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範文

  離婚不僅會涉及到夫妻雙方人身關係和財產關係的改變,而且還會涉及到子女撫養等一系列問題的規定,所以離婚時當事人所簽署的離婚協議就顯的尤為重要,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一起來看看吧!

  一

  男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女方:×××,×年×月×日出生,民族:×族,工作單位:×××,現住址:×××。

  雙方於 ×年×月×日在×市×城區縣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登記結婚,現因×××注:指感情不和等的原因,自願離婚,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有關事項,依《婚姻法》的規定達成如下自願離婚協議書:

  一、男方×××與女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的撫養:

  1、雙方於×年×月×日生育有一兒子/女兒,取名:×××,離婚後兒子/女兒隨男方/女方直接撫養生活,由女方/男方每月給付撫養費包括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元,在每月×號前付清,直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階段止。高中教育階段之後的有關費用雙方日後重新協商。

  2、男方/女方 注:指未直接撫養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周星期六起至週日接兒子/女兒隨其生活或娛樂。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兒子/女兒十週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女兒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

  二、夫妻共同財產的分割:

  1、房產:

  a、夫妻雙方婚後購有坐落在×路×號×小區×棟×單元×號的樓房一套,登記在男方/女方或雙方名下,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後,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 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付清。

  b、夫妻雙方婚後購有坐落在×路×號×小區×棟 ×單元×號的樓房一套,購房時以男方/女方為主貸人向×銀行按揭貸款購買,首付及按揭還款都來源於夫妻共有存款,該房屬夫妻共有財產。離婚後,該套房屋歸男方/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雙方相互配合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及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因辦理產權變更登記及辦理貸款主貸人變更手續所應支付的一切稅費等均由男方/女方承擔。取得房屋所有權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夫妻共有房屋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萬元,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自願離婚協議書樣本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2、機動車輛:×年×月×日購有×牌汽車一輛,離婚後歸男方/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內付清。

  3、股權、股票、債券等:如前述 依協議詳定

  4、債權與債務:如前述 依協議詳定

  5、雙方各自名下的其它私人財產如首飾、衣服等歸各自所有。

  男方簽章:_________       女方簽章:_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簽訂時間: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二

  男方:張浩,1973年11月生,漢族,海員職業。戶口所在地紅橋區桃花園東里11號樓2門104號。現住北辰柳城小區2號樓1門504號。

  女方:代紅磊,1973年8月生,漢族,天津八十中學教師。戶口所在地紅橋區桃花園東里11號樓2門104號。現住北辰柳城小區2號樓1門504號。

  男女雙方於1998年結婚,2002年1月生一女孩取名張啟玥,現就離婚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1、因夫妻感情破裂,男女雙方都同意離婚。

  2、婚生女張啟玥跟隨女方共同生活,男方每月給付撫育費500元,以現金形式月初給付,女方應向男方出具收條;一方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改女兒姓名;女方保證男方在休假期間每月至少探望女兒兩次,由男方負責接送。

  3、雙方婚後主要共同財產包括:柳城小區現住房75平米,估價48萬元;南戴河鑫海苑房產45平米另附帶22平米下房一間,估價13萬元;南戴河避暑花園房產一套31平米,估價9萬元。房產估價總值70萬元。

  共同財產還包括:雙方住房公積金;雙方醫療保險;婚生女張啟玥的保險;雙方的工資存摺上的存款。

  經協商,北辰柳城小區現住房歸男方所有,南戴河兩套住房歸女方所有,男方一次性補償女方現金13萬元。原室內用具歸房屋所有人所有。個人衣服歸各自所有,個人的用品用具歸各自所有。婚生女張啟玥的保險歸女方所有。個人的住房公積金、醫療保險及工資餘額歸各自所有。雙方婚前各自的財物歸各自所有。無共同債務。別無其他爭議。

  4、夫妻雙方不存在生活困難需要幫助的情況。

  5、此協議一式三份,男女雙方各持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男方: 簽字,按手印 女方: 簽字,按手印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三

  男方: ,身份證號:

  女方: ,身份證號:

  男方與女於2009年7月2日在合肥市蜀山區民政局登記結婚,雙方均屬再婚。現因夫妻感情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子女撫養、撫養費及探望權:

  男女雙方屬於再婚家庭,雙方子女均已成年,無需撫養。

  三、夫妻共同財產的處理:

  1、存款:雙方名下現有銀行存款歸各自名下權屬不變。

  2、房屋:雙方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無共同房產,各自婚前房產權屬不變,歸各自所有。

  3、其他財產:婚前雙方各自的除以上兩項外的其他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發生的債務,非用於家庭生活開支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違約責任的約定:

  任何一方不按本協議約定期限履行支付款項義務的,應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

  六、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七、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肥市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 女方:

  簽名: 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