撥付抗旱資金請示

  抗旱資金不足,為解燃眉之急,緩解旱情。撥付抗旱資金的請示該怎麼寫呢?下文是撥付抗旱資金的請示,歡迎閱讀!

  一

  輝縣市防汛抗旱指揮部:

  我鄉現有7個行政村,麥播面積20600畝,麥播以來,我市近4個多月沒有降雨,且大風天氣多,土壤失墒嚴重。尤其是我鄉為平原地區,且風沙地,小麥受旱面積不斷擴大,旱情不斷加重,市裡召開抗旱澆麥暨麥田管理緊急工作會議後,我鄉迅速動員各種力量組織抗旱,目前全鄉小麥大部分已澆灌一遍,且有少部分未澆,且需要第二次澆灌,但這其中需要大量資金,根據各村所報數字,同時南水北調期間,只有西孟莊、新鄉莊、五里河、大劉莊四個村已新打機井,其餘3個村未打,現申請資金40萬元,望上及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給予資金幫助。

  二

  杭錦旗人民政府:

  杭錦旗巴拉貢鎮抗旱應急水源工程由內蒙古自治區水利廳於20XX年4月7日以內水辦〔20XX〕69號檔案批覆。批覆主要建設內容有:新打水源井10眼,配套井房10座,更新輸水管線8.7km,新建蓄水池8座,配套太陽能自動提供水裝置8套,新建水窖240座,配套家用水處理裝置240套,共批覆投資558萬元。2014年12月31日,鄂爾多斯市財政局以鄂財建指〔2014〕672號下達國家投資552萬元。

  工程於20XX年7月1日開工建設,截止目前,除240個儲水罐未完成外,其餘水源井、蓄水池、管道鋪設及太陽能自動提供水裝置全部完成,累計完成投資480萬元,20XX年10月14日,旗財政撥付專案建設資金50萬元。

  20XX年10月16-17日,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督查組對工程施工進度及資金撥付情況進行了專項督查,並下達了《防汛抗旱專案督查書》,要求該專案在20XX年11月份必須全部完工,專案建設資金在20XX年11月份必須全部到位,如不到位,自治區水利廳將建議自治區財政廳按有關規定將資金收回,同時,自治區防汛抗旱指揮部辦公室將核減20XX年我旗抗旱應急水源專案。

  按照督查組要求,旗人民政府已向自治區水利廳做出承諾在20XX年11月份全部完工。我局已要求施工單位進一步加大人員、機械投入,加快施工進度,確保11月份全部完工。

  當地嘎查和牧戶已多次要求我局儘快將儲水罐到位,目前,已生產完成100個,但施工單位因資金短缺,不能拉運,而且,已完工程人工工資全部尾欠。對此,懇請旗人民政府儘快再撥付建設資金300萬元,確保專案按時結清人工工資,保證儲水罐儘快到位,避免發生群體性上訪事件。

  三

  縣財政局:

  今年7月下旬以來,由於天氣久晴少雨,氣溫持續偏高。部份村農作物受旱嚴重。為確保今年農業豐收,鎮、村幹部積極組織抗旱自救,各村都缺乏必要的水利抗旱設施,又遠離水源,無法抗旱。特別是西塘村張閃組基電站損壞,一直未修復,葉田村又新建水利工程,對沿途水渠壩蓄水造成影響。由於我鎮抗旱資金不足,村委會目前資金緊缺,為解燃眉之急,緩解旱情,特請貴局給予解決抗旱經費伍萬元,以利抗旱工作迅速落實,確保農民增產增收。

  如無不妥,懇請批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