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料購買合同
肥料,是提供一種或一種以上植物必需的營養元素,那麼是怎樣的呢?以下是在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範文,感謝您的欣賞。
範文一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肥料登記管理辦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雙方共同協商,就有機肥料買賣的的相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採購產品的相關要求:
按雙方協議附表中的名稱、商標、數量、規格及價格標準執行:詳見附件一
二、採購產品的質量要求:
乙方供應的產品必須符合國家產品質量標準和甲方的生產要求。如發現假冒偽劣或不符合產品質量標準,乙方必須承擔甲方由此引發的一切經濟損失和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採購產品的運輸和驗收要求:
1、乙方負責將供應的產品運送至甲方指定的地點,並承擔在供貨運送途中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損失。
2、甲方指定專人進行驗收,發現產品在數量、包裝等方面發生缺損或不符合雙方合同所購的產品要求,甲方有權拒收,並要求相應的賠償,乙方應遵照“假少一賠十”的標準進行賠償。
3、乙方在接到甲方發出訂貨需求的2日內應及時送貨上門,如遇到特殊原因不能按時送達,須提前向甲方說明並徵得甲方同意。
三、採購產品的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在每月 25日 對本月供貨數量進行核對,雙方以實際核對確認數量為結算依據, 在付款前乙方應給甲方開具國家正規稅務發票, 如乙方不按期辦理對賬結算手續或未提供國家正規稅務發票,甲方將不予辦理付款事宜,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若經核實發現乙方提供的發票為假髮票或套票時,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責任由乙方承擔,同時甲方有權停止支付約定支付款項並作一定的經濟處罰,直到乙方補開全部
真實合法發票再行履約。
2、經核對無誤,乙方在每月30日前提交上月採購發票給甲方,甲方在次月的 10 日前結清上月採購貨款的 100%
3、付款方式,甲方用轉帳方式將貨款金額轉入乙方指定銀行帳戶: 戶 名: 開戶銀行 : 銀行帳號:
四、合同糾紛的處理方式:
如發生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五、補充事項:
如發生合同以外的其它事宜,雙方可協商並簽訂補充協議,並作為對本合同的補充。
六、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持執壹份為憑,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 法定代表: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簽訂地點: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範文二
訂立合同雙方:
購貨單位: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供貨單位:********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
1、產品的品名、規格、質量、價格
2、產品的技術標準包括質量要求,按國家標準執行;有機肥NY525 -2002,有機-無機復混肥:GB18877-2002;
3、產品的數量:按照每包累計或者過磅產品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減增量規定及計算方法:3%誤差。
第三條 產品的包裝標準和包裝物的供應與回收:有機肥按非標包裝,包裝袋不需要回收;有機無機復混肥按照標準包裝,包裝袋需要回收。
第四條 有機肥送貨到購方指定地點、有機-無機復混肥有購方到供方自提。
第五條 產品的交提貨期限 12月10日前。
第六條 貨款的結算
1、先付30%定金,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備貨,在得到乙方通知後,甲方應將全部貨款打入乙方指定賬戶,否則乙方有權拒絕發貨。
2、延期付款,每拖延一天交付千分之三罰金。
第七條 違約
1、如果乙方沒有按照甲方要求按時交貨,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定金的雙倍返還;
2、如果甲方不在規定時間內提貨,乙方有權沒收定金。本合同如發生糾紛,當事人雙方
第八條 當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請業務主管機關調解或者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執行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分送甲乙雙方的主管部門、銀行如經公證或簽證,應送公證或簽證機關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購貨單位甲方:____公章 供貨單位乙方: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蓋章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 帳號:_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訂
範文三
需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郵編:
供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郵編:
電話: 傳真:
甲方因造林需要,特向乙方採購桉樹專用肥料以下簡稱“採購物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規格、數量、質量標準及總價款
採購物資的具體規格、數量、質量標準、包裝要求及總價款如附件一所示。
第二條 交付日期
乙方應於甲方首次提貨前完成全部採購物資的生產,並於
起三十日內分批次將採購物資交付於甲方。
第三條 交付地點
交付地點: 。乙方負責將採購物資分批次送至交付地點,由甲方清點確認並簽字後,視為該批次採購物資的交付。採購物資的裝車事宜由乙方負責,卸車事宜由甲方負責。運輸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驗收及驗收標準
一 總體質量驗收
乙方最遲於
2甲乙雙方指派專人至工廠倉庫按正常質量抽檢辦法共同取樣封樣,樣本各三份,封樣後由甲方送至第三方有資質檢驗機構以下簡稱第一次檢驗進行檢驗,檢驗費用由甲方承擔。
經第三方檢驗後,不符合附件一質量標準,乙方有異議的,甲乙雙方各提供50%的封存樣本,由乙方送交國家化肥質量監督檢驗中心上海檢驗以下簡稱第二次送檢,甲方配合,檢驗費用由乙方先行墊付;經第二次檢驗為不合格的,檢驗費用由乙方承擔;經第二次檢驗合格的,檢驗費由甲方承擔。對該檢驗結果,甲乙雙方不得存有異議。
自乙方知悉第一次檢驗結果後5個工作日內,乙方有異議而未進行第二次送檢的,視為乙方對第一次檢驗結果無異議。
檢驗不符合附件一質量標準的,視為全部採購物資不符合質量標準。甲方有權拒收採購物資,並要求乙方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賠償甲方因此遭受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另行採購肥料而支付的貨款差價、運輸費、勞務費,以及因施肥延遲而造成的生產損失等,若乙方不能或不願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二抽檢
總體質量驗收合格後,乙方在
到每批次採購物資後進行抽檢,貨款,抽檢不合格的,甲方有權拒收該批採購物資,乙方對此有異議的,可按照本條第一款規定的方法再次檢驗,若仍不合格,甲方有權拒收該批採購物資及剩餘批次的採購物資,並要求乙方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賠償甲方因此遭受一切損失規定同上,若乙方不能或不願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三數量驗收
甲方應於收到乙方交付的採購物資後及時組織驗收並由甲方指定的接貨人在交貨單據上簽字確認。
四甲方的驗收不免除乙方的質量保證責任。
第五條 付款期限及結算方式
本合同生效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總貨款的 30 %作為定金,甲方拒不履行交貨義務或違約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所付定金不再退還,乙方拒不履行付款義務違約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雙倍返還定金,若雙方均未違約終止本合同,定金轉為貨款。
每批次採購物資經甲方抽檢合格後7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該批次採購物資貨款的 50 %。
甲方於收到最後一批採購物資並抽檢合格後10個工作日內,付清所有剩餘貨款。
各類款項匯至乙方下述銀行賬戶即為支付:
開 戶 行:
戶 名:
銀行賬號/卡號:
乙方收到每批次款項後5個工作日內向甲方開具該批貨物金額的正式發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遲延付款的,每遲延一天需按應付款項的1‰向乙方計付違約金,遲延30天以上的,乙方有權經書面通知後直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賠償
損失。甲方未付清上批次貨款的,乙方有權拒絕繼續發貨。
二、乙方必須按合同規定每天交付採購物資,不得延遲,乙方遲延交付3天以上的,每遲延一天需按當批次應交付採購物資的總價款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遲延30天以上的,甲方有權經書面通知後直接解除本合同並要求乙方返還已經收到的貨款扣除乙方已交付貨物的抵頂部分;如因乙方遲延或拒絕交貨而影響甲方生產經營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三、總體質量驗收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規定同上,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乙方不能或不願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要求乙方賠償一切損失規定同上並賠償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合同總貨款的10%;抽檢不合格的,甲方可要求乙方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並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規定同上,乙方不能或不願重新生產或採取其他補救措施的,甲方有權拒絕接收該批次及剩餘批次採購物資並單方面解除本合同,同時要求乙方賠償一切損失規定同上並賠償違約金,違約金標準為未能按約定交付的採購物資貨款的10%。
第七條 不可抗力
一、不可抗力包括非因甲乙雙方責任造成的火災、洪水、地震等自然災害。
二、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迅速採取措施,盡力減少損失,甲方應協助承包人採取措施,因乙方怠於採取有效措施導致的損失擴大部分,由乙方承擔責任。乙方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5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在不可抗力事件發生10日內提供相關證明。
三、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時間延誤的,延誤的交付期間相應順延或由雙方協商;造成合同不能履行或履行失去意義的,則合同終止,雙方互不負賠償責任。
四、因一方延遲履行合同後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不具有免責效力。
第八條 爭議解決
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產生或發生與本合同的履行相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該爭議。如一方將該爭議提交另一方後的30天內該爭議無法通過此方式獲得解決,則需提交到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九條 各方陳述及保證
一、其依據中國法律正式成立並有效存續,且其設立已獲得所有必要的許可和批准;
二、其擁有充分的能力和權力簽訂本協議並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各項義務;
三、其在本協議上簽字的自然人或授權代表人已被充分授權簽訂本協議並使其受本協議約束;
四、從本協議生效之日起,本協議各項規定應成為其法定的、有效的和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十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四份,自甲方雙方蓋章後生效,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甲方:
代表:
日期:
乙方:
代表:
日期:
公章
的人還:
1.化肥買賣合同格式
2.化肥採購合同
3.化肥買賣合同範本
4.化肥採購合同
5.化肥買賣合同格式2
6.飼料購銷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