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間合同借款

  居間合同是居間人向委託人報告訂立合同的機會或者提供訂立合同的媒介服務,委託人支付報酬的合同。那麼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歡迎參考閱讀。

  範文一

  合同編號: 第 號 借款方

  委託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居間人乙方:

  第一條、 委託事項及具體要求:乙方協助甲方與出借人協商借款相關事宜,協助甲方簽訂借 款合同,並協助辦理與借款相關的抵押登記手續及相關公證手續。

  第二條、 委託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條、 諮詢、管理、勞務居間服務費及支付期限:乙方促成甲方與出借人借款合同成立, 甲方在借款合同期限內應按乙方為其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月 %或者人民幣大寫 元支付乙方諮詢、管理、勞務居間服務費。

  第四條、 借款合同成立之日,甲方同意由乙方代為收取因簽訂借款合同而應向出借人支付的 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金額為合同成立金額的 %或者人民幣大寫 。甲方按照借款合同的約定按時向出借方歸還本金並結清利息,在借款合同履行完畢後,該筆保證金由乙方代出借方全額退還給甲方;如甲方未能按時歸還本金、未能按時支付利息或出現借款合同範圍內任何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作為甲方的受託人,將該履約保證金直接抵償給借款合同中的出借方,抵償順序為:違約金、利息、本金及其它應支付給出借方的款項,同時甲方應按照乙方的要求及時補足保證金。

  第五條、 甲方委託乙方全權辦理房地產與借款相關的抵押登記手續及相關的公證手續;如果 發現抵押物價值低於債權數額時,乙方可以要求甲方向貸款方抵押權人支付剩餘款項,並同意貸款方抵押權人將對甲方的債權及相應的權利轉讓給乙方,甲方負責對乙方清償。

  第六條、 甲方未按照合同約定按時足額支付居間合同費用,應按日千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 支付應付未付款的違約金。

  第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 第八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由 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委託人簽章: 居間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範文二

  甲方委託方:

  乙方居間方:

  鑑於:

  1.甲方為完成 專案缺乏資金,並獲知乙方能夠提供融資相關資訊並協助甲方完成融資借款,現委託乙方尋找、介紹出借方;而乙方亦獲知了甲方的上述意願。

  2.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甲方同意委託乙方為其尋找、介紹出資方,乙方同意接受委託,雙方簽訂正式合同,並嚴格履行,以達到雙方目的。

  雙方本著自願、平等、互惠互利、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訂立如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條 委託事項

  1.甲方因進行專案開發方委託乙方為完成該專案所需的部分資金尋找或介紹貸款人,乙方接受甲方委託。

  2.乙方應盡力為甲方尋找或介紹貸款方,並儘可能促成貸款方與甲方簽訂借款合同。甲方委託乙方協助融資借款的數額為 元人民幣,大寫 。

  第二條 權利義務

  1.甲方應保證借款事由或者提供的相關材料不存在虛假、欺騙等行為。甲方應專項委託乙方提供上述委託事項,不得另行委託第三方提供居間服務,也不得不通過乙方直接與出借人洽談、簽約,否則應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甲方應按照約定及時支付居間報酬和居間費用。

  3.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為甲方的居間人,並可以向第三方介紹甲方專案的相關情況。

  4.乙方應認真完成甲方的委託事項,即,按照合同第一條所規定的內容積極為甲方尋求機會,併為甲方與相關對方當事人簽署合同或協議提供聯絡、協助、撮合等服務。

  5.乙方對甲方所借款項不承擔任何性質的擔保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