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簽訂購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在購房中,簽訂購房合同是購房步驟中最重要的一步。但是,很多人不清楚在簽訂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哪些問題。以下是由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簽訂購房合同的注意事項,希望能幫到你們。

  簽訂購房合同的注意事項

  一、防銷售商五證不全營業執照證、房地產開發資質證、土地使用證、工程規劃允可證、施工許可證五證不全,屬非法售房,消費者定要先驗證後選購。

  二、防商品房面積“縮”、“漲”無定。部分銷售商為牟私利,常會以公攤面積不詳、計算公式不公平為手段,使得有些購房者沒有得到應有的面積,而有些則攤上了不該分攤的面積,徒增一份購房價款。

  三、防開發商擅自改變設計規劃,交付到消費者手中的現房與樣板房、圖紙不一樣。一些開發商慣用變更規劃和設計的手段,導致朝向改變,套型或綠地縮小。

  四、防劣質建材導致商品房質量問題頻頻出現。個別建房工程偷工減料,用材低劣,監造又不負責,導致商品房的質量問題不斷出現,嚴重影響購房者居住。

  五、防購房合同草率籤,出現糾紛維權難。一些購房者簽訂合同時較隨意,偏信開發商的吹噓和諾言,而開發商往往使用虛假廣告宣傳,模稜兩可的設定,在合同中以格式條款套住消費者,一旦合同簽訂或入住,消費者權益立即受損。因此,對一些責任不明的條款或於己不利的要約,消費者要敢於提出簽訂補充說明,無法達成一致,寧可不籤。

  購房簽訂合同的流程

  1. 房價,包括戶型、面積、單位價格***幣種***、總價等;

  2. 付款方式,包括一次付款、分期付款、按揭付款;

  3. 認購條件,包括認購書應注意事項、定金、鑑定正式條約的時間、付款地點、帳戶、簽約地點等。

  簽訂購房合同須知

  一、產權證要齊全。包括《國有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此三證是辦理產權證的必要條件。銷售許可證的證件原件應該在售樓現場懸掛,可以在售樓現場看到證件的原件,再有就是土地證是否抵押了,土地使用證有一個備註頁,如果開發商向銀行進行了開發貸款,在土地使用權證上會有註明。還有開發商的營業執照,經營範圍裡是不是有房地產開發商的土地經營許可。

  二、籤合同時要寫明交房日期、通水、通電、通氣等條件,要明確雙方違約責任。按規定入住70%以上才能開,之前開發商要免費提供液化氣灌。

  三、延期交房:開發商《補充協議》規定,“若開發商延期交樓,則按業主已交房價每日千分之一支付違約金,且違約金賠償總額以房款5%為限,如發展商仍不能交樓,業主只退回已交的本金。”這種約定不合理。

  四、購買合同的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在稽核這一條條款內容時,需要注意在合同中填寫相關的內容,與開發商提供的相關證件是否一致,比如說編號和經營範圍。第二條,是商品房的銷售依據,您需要做的跟第一條基本相同,需要核對銷售許可證的號碼,批准的機構,以及銷售的方式,與開發商在售樓處懸掛的售樓許可證是否一致。

  五、公攤面積:不應該計入的包括倉庫、機動車車庫、非機動車車庫,作為人房的地下室,以及可以單獨使用的空間。還有售房單位自管自用的房屋,比如說開發商在大堂裡做的銷售等。為多棟房屋服務的管理用房,通俗來說,就是與這棟樓不相連的部分,比如說小區的物業管理用房等。在商品房買賣附件裡應該有一個明確的說明,在主合同的第三條裡,只是說分攤了多少,分攤的面積的數額,但是在合同的附件二,應該有一個房屋面積分攤的說明表,分攤了哪一部分,是經過哪一個地方批准的。

  六、面積確認和差異的確定。建議購房人選擇在合同裡已經規定的第二種處理方式,即確定雙方可以接受的一個誤差比例,也就是說正負3%,超過此比例的購房人可以選擇退房,開發商應退還房款以及利息,你也可以接受。

  七、付款方式與期限。一次性付款可以跟開發商協商,是不是可以留5%左右的房款,在正式交房之後給予付款,銀行貸款應該在約定的時間裡款沒有到開發商的帳上,按照合同,你要支付相應數量的違約金,所以應該把時間約定的更加充裕一些。在簽訂正式購房合同之前,建議你向開發商指定的銀行,或者向律師諮詢一下你的資信條件,看你是否能夠得到資信貸款,避免出現其他的麻煩。

  八、賣售人預期付款的違約責任。也就是說開發商約定你超過30天未付清房款可以解約的,對預期交房的解約期限也只能定30天,這兩條應該對應,應該是平等的。

  九、有關規劃設計變更條款,這一方面,因為我們購買的是期房,在商品房施工的過程中,有可能某些方面,開發商認為需要做規劃的變更,設計的變更,應該在收到有關部門批准變更10個工作日,書面通知購房人,購房人有權選擇退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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