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親子鑑定

  親子鑑定在現代做起來更加科學也更加快捷,什麼樣的情況需要做親子鑑定呢?做親子鑑定需要多少費用,它的流程是怎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準備的,希望大家喜歡!

  

  親子鑑定就是利用醫學、生物學和遺傳學的理論和技術,從子代和親代的形態構造或生理機能方面的相似特點,分析遺傳特徵,判斷父母與子女之間是否是親生關係。 親子鑑定在中國古代就已有之,如滴骨驗親,滴血驗親等。

  親子鑑定最古老的方法

  1、外貌對比

  由於遺傳的原因,父子、母子、兄弟姐妹之間的長相、膚色等一般都會有某些相似的地方,通過外貌長相的對比來確定親子關係恐怕是最原始的方法,但這樣方法只是一種猜測、判斷,作為一種參考。

  2、滴骨驗親

  滴骨驗親法就是將生者的血液滴在死人的骨骸上,若血液能滲透入骨則斷定生者與死者有血源關係,否則就沒有。三國時期的吳國人謝承所撰的《會稽先賢傳》就記載有以弟血滴兄骨骸之上認領長兄屍骨的事例;***《南史·豫章王綜傳》也記載有以子之血滴於父骨之上驗親的事例;至宋代,著名法醫學家宋慈將滴骨驗親法收入《洗冤集錄》中。據從現代的觀點來看,這種方法並不科學,但開創了用血型鑑別血源關係的先河。

  3、滴血驗親

  滴血驗親法又稱合血驗親法,就是將小孩的血與大人的血液放在一起,如果能融在一起,就是父母親生的,否則就不是親生的。這種認樣方法曾在中國宋代的法醫著作裡裡記載過。這種方法沒有科學依據,親子關係的血液不一定能融合,而非親子關係的血倒有可能融合。

  現代的親子鑑定方法

  1、血型測試

  血型測試進行親子鑑定就是通過對血型的檢驗比對來確親子關係。

  依據19世紀末被確認的孟德爾遺傳定律,人們認識到人類的血型是按照遺傳基因傳為下一代,故一定血型的父母所生子女也具有相應的血型,這為血型鑑定親子關係奠定了基礎。

  用於血型檢驗來鑑別親子關係的血型系統主要有:

  ABO血型系統

  MN血型系統

  Rh血型系統

  Ss血型系統

  hp血型系統

  檢驗的血型系統越多,其準確性就越高,如果血型檢驗的結果表時無遺傳關係,可作出否定親子關係的結論,但結果存在遺傳關係也不能完全確定是親子關係。

  二十世紀七十年代,人們發現可以用白血細胞的抗原來進行親子鑑定,準確性可達80%。再結合血型檢驗,能達到較高的準確程度。

  2、染色體多型性鑑定

  20世紀80年代,醫學家們又開創了使用染色體多型性鑑定親子關係的技術,染色體多型性又稱異態性***heteromorphism***,是指正常人群中常見的各種染色體形態的微小變異***如:隨體增大、重複或缺如,著比粒區的熒光強度變異等***,這種多型是可以遺傳的。這項技術就是利用其形態來鑑定親子關係,這要靠技術人員的主觀判斷,其準確率也不盡如人意。

  3、DNA鑑定

  鑑定親子關係目前用得最多的是DNA分型鑑定。人的血液、毛髮、唾液、口腔細胞等都可以用於用親子鑑定,十分方便。

  一個人有23對***46條***染色體,同一對染色體同一位置上的一對基因稱為等位基因,一般一個來自父親,一個來自母親。如果檢測到某個DNA位點的等位基因,一個與母親相同,另一個就應與父親相同,否則就存在疑問了。

  利用DNA進行親子鑑定,只要作十幾至幾十個DNA位點作檢測,如果全部一樣,就可以確定親子關係,如果有3個以上的位點不同,則可排除親子關係,有一兩個位點不同,則應考慮基因突變的可能,加做一些位點的檢測進行辨別。DNA親子鑑定,否定親子關係的準確率幾近100%,肯定親子關係的準確率可達到99.99%。

  親子鑑定需要遵循的程式

  第一、以下情況,需要在上戶口前做親子鑑定:

  1、無出生證。因種種原因,孩子沒有在有婦產科資質的醫院出生,或沒有在醫院出生,因而沒有規範的出生證,上戶口時就需要做親子鑑定。或已有出生證,但出生證上父母的名字和身份證、戶口本上名字不一致,需要親子鑑定證明。

  2、因孩子被拐賣、遺失,後又通過各種途徑找回,戶口需要和親生父母上到一起,而需要親子鑑定報告書證明。

  3、未婚生育。現有法定證件無法證明孩子的親生父母關係。或單親家庭,孩子戶口需從父親一方轉入到母親一方,或需從母親一方轉到父親一方,要做親子鑑定。

  4、棄兒回家上戶。孩子被抱養出去,又需領養回來,或因躲避計劃生育,孩子戶口上在他人名下需要轉到親生父母名下,需要做親子鑑定。

  5、領養的孩子上戶。需要證明孩子與養父母並非親生關係。

  6、部門特殊規定。因某些部門在招工、招干時,因怕其他行業人員進入特殊行業,在招工招干時需要本行業父母和孩子做親子關係證明。如鄭州鐵路系統招工就需要親子鑑定證明。

  第二、上戶親子鑑定所需要的手續:

  上戶親子鑑定屬於上戶關係人自行舉證過程,因而鑑定證明僅需鑑定當事人提供:

  1、能夠證明被鑑定人身份的證明:如身份證、戶口本、軍人身份證明、出生證等。無以上證明者就需要鄉鎮以上人民政府、街道辦、公安派出所申請鑑定證明。

  2、被鑑定人必須到司法鑑定中心採血參加鑑定,並完成身份驗證工作。主要驗證身份證明、留指紋、照相。

  3、如因鑑定人確因不便,不方便到司法鑑定中心取樣等,可聯絡司法鑑定中心工作人員上門取樣和驗證身份。

  第三、選擇鑑定機構。

  目前做親子鑑定的機構很多,但上戶親子鑑定,屬於司法鑑定的範疇,所以,選擇鑑定機構,必須要有《司法鑑定許可證》,親子鑑定報告一定要全國有效並被全國的公安、司法等部門認可,必要時還需要國際認可的司法鑑定機構做鑑定***如孩子被拐騙到國外或香港等地區***等。

  第四、上戶親子鑑定參與鑑定的人員:

  僅從上戶需求考慮,可以是父子***女***或母子***女***鑑定就可以憑鑑定結論上戶。但因親子鑑定中基因突變因素及上戶口諸多因素考慮,上戶親子鑑定最好是做父母子***女***三人做親子鑑定。

  第五、被鑑定者半年內輸過他人的血,或在兩年內進行過骨髓移殖,無法得出準確的結論。需要鑑定者應該避過以上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