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託創作合同範本

  創作指創造文學藝術作品、文藝作品,是造型綜合能力與藝術創造能力的集中體現。那麼委託創作合同又是怎麼一回事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委託創作合同,歡迎參考閱讀。

  委託創作合同範文一

  甲方委託人:乙方受託人:

  【本合同由盈科研究院趙成偉、劉永沛、牟晉軍律師提供】 甲方委託人: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乙方受託人:

  法定代表人:

  通訊地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方自願接受甲方委託創作本合同第1條中所述作品,並達成如下協議:

  1.本合同所稱作品,是指:【】,且乙方需完成該作品應符合附件

  【】中的約定。

  【律師提示】根據實際情況填入作品的具體名稱,並對作品的單獨要求以附件形式列出。

  2.乙方接受甲方委託,根據甲方提供的上述作品的文字指令碼如有創作上述作品,完成創作作品的著作權歸屬甲方。乙方同意作品的署名方式由甲方決定。【律師提示】此處是作品完成之後的權利歸屬歸的約定。根據我國《著作權法》第十七條規定:受委託創作的作品,著作權的歸屬由委託人和受託人通過合同約定。合同未作明確約定或者沒有訂立合同的,著作權屬於受託人。

  3.乙方保證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不會以包括但不限於授予、許可等使用方式由第三人適用。

  4.乙方交付甲方的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5.1乙方交付的作品應符合約定的創作意圖和要求,並符合附件

  【】的規定。

  5.2乙方應按照甲方的創意和要求製作本作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修改製作本作品,直到達到甲方對該作品的創作要求。

  6.乙方應於【】年【】月【】日前將滿足上述要求的作品交付甲方。如乙方因故不能在上述期限內交稿,應在交稿期限屆滿前【】天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雙方可另行約定交稿日期。

  7.乙方自行承擔創作上述作品所需的條件和必要費用。

  【律師提示】此處可根據交易的具體情況約定創作作品哪部分費用有哪一方承擔,或者甲方需為乙方創作作品提供哪些條件和設施,比如辦公場地,計算機裝置及創作的相關材料。

  8.甲方應在乙方交付作品後【】天內審讀乙方交付的作品,如該作品符合本合同5.1條規定,甲方應在上述審讀期結束後【】天內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9條約定的報酬。【律師提示】:報酬支付時間為乙方交付作品之後,為了避免甲方無故拖欠報酬,此處應對甲方支付報酬的期限進行約定,如,甲方收到乙方交付作品之後【】日進行審讀,若乙方在【】日沒有接到不符合約定要求的通知視為符合要求,甲方在收到作品之日起【】日內支付報酬。

  9.1上述作品的報酬支付方式為【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一次性付酬,支付標準為人民幣【】元,本條規定的報酬包含按國家規定應有甲方代扣繳的乙方稅款,因本交易產生的其他稅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9.2甲方應在本合同第8條約定的期限內向以下銀行賬戶支付報酬,報酬支付時間以銀行收到該款項為準:

  乙方開戶行:

  開戶名:

  賬號:

  10.甲乙雙方承諾關於雙方往來所獲知對方之商業財務資訊等往來資料檔案圖片或檔案,無論口頭或書面,均不得對第三人洩露,也不利用其做本合同以外目的使用,此約定於本合同終止後【】年仍然有效。

  11. 本合同有效期間內,任何一方未經對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終止本合同,但遇到下列情況之一,可提前終止本合同,合同終止書面通知自發出後3日內生效,合同終止後甲方不得再行使本合同之權利。11.1因不可抗力事件,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的;

  11.1一方嚴重違反合同有關條款,另一守約方可以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11.1根據本合同約定行使單方合同解除權,並不表明其放棄向違約方追索賠償金。

  12.違約責任及其他

  12.1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任何一方如違反本合同之約定,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並要求對方賠償造成的實際損失及救濟的合理支出費。

  12.2甲方到期不能支付乙方作品報酬的,甲方應每日按約定報酬的【%】向乙方支付遲延履行金,直至甲方實際支付該筆報酬為止。

  12.3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3條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給予經濟賠償。

  12.4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第4條的規定,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12.5乙方到期仍不能交付作品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應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律師提示】一般委託創作作品,雙方可以根據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再約定一定的寬限期,實踐中,乙方遲延交付可能是因為創作瓶頸期或者其他原因延誤交付時間,甲方為了拿到最後作品,視情況決定立即解除合同或規定寬限期。

  12.6因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為保護和實現本合同項下權利和救濟所產生的所有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等。

  12.7由於不可抗力事件,致使一方在履行其在本合同項下的義務過程中遇到障礙或延誤,不能按規定的條款全部或部分履行其義務的,不應視為違反本合同。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實質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3.本合同要求所有通知應以信件或傳真等書面方式送達對方於本合同所載地址,若地址有所變更應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視同於送達。

  【律師提示】此條約定,避免一方因口頭或電話方式通知,涉及合同相關事項變更,而對方實際沒有收到,沒有相應證據。

  14.因戰爭叛亂火災爆炸地震天災洪水乾旱或惡劣天氣,以至於無法送達無法供給無法生產或者政府法令而造成之破壞損失遲延等耗損,雙方各自的損失自行負擔,直至不可抗力事件結束為止。

  15.本合同非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變更。如需修改變更,雙方應通過協商達成一致後簽訂補充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

  16.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簽署、修訂和終止以及爭議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7.雙方各方就履行中產生的任何爭議,都應由雙方各方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各方一致同意將該爭議提交至 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任何一方有權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律師提示】爭議解決選擇法院,雙方可在此處進行約定或者在爭議產生時向有管轄權的

  法院起訴。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規定:合同或者其他財產權益糾紛的當事人可以書面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等與爭議有實際聯絡的地點的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定。實踐中一般約定當事人自身所在地的法院較為有利。

  15.本合同非經甲乙雙方書面同意,不得任意修改或變更。如需修改變更,雙方應通過協商達成一致後簽訂補充合同,作為本合同附件。附件具有同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16.本合同自 起生效。原件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 以下無正文。 合同簽訂地: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