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崗位安全職責

  班主任要經常保持與家長的溝通,贏得家長的信任,共同探討教育學生的措施和方法。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到的,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一

  1、引導學生增強自律意識,自覺不進入未成年人不應進入的場所,使其逐步養成自覺遵守與維護公共場所秩序的習慣;教育學生不參加影響和危害社會安全活動,增強其社會責任意識。引導學生理解社會安全的重要意義,幫助其初步樹立人生觀和價值觀。

  2、建立班級聯絡網路,對於突發事件及時通知到位。

  3、在學生髮生安全事故或傷害事故時,及時送到校衛生室或附近醫院就醫,並及時與家長聯絡,同時向上級相關部門彙報,協助妥善處理。

  4、明確瞭解學校應急預案中的相關職責,平時指導好本班學生各種預案的演練。預案啟動時,冷靜快速地安排好本班學生,尤其是指導好本班形式的跑位、站位、路線等,利用現有條件有效保護好本班學生。

  5、若學生髮生應急預案中的任何一種情況,做到在第一時間按學校資訊傳遞程式處理。

  6、對行為偏差、心理偏差的學生做好耐心細緻的疏導、糾正工作,防止極端事件的發生。

  7、對違紀學生,做好班級工作,對班級學生出現的突發事件應及時會同青保老師做好教育工作,減少偶發事件,控制。

  

  正像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一樣,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生安全不保,談何教育”,因此,確保學生安全健康成長是班主任工作的第一任務,是關係到家庭幸福和社會穩定的大事,必須認真抓好,落實好。

  1、警鐘長鳴,班主任應利用各種場合和形式,對學生進行全面的安全教育。

  2、教室電器電源開關、插座插頭、各類用電設施裝置應經常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向總務處報告,及時報修,並立刻採取相應措施不讓學生接觸。

  3、班級打掃衛生時,班主任必須在場監管,對移動門窗要特別注意,禁止學生過分登高打掃衛生。

  4、切實關心學生身體健康,認真做好每日晨檢工作,發現學生有發熱等異常症狀時,及時與學校衛生室聯絡,學生體溫超過38度時,原則上應通知學生家長或送學生就診。對於因病未來上學的學生,班主任至少每天與學生家長聯絡一次,掌握情況

  。

  5、教育學生課間不喧譁打鬧,不做有危險的遊戲。

  6、教育學生注意上下學安全,每天作好學生點名工作,作好學生出勤記錄,發現學生未能正常到校,一定要與家長取得聯絡,互通情況。中午及下午放學要確保做好家長接送銜接工作,以免學生上、放學路上發生意外。

  7、學校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時,應積極配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實施相關安全措施,全面負責學生安全。

  8、發生學生突發性傷害事故,應馬上通知學校領導和當日值勤老師,並配合學校領導和當日值勤老師組織安排好受傷害學生的救治、與家長聯絡等工作。

  班主任安全工作職責二

  1.班主任要嚴格履行崗位職責,切實加強學生的防火、防毒、防災、防觸電、防溺水等方面的教育與演練,提高學生的安全防範意識,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2.班主任每天必須每節課清點本班學生人數,對無故不到校者或擅自離校者,要及時與家長聯絡,查明原因,做好記錄,並及時彙報。

  3.學生集會、大掃除、課外活動等,班主任必須在場維持秩序和維護學生安全。

  4.班主任要重視做好後進生和學困***障***生的幫教工作。不得體罰、變相體罰、謾罵或驅趕學生,要做好耐心細緻的思想教育工作。

  5.要重視加強學生的日常行為教育,嚴禁學生抽菸、酗酒、上網咖、賭博、***等易釀安全事故的行為發生,聯絡家長,共同採取教育措施。

  6.按時放學,並親自組織本班學生排好路隊安全離校;要教育學生遵守交通規則,學會走路,時時注意交通安全。放學後不滯留學生。

  7.班主任要安排有高度責任心的班幹部進行班級學生安全值日,及時掌握班學生的表現情況。如果學生出現事故,班主任要第一時間到場,及時做好處置工作,及時與家長取得聯絡,向學校領導報告。

  8、班主任要經常對班級內的教學設施進行檢查,發現桌椅、門窗損壞,電線裸露等安全隱患,應及時維修或上報學校總務處進行維修,避免安全事故的發生。

  9.教育學生進校後,不得擅自離校。如果的確要離校,必須由班主任開具同意學生離校的書面證明。教師也不得讓學生回家拿作業、拿用品,課間不得讓學生外出買東西。

  10.教育學生注意飲食衛生,不喝生水,不吃黴變或過期的食品,確保飲食衛生安全,發現學生身體出現異常時,要及時與家長和醫務人員聯絡。

  11、發生失責行為,根據情節,給予警告、一般失誤、嚴重失誤或賠償損失。

  

  一、班主任必須樹立安全第一的觀念,堅持在每週班會課及其他時間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安全意識和自我防範意識。

  二、做好安全防範工作。班主任要有預見性,堅持做到勤觀察,勤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或採取緊急措施,消除不安全隱患,保護學生人身安全。

  三、實行班主任安全責任制。

  1、細心觀察學生的思想情緒變化,特別是有異常情況的學生的情緒變化。

  2、工作中嚴禁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嚴禁在履行職責過程中違反工作要求,操作規程,職業道德或者其他規定。

  3、嚴格本班考勤制度,如發現學生缺席應即使與生活老師或家長取得聯絡,必要時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

  4、未經學校許可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校外活動。

  5、未經學校許可不得擅自停止學生上課,嚴禁在批評教育學生的過程中使用過激或侮辱性的語言。

  6、未經學校許可不得在教室內安裝電器裝置。如發現教室內的電器裝置有損壞應及時通知學校總務處。

  7、如發現學生在校期間突發疾病,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的學生,應予以必要的注意或通知家長採取相應措施。如發現學生有不適宜集體活動的疾病時,應向學校有關部門報告,及時處理。

  8、堅持每天在早操,課間操和升旗集會技術時疏散學生上下樓梯,確保學生的安全。

  9、禁止學生在教室、樓梯及過道上進行推拉、打鬧、追逐、摔跤、打球、攀爬和跳躍等危險性活動。如發現應立即告戒或者制止。

  10、班級打掃衛生時,禁止爬窗、翻欄清掃,禁止擦拭帶電電器,不得擅自修理電器。

  11、教育學生,特別是喜愛對抗性競技運動的學生應主動參加學校投保。

  12、對患有疾病或傷病未愈的學生,要特別關心,愛護,注意其身體狀況,嚴禁帶傷病參加活動和體育運動。

  13、嚴禁學生攜帶管制刀具、***、水槍、爆竹和其他易燃易爆的物品進入校園。

  14、嚴禁學生向樓下拋棄任何物品。

  15、嚴禁學生盤爬樹木,圍牆、陽臺、雨棚、圍欄及球場籃架等體育設施。

  16、班主任應嚴格執行學校的有關規定,管理和教育學生,未經家長、教師許可不得擅自在同學家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