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網路安全部
隨著科學技術的發展,網路逐漸成為人們用來網路犯罪的重要工具,但同時網警也隨之而來。網警的全稱是“公安機關公共資訊網路安全監察部門”2010年後改為“網路安全保衛部門” 。
由於犯罪的特殊性,網路警察既要擁有計算機相關專業學歷,又要具備一定的網路案件辦理經驗。他們或許沒有過人的擒拿本領,從外表上看更像是科研機構的知識分子,但他們卻擁有一個裝滿尖端科技的大腦,對計算機、網路瞭如指掌。網警們每天最主要的工作就是進行網上搜尋,防範犯罪幽靈。對網咖進行管理,檢索出網上的淫穢、反動等有害資訊,根據線索對網路犯罪協查破案。
工作範圍:
1 、利用網際網路進行制黃、販黃、傳黃等非法活動 ;
2 、利用網際網路進行網上敲詐勒索;
3 、利用網際網路進行網上賭博 ;
4 、利用網際網路製作、傳播計算機病毒 ;
5、 黑客攻擊 ;
6、 利用網際網路進行盜竊 ;
7、 利用網際網路誹謗、造謠 ;
8、 利用網際網路釋出有害資訊 ;
9、 利用網際網路進行詐騙 ;
公安機關公共資訊網路安全監察部門對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工作行使下列職責:
1、監督、檢查、指導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保護工作;
2、組織實施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評估、審驗;
3、查處計算機違法犯罪案件;
4、組織處置重大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事故和事件;
5、負責計算機病毒和其他有害資料防治管理工作;
6、對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服務和安全專用產品實施管理;
7、負責計算機資訊系統安全培訓管理工作;
8、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