會上,做一個的好公民。我們要慎重交友,無論身處何時何地都不忘父母對我們的恩情。

  消防叔叔告訴我們遇到火災時如何逃生。首先,不能驚慌,要打消防電話“119”,用溼毛巾捂住口鼻彎腰逃生,逃生時不能乘坐電梯,不能貪戀家中財物而不逃生……

  生活中處處存在危險,只要我們懂得法制知識,就會更加安全。這次法制教育報告會讓我終身難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