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員工怎樣提取住房公積金

  住房公積金是單位及其在職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社會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以下是小編為你整理的,希望能幫到你。

  提取住房公積金需要哪些條件

  提取住房公積金是指繳納住房公積金的職工按照相關規定把自己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儲存餘額取出來的行為。提取住房公積金是有條件限制的,依照相關規定應該具備以下條件:

  一員工所在單位及員工本人每月都足額繳納住房公積金;

  二必須滿足最新《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24條規定:

  1、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其中“購買”是指職工買下住房,擁有所購住房的所有權,住房可以是公有住房、商品房、經濟適用房以及二手房等。“建造”是指城鎮居民經房地產管理機關、城市規劃管理機關等部門批准建造住房;“翻建”是指對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設計、重新建造住房;“大修”是指需要牽動或拆換住房部分主體構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2、職工離休、退休的

  3、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係的

  4、出境定居的

  5、償還購房貸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資收入的規定比例的

  7、職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

  

  住房公積金的提取手續大致如下:

  首先,向本單位提出申請,單位經稽核個人提交的相關證明後,符合提取條件的,單位填寫住房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並加蓋預留印鑑。

  其次,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連同有關證明資料的原件和影印件到給本單位建立住房公積金賬戶的公積金中心以下簡稱為開戶的公積金中心進行審批。公積金中心完成審批和錄入業務後,在單位填寫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上加蓋公積金審批專用章。

  再次,單位經辦人員或職工個人持公積金中心已審批的公積金個人提取審批表以及單位填寫並簽章的“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轉賬憑證”,到開戶的公積金中心辦理轉賬業務,公積金中心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轉賬至其單位基本結算賬戶,由單位取出支付給職工。

  另外,住建部、財政部和央行三部委聯合發文稱:今後無房在繳存城市無自有住房且租房的的職工,只要連續繳存公積金滿3個月,便無需租金髮票、稅票也可以支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