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廣告代理合同範本

  廣告的代理有很多的企業是需要的,下面小編給大家整理代理合同,希望大家多多來閱讀哦

  有關於廣告代理合同範本

  甲方:

  乙方:

  一、總 則

  1、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合同,並共同遵守。

  二、 合

  作方式

  2、甲方授權並委託乙方全面代理其廣告業務,本合同中甲方廣告業務指中國移動、中國移動品牌、網號以及現有增值業務的廣告宣傳活動。

  3、本合同中全面代理指乙方代理甲方廣告業務的設計、製作、釋出、策劃、調查及廣告效果評估等。

  4、本合同中乙方代理甲方廣告的地點範圍在洛陽市的九縣市和六區。媒體包括:電視、報紙、廣播、dm、戶外及印刷品等。

  5、甲方通過科研開發和技術發展所開展的其他新型業務,仍由乙方全權代理。

  6、乙方應在每年的11月份,提交甲方下一年度的營銷、廣告宣傳方案,經甲方書面同意後負責實施。

  7、每一個月的中旬,乙方應向甲方提交下個月的宣傳計劃,經甲方書面同意後,在下個月付諸實施。

  三、 雙方責任

  8、乙方嚴格按照市場調查、方案提交、廣告

  執行、效果評估等環節代理甲方廣告業務。根據甲方年度業務重點,為甲方提供切實可行的廣告宣傳方案,以供甲方決策需要。

  9、甲方應提供乙方所需的圖片、資料及檔案等關鍵性資料,乙方妥善使用保管並對甲方所提供一切資料保密。

  10、乙方有權審查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對不符合法律、法規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乙方有權要求甲方作出修改,甲方作出修改前,乙方有權拒絕釋出。

  11、乙方應根據廣告測評效果對其提交的全年或階段性方案進行及時調整,確保廣告效果。

  12、甲方全權委託乙方進行廣告代理,在雙方合同期間,不應將其業務交給第三方承辦。

  四、廣告費用及結算

  13、按照國內廣告代理統一收費標準,甲方向乙方支付廣告發布費用總額的15%作為廣告代理費。

  14、廣告代理費甲方應每一季度根據實際發生額予以結算。

  15、甲方對乙方的廣告費用支付在500元以上的,採用轉帳方式支付。

  16、乙方為甲方提供的廣告宣傳方案一經確認,應在活動進行前先行支付廣告預算總額20%的費用。

  五、合作時間

  17、本合同自 年 月 日生效,有效期 年。

  六、合作終止

  18、由於不可抗拒力自然災害、戰爭等非人為因素造成的廣告代理中止,該合同自動中止。

  19、合同期滿後,該合同自動終止。

  20、合同終止後一個月內,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所有廣告代理費用。

  七、 違約責任

  21、由於甲方原因而造成廣告宣傳計劃專案的設計、製作和釋出未按時進行的,乙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22、由於甲方未遵守本合同,將其廣告宣傳業務轉給第三方的,應承擔違約責任。

  23、乙方未能按時完成甲方廣告宣傳計劃的,乙方應承擔本專案廣告的違約責任。

  24、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應負責賠償本項業務同值的金額,並支付其業務價值2倍的違約金。

  八、其 他

  25、甲、乙雙方的合作均以書面形式予以確認,雙方應共同儲存廣告合同、設計樣稿、宣傳方案等重要檔案。

  26、經過雙方協商,增加的其他未盡事宜,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號: 帳號:

  年月日 年月日

  廣告代理合同書範本

  委託方甲方:

  受託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專案進行廣告策劃、設計等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簽訂本合同,以資信守。

  第一條代理範圍

  甲方委託乙方為其房產發展專案進行廣告代理,負責該專案的廣告策劃、創意、設計、製作、釋出、調研、公關活動、監控、廣告效果評估代理事宜。

  第二條代理期限

  1、合作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為期月。

  2、本合同所擬合作期限屆滿前一個月,經協商同意,雙方可就續簽合作合同具體條款進行協商。合作期滿,若雙方未明示提出終止本合同合作條件,在未能及時續簽合作合同情況下,則繼續按本合同條款執行,直至新合作合同簽訂或任意一方提前一個月書面提出終止合作為止。

  第三條代理內容

  一代理費用包含的工作內容

  1、宣傳推廣的總體策劃思路及具體廣告操作方案包括前期的市場資料蒐集及與競爭對手優缺點比較、競爭對手近期的推廣策略、營銷狀況、廣告推廣狀況分析;

  2、各階段的媒介策略和具體排期計劃、媒介預算建議包括電視收視率、報紙閱讀率等媒介資料的提供與分析;

  3、應專案自身特點,結合市場狀況,提供關於專案整合宣傳策劃方案及銷售建議;

  4、報紙廣告創意、撰文、設計、輸出、釋出等事宜包括創意概念測試;

  5、廣播廣告:創意、撰文、製作監控、釋出包括創意概念測試;

  6、戶外廣告含車身廣告、站牌廣告、路牌、燈箱等:創意、撰文、設計等事宜包括創意概念測試;

  7、雜誌廣告、電子媒體等:創意、撰文、製作監控、釋出包括創意概念測試;

  8、公關促銷活動的策劃;

  9、針對目標消費群進行適當的市場調查;

  10、負責屬於乙方釋出的媒介的監控。報刊廣告刊出後於5天內提供樣報或於每月5日前提交上月的樣報;

  11、廣告效果評估包括目標消費群分析及對廣告主張的接受程度、廣告的到達率和有效接觸率、廣告表現分析、競爭品牌分析、下一步廣告策略建議等;

  12、乙方於接受委託專案後,應就此推廣專案設計出一套對專案品牌表達系統元素風格、色彩、主要版式、字款所有廣告稿件中之固定元素擺放規範的固定格式,經甲方批准後,貫徹於整個廣告活動中執行,並視需要不斷對這一規範進行補充,且彙編成冊。若是專案原有品牌系統則繼續按原要求使用。

  二甲方委託乙方代理下列事項,需與乙方另行簽訂合同及另行付費

  現場包裝方案、樓書、宣傳單張、展板、雜誌廣告、電子媒體等創意、攥文、設計、輸出等事宜包括創意概念測試;影視廣告的製作、戶外廣告的製作、大規模的專項市場調查、公關促銷活動的組織及特別委託印刷等需第三方發生費用的專案。

  第四條廣告運作規則

  一甲方以書面方式委託乙方代理專案廣告。

  二嚴格按照規範的廣告策劃流程進行。策劃流程的基本順序如下:

  簽約立項市場調查策略制定創意構成廣告表現

  客戶審定正稿製作廣告發布財務結算效果跟蹤

  意見反饋等。

  簽約後項目即進入具體操作階段,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委託後日內須提供總體策劃案,經甲方修改、審定、簽字確認後,由雙方按照總體策劃方案,嚴格貫徹落實到每一個分專案的實施過程中,並按照經甲方簽字確認的媒介計劃分步實施。為配合市場變化,甲方可隨時提出修改調整總體策劃方案。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後於雙方同意的時間內提交修改好的總體策劃方案,並及時更改媒介計劃。

  三各分專案將圍繞以上基本流程進行,各分項的具體操作程式如下:

  1、乙方依本合同中約定的收費或按所附的《設計、製作、釋出收費標準》向甲方提交正式的分項報價單;

  2、甲方審定報價單,如無異議,經甲方蓋章確認後作為正式的分項合同;

  3、乙方依據彼此簽字蓋章的報價單即分項合同,開始實際性的工作。

  四乙方應就甲方委託的專案成立專案小組,並提供專案小組名單經甲方認可,如乙方要調整人員,需提前日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認可。甲方與乙方的專案小組人員,每月至少召開兩次工作會議。

  五每應不少於一次召開雙方高層工作會議,每提交廣告效果評估報告,檢討廣告效果,以指導和調整的廣告策略,乙方應提交一次工作總結和

  的工作計劃,每年提交一次工作總結和的工作計劃,每年提交一次全年的工作總結和下一年度的工作計劃。為配合市場變化,甲方可隨時提出修改調整工作計劃,乙方在接到甲方調整通知後個工作日內提交修改過的工作計劃。

  第五條限制

  乙方於接到甲方的具體專案廣告代理委託後,則乙方不能再代理與甲方委託專案相同地段即的除合生創展集團公司及其下屬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產專案的廣告推廣業務。

  第六條雙方責任

  一甲方責任

  1、雙方合作期間,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及時提供乙方所需的各類圖片和文字資料,並應對上述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負責,如因甲方提供的資料而引起法律糾紛,其相關的一切責任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直接責任或連帶責任。

  2、甲方有權對乙方提交的策劃思路、廣告方案、設計稿和所有乙方所提交的工作檔案及時以書面形式提出修改意見和建議,乙方據此在甲方限定的時間內進行修改、調整,直至甲方簽字認可方可定稿,甲方儘量尊重乙方的專業經驗和知識,考慮乙方工作週期等因素,在乙方提交有關檔案後及時、完整地以書面形式提出,以便乙方有足夠時間保質保量完成各項業務。甲方應指定一位全權代表與乙方溝通,以避免多頭決策而導致工作質量、效率下降。

  3、在乙方及時提交足夠完整稿件供甲方審定情況下,甲方審定乙方提供的稿件,應在媒體規定的送稿時間之前完成,並留出讓乙方根據甲方意見進行修改的時間。

  4、甲方在媒體規定最後送稿時限並預留乙方修改時間前提下,有權利隨時要求對稿件進行修改。但若簽字定稿後,甲方再次提出修改,由此而產生的一切相關費用應由甲方承擔。若因甲方資料提供、審稿、定稿後再次修改所造成的工作延誤,乙方不承擔相關責任與損失。乙方根據甲方簽字稿輸出膠片以後,若甲方再次提出修改要求,乙方根據修改稿重出膠片所發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5、甲方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及時付款,以保證專案的正常進行。

  6、甲方在提出各種正式建議與意見時,應採用包括傳真在內的書面方式,以增進溝通之效率,及未來之查證。

  二乙方責任

  1、乙方承接甲方廣告業務,應盡職盡責為甲方服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甲方委託的各項策劃、設計、製作和代理業務,乙方應為甲方的相關資料保密。

  2、乙方應主動提前向甲方索要各類工作所需相關資料,在甲方向乙方提供相關資料的同時,乙方應向甲方繳交元的物料保證金。乙方應按甲方確認之正稿進行設計/輸出/印刷/製作/釋出等業務並按甲方要求及時提供經甲方確認之設計稿件、電子檔案或膠片。乙方應提供報紙打樣稿給甲方確認顏色偏差,若因乙方工作緣故導致成品與甲方確認之正稿不一致,從而致使甲方受損,乙方應賠償給甲方相應的損失。

  3、乙方所有策劃方案及相關建議文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彙報。

  4、乙方需與甲方保持緊密聯絡,經常與甲方交流。並應於每個季度推廣階段結束時,免費向甲方提供廣告效果評估包括目標消費群對廣告主張的接受程度、廣告的到達率和有效接觸率等;如需作更深層、更廣泛的調查評估,需聘請第三者進行工作的,由乙方提前天通知甲方,經甲方確認後由甲方另外支付費用。

  5、在實施本合同的過程中,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第三方權利糾紛由乙方承擔責任,如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予以賠償。

  6、如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計劃釋出報紙包括出現錯版、錯時、錯稿等情況,由此導致甲方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視事故輕重程度,扣罰乙方的代理費、追償相應的投放費用;如屬嚴重事故,甲方除按上述方式處理並有權即時解除合同,並按合同終止和解除條款執行。

  7、乙方有責任為甲方向第三方爭取最優惠的價格與條件,乙方將從第三者中獲得的全部折扣、代理費及獎勵返回給甲方;雙方一起或個別與第三者談判,以任一方談成的最優惠價為準。乙方應按月將媒體提供的折扣證明提交給甲方。

  8、在本合同終止或分項專案結束時,乙方須將所有創作物料即包括印刷膠片及打樣、報紙及其他媒體的輸出內容以及專案圖片設計稿、畫稿、製版、輸出mo、膠片及cd等交回甲方。

  9、具體專案的雙方權利與義務以分項合同為準,分項合同沒有規定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七條代理費

  一收費範圍與標準

  1、乙方按報紙投放刊例價的%收取代理費,此代理費包括合作期間相關的前期市場資料及廣告資料購買、媒介策劃支援資料購買、廣告設計及創意提交、重要的創意概念小範圍測試、一般性製作費用、一般性常規廣告效果評估;乙方應在提交媒體策劃及計劃的同時提供廣告達到率及有效接觸率與預估的比率進行比較,作為公司工作表現的參考。若甲方需要提供大量的資料及深層、廣泛的調查評估,則須聘請第三者執行,由乙方提前天報甲方認可,產生的費用由甲方另行支付。

  2、其他設計、製作、釋出等費用:見附件《設計、製作、釋出等收費標準》由乙方出具,經甲方確認通過,每月按實際發生費用結算。

  3、外地操作費:乙方因甲方廣告推廣工作需要而發生外地操作費用,如交通費、住宿費等,經甲方同意乙方按甲方有關差旅標準,提交實際費用單據,送甲方核准後實報實銷。

  4、乙方不接受甲方審定的製作費用,甲方有權自行委託第三方完成工作。

  5、以上付款,甲方將以方式支付,乙方在收到甲方款項的同時,應向甲方開具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等額有效發票,否則甲方可順延付款或扣除相應稅金後支付。

  二結算方式與時間

  1、媒介釋出費:甲方與媒介有合同關係的,由甲方向媒介單位直接支付,甲方與媒介結算方面的糾紛與乙方無關,甲方未向媒體支付媒介釋出費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對於甲方與媒介無合同關係的,需經乙方支付媒介釋出費的,必須是甲方在刊前個工作日前將所需媒介費用的%匯至乙方帳戶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其餘的在乙方向甲方提交有關的樣刊或播出證明後十個工作日內支付。由於甲方不能按時將所需媒介款項匯至乙方帳戶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導致乙方不能按媒介計劃執行,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由甲方承擔。在乙方完全收到甲方媒介釋出費的情況下,乙方與媒體之間的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未向媒體支付媒介釋出費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代理費:甲方在每月廣告投放完畢,憑乙方提交樣刊、樣報及經甲方簽字確認的當期廣告評估效果、下一階段推廣策略,甲方可修改使用的當月廣告電子檔案經甲方確認無誤後於每月日之前將上月媒介代理費付給乙方。

  3、其他設計、製作費:甲方必須在報價單得到彼此正式認可,即分項合同簽訂後個工作日內,將分項合同價款的%作為首期款付至乙方帳戶或以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尾款%應於乙方移交成品或設計稿件並經甲方驗收合格之後個工作日內,將款項付至乙方帳戶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或按雙方向第三方爭取到的付款要求和方式將款項匯至乙方賬戶或以支票付款方式向乙方付款;唯甲方必須在收到乙方移交成品或設計稿件個工作日內完成驗收或提出異議,否則視為甲方預設通過。

  4、其他費用:由乙方按期提供有關費用的結算單向甲方收取款項,如外地差旅等,甲方應在收到結算單個工作日內稽核無誤後付款,如有異議,應在個工作日內及時知會乙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除不可抗力的自然或社會原因外,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否則,違約方須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的有關報價資料若未經甲方簽字認可,乙方就進行單獨成品製作或媒介釋出,均視為乙方違約,因此而產生的費用甲方不作任何補償。如因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3、如甲方未能按本合同或各分項合同約定的時間付款,每逾期一日,甲方應按應付而未付款項的1‰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4、在合作期內,若乙方不能按合同約定之要求完成各項工作,如: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時、準確提供甲方所需之稿件、電子檔案、膠片、beta帶等創作成品的,甲方有權按違約當月代理費的%向乙方收取違約金,甲方有權直接在甲方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同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按合同終止和解除條款執行。

  5、甲方於向乙方退還物料保證金。若乙方未能及時完好歸還甲方提供之物料,甲方有權相應扣除其物料保證金並追究其責任。

  6、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條的約定,在接受甲方的委託後,又代理與甲方委託專案相同地段即的除合生創展集團及其下屬公司外的其他公司房地產專案之廣告推廣業務,則視乙方違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按合同終止和解除條款執行。

  第九條智慧財產權

  對乙方依本合同所完成之成品或經甲方確認之設計稿件,在相關款項結清後,其著作權歸甲方。乙方在經甲方同意後可用其所設計之作品參與公益、專業、行業或媒介所組織的競賽評比活動、出版發表。

  第十條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和解除

  一因解除而終止本合同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條款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或賠償損失。

  4、合同終止後,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因已按約定履行完畢而自然終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一款的違約情況包括因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保密條款

  1、在本合同訂立前、履行中及終止後,未經合同其他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對本合同和各方相互提供的資料、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商業祕密、技術資料、圖紙、資料、以及與業務有關的客戶的資訊及其他資訊等負保密責任。

  2、一方違反上述約定導致合同其他方遭受損失或不利影響的,責任方應按違約當月代理費總額的10%向合同其他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不足以賠償合同其他方損失的,應按合同其他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3、保密條款具有獨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終止或解除的影響。

  第十三條免責條款

  1、由於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自然原因或社會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時,遇到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立即書面通知合同其他方,並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十五天內,向合同其他方提供經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地區公證機構出具的證明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履行的有效證明檔案。由合同各方按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未履行上述義務的,不能免除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提起訴訟的,由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管轄。

  第十六條其他

  1、附件是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5、其它約定:

  甲方:乙方:

  地址:地址: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簽約人:或授權簽約人:

  投訴監督電話:投訴監督電話:

  有關於廣告代理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廣告有限公司

  現有甲乙雙方就廣告代理一事,本著“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同,內容如下:

  1.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相關國家法律法規。

  2.乙方在甲方媒體刊登廣告,遵守甲方媒體的廣告管理規定刊登細則。

  3.甲方有權審查乙方提交的廣告內容和表現形式,如廣告內容和形式不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有權要求乙方做出修改,乙方做出修改前,甲方有權拒絕釋出。

  4.乙方代理甲方媒體的廣告,享受優惠的代理價格為:甲方刊例價格的六折。

  5.雙方約定在甲方媒體刊發廣告,一律實行先款後登的原則。

  6.甲方給乙方頒發廣告代理委託授權書,作為乙方的廣告代理資格證明。

  7.甲方同意乙方在宣傳手冊、網站等乙方媒介上對外宣傳甲方媒體,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提供相關宣傳內容,如:甲方媒體背景、發行量、讀者群、廣告報價等。

  8.甲方同意乙方的廣告客戶持乙方廣聯卡廣告聯播可直接到甲方辦理廣告業務,並享受甲方給予乙方的優惠待遇。

  9.乙方廣告客戶實行會員制,在對會員報價時不得低於甲乙雙方在本合同中約定的優惠價,若低於此優惠價,甲方有權拒絕刊登廣告。

  10.甲方媒體如果有重大變化和調整,應及時通知乙方。

  11.甲乙雙方約定乙方代理廣告期限暫為一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續簽再議。

  12.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商定。

  13.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________廣告有限公司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

  蓋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