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柱廣告牌出租合同樣本
單立柱廣告牌一般分為兩面牌及三面牌兩種主要的牌面形式,立柱廣告牌出租合同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立柱廣告牌出租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立柱廣告牌出租合同範文一
甲方承租方:
乙方出租方:慶陽市金典廣告有限公司 地址:慶陽市西峰區西大街1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本廣告位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廣告位基本情況:
1、投放位置:
2、投放數量:
3、主材規格: 6米×18米
第二條
租賃期限:該廣告位租賃期限為一年,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日止。
第三條
合同金額:
1、單立柱廣告發布費總金額共計人民幣:人民幣元/年 大寫:
2、上述費用包括乙方對該廣告的策劃、製作、建造、報建、維護、維修、租金、電費和稅金等。
第四條
雙方責權: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必須保證其真實性、合法性。
2、甲方須及時向乙方繳交廣告發布租金。
二乙方責任:
1、廣告其製作材料、施工費、用電增容、電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和支付,施工安裝均需達到安全生產要求及廣告牌美觀、完整。
2、乙方負責做廣告維修和保養工作。如出現光源故障、廣告畫面損壞等情況,乙方應於及時修復。
3、乙方在釋出廣告時必須按照國家、省、市有關廣告規定辦理好有關手續及繳交有關費用。
三租用期內,甲、乙雙方不能無故終止合同,但如因市政或城市規劃要求等原因導致甲方廣告位不能使用時,則雙方不負責任何賠償責任,其租金乙方按甲方所租用實際時間計算。
四如因颱風、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雙方不能履行合約的,雙方免責。
第五條
租賃期滿: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甲方對此廣告位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如甲方續租,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向乙方提出申請。
第六條
違約責任:
雙方簽訂合同必須信守,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規定,違約方需按當年租金的50%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守約方。
第七條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並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合同為準,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簽名、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慶陽市金典廣告有限公司
代表人: 代表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立柱廣告牌出租合同範文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
為了促進東瓜鎮經濟發展,增加村集體經濟收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土地範圍內建設立柱廣告牌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出租土地情況和租賃用途
甲方將座落在東瓜鎮元雙路邊東瓜社群竹園居民小組未徵收的集體土地上租給乙方建設單立柱廣告牌,用途為建設立柱廣告牌1個,立柱佔用土地約2平方米。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甲、方雙方約定,甲方於2015年7月25日前向乙方交付該土地,租賃日期自2015年7月25日起至政府徵收止。
第三條 租金、支付方式
甲、 乙雙方約定,該土地租金為一次性全額支付,共計為
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四條 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約定,簽訂後甲方不退回乙方租地費用。
2、租賃期間,使用該土地所發生的水、電等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雙方責任和土地使用要求
1、甲方負責提供立柱廣告牌場地、施工用電和廣告牌照明電源設施,費用由乙方自理。
2、甲方需提供土地產權證明或其他有效證件給乙方辦理廣告牌的申報審批工作申報及建設週期為60天。
3、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將本廣告牌及土地租賃範圍租賃給其他第三方使用。
4、甲方不得無故終止合同,但因政府原因導致乙方不能在土地設立廣告牌的,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5、租賃期間,乙方在土地租賃範圍內建設立柱廣告牌,廣告牌是對外社會宣傳發布公益性廣告內容為主。所釋出的廣告內容符合國家有關規定。
6、立柱廣告牌由乙方自行負責設計、製作、安裝及定期維護,因立柱廣告牌安全問題引發的一切後果由乙方負責包括經濟責任與刑事責任。
7、租賃期間,乙方有權根據需要,可更換廣告牌內容、材料和廣告載體的製作方式。
8、在雙方終止合同後,乙方自行拆除廣告牌及其附件。
第六條 轉租、轉讓
租賃期內,乙方將土地轉租讓給他人,必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轉租讓該土地應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全合同。
2、租賃期間,如因國家或政府建設需要,甲、乙雙方必須服從,不視為一方違約,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廣告牌及附件的拆遷賠償款歸乙方所有,補償標準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居民小組換屆
若居民小組法人變更,原合同依法生效,不得修改和阻撓,否則視為甲方違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土地的,甲方應按立柱廣告牌市場造價費用10倍的價錢為標準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2、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所交的租金不予退還,安裝的立柱廣告牌及附件歸甲方所有。
第十條 其他條款
1、合同自簽字之日生效。本合同一式叄份。其中:甲方、乙方、東瓜社群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簽名或蓋章: 乙方簽名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