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在我心中手抄報
依法治國,實現法制社會是人類社會發展進步的根本標誌。青少年要加強自己的法律知識。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希望大家喜歡。
法在我心中1:案例分析
案例:
體罰導致師生衝突,學生退學。某中學學生馬某上自修課時吸菸,並且大聲喧譁.班長陸某指出其錯誤,並要求馬某立刻改正.馬某不服,當即用粉筆扔陸某.陸某找來班主任處理此事,班主任嚴厲批評並教育馬某,隨後罰馬某做掌上壓100次.馬某憤怒至極,大肆侮辱和恐嚇班主任,隨後跑離學校,並找來社會上的人在校門口乘放學之時,將陸某毆打致傷,並且就此自動退學.
分析:
馬某的行為是錯誤的.第一,上課吸菸,大聲喧譁是違反學校課堂紀律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的.第二,向陸某扔粉筆,找人毆打其致傷,屬於不服從管理和侵犯了他人人身安全權利的行為.第三,大肆侮辱,恐嚇班主任,是不服從教育,並侵犯了他人人格尊嚴和人身安全權利的行為.第四,自動退學行為違反了《義務教育法》.陸某指出馬某的錯誤並要求其改正,在其處理不了時,找班主任協助處理是履行班長職責和協助班主任工作,是正當的.班主任向馬某提出嚴厲批評和教育是履行教育工作者的職責和義務,是正當的.但罰其做掌上壓100次,屬於變相體罰學生,是違反《教育法》的行為.由此可見,體罰常常引起嚴重後果。
圖一
圖二
圖三
法在我心中2:法律伴我成長
法律好一艘大海的船,在船活動的空間是自由的。可一旦跨出了這艘船的底線,就會掉人海里——接受法律的懲罰!
而犯罪呢?他是一棵長滿刺的玫瑰美麗誘人,但是會讓我們流血流淚。
那是一寒風刺骨的冬天,我上二年級。當時我只有八歲。可是,現在回想起來,記憶還是很深刻的。
早晨,我陪奶奶去買菜。在路上有一個乞丐在賣唱。奶奶給了我5元錢,讓我給他。當我把錢投入乞丐的小碗裡時,迎面來了一位男子,摸約三十多歲左右。那位男子打量了一下乞丐。小心翼翼地從乞丐後面走去,手還拿棍子。“咚!”一聲響,把我驚住了。那男子居然用棍子他!此時,我想去阻止那位男子。可是奶奶不讓我去。這時,一位老爺爺走向前人罵:“你這人怎麼……”還沒等老爺爺說完,那位男子搶著乞丐裝錢的小碗,一溜煙兒就跑地無影無蹤,而那時八歲的我只能讓壞蛋逃離我的視線,而我卻無能為力!
你們跟普通人一樣,有手有腳有頭腦,為什麼要做這些見不得人的事呢!為什麼你們不去做個好人,為祖國做出貢獻呢?當你們走在大街上時難道內心就不會忐忑不安嗎?如果你們做個好人,就可以光明磊落地走在大街上,而不會受到人們的譴責和歧視了。難道你們不想過這種安穩的日子嗎?
與法律做個好朋友,與犯罪做戰鬥吧!那些不法分子無視法律的存在,與法律抗衡的結果只有一個,就是自毀前程!
法律是正義之火!法律是和諧之基,有了法律社會才能發展進步;法律是文明之花,有了法律公民才能提高素養;法律是實踐之果,有了法律國家才能長治久安。因此,我們要做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
以上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歡迎大家閱讀收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