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蓋公章請示
由於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未作統一規定,所以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的規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也不一樣。下文是,歡迎閱讀!
一
縣人民政府:
根據省、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方案的要求,我局已對三板橋鄉棠市一組的劉球英等39戶、南嶺鄉長埠村二組周正如等49戶進行了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按照省市要求確權資訊已公示、戶主已簽字認可,完成了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的所有程式,現需在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上加蓋縣政府公章,對該88戶農戶進行率先頒證。妥否,請批覆。
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二
醫院領導:
由於醫院現執行的出院疾病診斷證明書系已加蓋好公章下發至科室及電子列印的出院記錄難辨真實性,在日常監管中存在一定困難,醫療保險、商業保險機構、社會救助機構也多次要求加蓋醫院公章以保障醫療文書的真實性,此外還可以防止部分醫療欠費。因此迫切需要對現有醫療文書的執行進行規範。經借鑑兄弟醫院的經驗,特向醫院領導申請在出院記錄、疾病證明書上統一加蓋“井岡山大學附屬醫院出院疾病證明專用章”,並規範出院流程和打印出院清單流程。
妥否,請批示!
醫務科
20XX年11月25日
三
湘東區環保局:
近年來,我鄉不斷加強環境保護工作,有效地促進了經濟社會發展。今年初,我鄉已向省、市有關部門申報國家級生態鄉,現已編寫了有關資料。今特呈文,請貴局在我鄉申報資料中加蓋公章。
妥否,請批示
二0一三年五月二十日
主題詞:行政事務生態鄉鎮請示
白竺鄉人民政府辦公室
20XX年5月2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