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冊商標流程時間

  註冊商標有什麼流程及時間的規定嗎?申請註冊商標怎麼走流程呢?一起來看看下面小編為你帶來的“”,這其中也許就有你需要的。

  商標註冊流程和時間有什麼規定?

  1、設計——商標註冊申請之前可委託我司或自行設計。商標設計要注意以下幾點:***1***獨創性,即商標的設計要有新意;一方面要符合顯著性的要求,另一方面有創意的商標容易擴大商品的知名度,迅速佔領市場。***2***商標的名稱應避免與商品的功能聯在一起。***3***商標的設計要突出主題,合理佈局。

  2、查詢——商標查詢通常是指商標註冊申請人在申請註冊商標前,為了瞭解是否存在與其申請註冊商標可能構成衝突的在先商標權利,進行的有關商標資訊的查詢。一件商標從申請到核准註冊歷時長久。如果商標註冊申請被駁回,一方面損失商標註冊費,另一方面重新申請註冊商標還需要更長時間,而且再次申請能否被核准註冊仍然處於未知狀態。因此,申請人在申請註冊商標前最好進行商標查詢,瞭解在先權利情況。查詢服務有兩種:一種內部查詢服務;另一種是代理政府查詢服務,時間為7-14個工作日。

  3、申請——商標註冊申請檔案遞交至香港智慧財產權署。

  4、受理——香港智慧財產權署收到商標註冊申請資料後,給予一個申請編號後,發放受理通知書,時間大概為一週。

  5、審查——商標審查分為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兩個過程。 形式審查即商標註冊處在審查有關申請前,會先詳細檢視申請表格及所有附件,以查看錶格內須填寫的部分是否已經填妥、有關資料是否正確、所需資料是否不全。如一切妥當,申請程式會進入下一階段***實質審查階段***。實質審查即完成檢查申請的不足之處並確定所有資料備妥後,商標註冊處會翻查商標記錄,以確定在相同或類似的貨品或服務,是否有其它商戶已經註冊或申請註冊相同或類似的商標。商標註冊處會同時查核有關商標是否符合《商標條例》所訂的註冊規定。如稽核通過,申請程式將進入下一階段***登憲公告階段***。

  6、公告——商標註冊處核准申請後,便會在香港智慧財產權公報公告,為期三個月,如無人提出異議,該商標就可以成功註冊了。

  7、註冊——商標公告無異議或經裁定異議不成立的,註冊成功。正常情況下取得註冊證書為6個月左右。成功註冊後有效期為10年,期滿前六個月按時進行續展即可。

  商標註冊網上申請流程怎麼申請

  辦理商標註冊網上申請的,應當按以下流程辦理:

  一、申請“商標數字證書”

  l 僅商標代理組織需要進行本步驟的操作。

  商標代理組織應當先申請“商標數字證書”,然後才能代理商標網上申請。

  詳情請點選“商標數字證書申請指南”,查閱“商標數字證書申請流程”。

  二、下載並安裝數字證書驅動程式和安全應用控制元件

  l 僅商標代理組織需要進行本步驟的操作。

  商標代理組織應當登入商標網上申請系統首頁,下載數字證書驅動程式***USB-KEY驅動***和安全應用控制元件軟體,並按照“商標數字證書***USB-KEY***安裝指南”的要求進行安裝。

  詳情請查閱“商標數字證書安裝指南”和“商標數字證書使用注意事項”。

  三、登入網上申請系統,選擇書式,提交商標網上申請

  1、登入:商標代理組織選擇“商標代理組織登入”,插入數字證書,輸入PIN碼,點選“登入”進入商標網上申請系統。

  2、填寫申請資訊:登入系統後,選擇申請書式,按要求填寫申請內容。

  詳情請查閱“商標註冊網上申請填寫要求”、“商標註冊網上申請使用者手冊”。

  提示:

  1***請認真閱讀網上申請系統提供的指南和填寫要求,並按要求辦理。

  2***在本系統當日接收時間的範圍內,可以通過“申請查詢”功能,檢視本商標代理組織或商標申請人當日提交的申請資訊。

  3***對於商標代理組織,在提交申請前,可以將申請資訊“頁面另存”,離線校對。在本系統當日接收時間的範圍內,可以通過“申請查詢”功能修改申請資訊。

  四、繳納商標規費

  商標代理組織應當在提交申請前向商標局足額預付商標規費。

  同一天申請註冊的商標近似怎麼辦

  根據商標法實施細則規定,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申請人,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以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在同一天申請註冊的,各申請人應當按照商標局的通知,在三十天內交送第一次使用該商標的日期的證明。同日使用或者均未使用的,各申請人應當進行協商,協商一致的,應當在三十天內將書面協議報送商標局;超過三十天達不成協議的,在商標局主持下,由申請人抽籤決定,或者由商標局裁定。

  怎麼保護未註冊商標

  《商標法》第三條規定,“經商標局核准註冊的商標為註冊商標,商標註冊人享有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從此條法律規定看,我國的商標法律制度保護的直接物件是註冊商標,所有法律條款的設定,都是圍繞註冊商標的保護來進行,未註冊商標顯然是不受商標法律保護的。

  但未註冊商標不受法律保護,不等於對使用未註冊商標行為放任自流。反之,為了更好地保護註冊商標的專用權和維護商標使用的秩序,需要對未註冊商標的使用加以規範。所以,《商標法》第四十八條專門對使用未註冊商標行為做了規定。

  此條規定屬禁止性規範,未註冊商標使用人只要不違反此條規定,其未註冊商標就可以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否則,商標行政主管機關將依法予以查處。我國商標註冊實行自願註冊原則,即商標使用人對使用的商標是否註冊,完全取決於自己的需要來決定。

  儘管如此,總的講,因未註冊商標不受商標法律保護,未註冊商標使用人始終處於一種無權利保障狀態,而隨時可能因他人相同或近似商標的核準註冊而被禁止使用。所以,在實行商標保護採取註冊原則情況下,使用未註冊商標還是弊大於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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