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律基礎知識

  教育法律是教育法治的前提和基礎,但我國的教育法律仍有諸多不完善的地方。那麼你對教育法律瞭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編整理關於的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一:

  1、狹義的教育法,是特指國家最高權利機關制訂的有關教育的規範性檔案,即教育法律,在我國它專指全國人大及其會制定的最高方面的規範性檔案。

  ***簡答,重點看***

  2、教育法的特點:①教育法是一種有關教育活動的行為規範。這是從教育法所具有規範性角度來探討的;②教育法是由國家制定或認可的行為規範。***國家意志性的角度探討***

  國家能過法定程式採取制定或認可兩種方式確定的行為規範才能成為法。

  ③教育法是統治階段在教育方面意志的體現。***鮮明的階級性角度***④教育法是以國家強制力保證實施的行為規範。***特殊的強制性角度***⑤教育法是教育客觀規律法定化了的行 為規範。***遵循的客觀規律性的角度***

  3、教育法的體現的統治階段意志的內容最終是由統治階段級的物質生活條件所復定的。

  4、教育法的基本原則:①堅持教育的社會主義方向性原則;②體現教育的民主性原則;③保障教育的公共性原則;④確保教育的戰略地位原則;⑤遵循教育發展的客觀規律性原則。

  5、體現教育的民主性原則體現受教育機會一律平等。教育機會平等表現三個方面:起點上***入學上***的平等、過程上***就學過程***的平等和終點上***學業成就上***。

  6、教育法的作用:①指引作用;②評價作用;③教育作用;④預測作用;⑤強制作用;⑥獎勵作用。

  7、教育法律規則的結構三要素:假定、處理、法律後果。

  8、教育法律規則的類別:三個類別,分別是①按照教育法律規則調整方式的不同劃分授權性規則和義務規則。②按照教育法律規則強制性程度的不同劃分,強制性規則和任意性規則。③按照教育法律規則內容確定性程度的不同劃分,確定性規則、委託性規則和準用性規則。

  二:

  1、判定是不是教育法律關係標準:如師生是,朋友不是。

  L是教育法律確認和調整的人們在教育活動中形成的權利和義務。

  2、教育法律關係構成要素:教育法律關係的主體、內容***權利和義務***、客體。

  3、作為教育法律關係主體一般必須同時具備法律規定的權利能力和行為能力,在少數情況下至少也應具備權利能力。

  4、行為能力:18週歲以上的公民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16週歲以上不滿18週歲的公民,以自己的勞動收入為主要生活來源的,視為完全民事行為人;10週歲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滿10週歲的未成年人是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5、教育法律關係主體的種類為:①公民;②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社會組織;③國家機關。

  6、權利和義務是教育法律關係的核心內容,也是構成法律關係的要素。

  7、教育法律關係客體的種類為:①物質;②行為及其後果;③精神產品。

  8、教育法律事實是教育法律關係產生、變更和消滅的根據,它主要兩種形態:一是教育法律事件,二是教育法律行為。

  9、教育法律的本質決定著教育法律的形式。

  10、列舉或簡述我國教育法律形式的類別:①憲法中有關教育的規定;②教育法律;③教育行政法規;④地方性教育法律;⑤教育規章;⑥國際教育條例、協議。

  11、簡述判斷和確定教育法律的效力等級通常應遵循原則:①下位法服從上位法;②特殊法優於一般法;③後定法優於前定法;④特定程式法律優於一般程式法律;⑤被授權機關的立法等同於授權機關自己的立法。

  12、九部教育法頒佈七部,目前《社會教育法》和《教育投入法》未頒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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