廈門冬季退役士兵補助標準

  是什麼?今天小編為大家整理分享相關資料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

  廈門出臺冬季退役士兵補助標準

  補助分為義務兵和士官兩類

  退役士兵自主就業地方經濟補助標準分為義務兵和士官兩類,根據年限不同,補助標準也不同。退役士兵在部隊已領取退役金的,其地方經濟補助標準為:義務兵補助標準,按我市2012年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37576元×125%-部隊義務兵退役金9000元=37970元,便於計算,確定為38000元。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義務兵,在部隊選擇自主就業的,補助金按原標準的2倍。

  士官補助標準,以義務兵補助金38000元為基數,每服一年增加10%。計算公式:38000元×***1+士官年限×10%***。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士官,在部隊選擇自主就業的,補助金按原標準的2倍。

  進藏退役士兵補助標準,按其相對應的補助金標準的2倍。

  城鎮退役士兵補助標準提高

  2011年11月1日前入伍、2013年11月1日以後退役的城鎮士兵,在部隊未選擇自主就業的,按我市城鎮居民可支配收入37576元×120% =45091.2元,便於計算,確定為45100元作為義務兵補助金標準,此標準比2012年冬季退役義務兵補助金標準40300元增加4800元,以此為標準,其他各檔均增加4800元。

  值得一提的是,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條件的物件主要有四類:士官服現役滿12年、服現役期間平時榮獲二等功以上獎勵或者戰時榮獲三等功以上獎勵、因戰致殘被評定為5級至8級殘疾等級、烈士子女,待安排工作期間生活補助費為每人每月525元。

  以上就是小編整理的相關資料,希望能幫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