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簡易登出有哪些程式
現在有沒有關於企業簡易的登出程式呢?不少公司都需要做登出了,但是這注銷流程大家都不清楚,一起來看看企業登出的流程吧,或許能幫到你。
企業簡易登出程式
一、適用主體
企業簡易登出適用於有限責任公司、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但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業法人、外資企業和按照“一照一碼”登記的企業暫不適用企業簡易登出登記,仍須按現行有關企業登出規定辦理。
二、適用條件
企業申請簡易登出登記應當是未開業企業以及無債權債務企業。
三、簡化流程
企業申請簡易登出通過全流程網上登記模式辦理。商事登記機關不再要求企業辦理清算人員備案和提交清算報告。企業也無需在報紙上釋出登出公告,但應當通過商事主體登記及許可審批信用資訊公示平臺***以下簡稱“信用資訊公示平臺”***免費釋出登出公告,公告期限為45天。
四、登出異議
企業簡易登出公告期間,利害關係人對登出登記有異議的,可以直接向企業提出,也可以通過信用資訊公示平臺填報登出異議申請表的方式向商事登記機關提出。
五、法律責任
企業提交虛假材料、資訊或者採取其他欺詐手段隱瞞重要事實等取得簡易登出登記的,其股東、合夥人、投資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商事登記機關也可依法將企業股東、法定代表人、投資人、合夥人納入信用監管體系。
公司登出後如何進行清算
一、企業登出後的清算一般分為兩個層面:
1、企業層面,就是從事實體生產經營的公司***清算的公司***應進行企業所得稅的清算;
2、股東層面,指企業投資者的投資行為而取得的所得進行企業***個人***所得稅清算。
二、哪些企業需進行企業所得稅清算
1、按《公司法》、《企業破產法》等規定,需要進行清算的企業***即公司除特殊原因合併或分立而解散外,其餘原因引起的解散,均須經過清算程式***;
2、企業重組中需要按清算處理的企業。
不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企業重組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59號***規定的適用特殊稅務處理原則的重組業務,如企業由法人轉變為個人獨資企業、合夥企業、個體工商戶等非法人組織、或將登記註冊地轉移至中華人民共和國******包括港澳臺地區***;不適用特殊性稅務處理的企業合併、分立等,改組企業不需要履行上述清算程式,但需要視同清算進行所得稅處理。
三、企業終止生產經營開始清算之日的確定
1、企業章程規定的經營期限屆滿之日;
2、企業股東會、股東大會或類似機構決議解散之日;
3、企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之日;
4、企業被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或宣告破產之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