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打棒球規則的介紹

  棒球運動是一種以棒打球為主要特點,集體性、對抗性很強的球類運動專案,你知道多少關於它的比賽規則嗎?下面小編給大家介紹關於打棒球比賽規則的相關資料,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打棒球的比賽規則

  比賽目的

  一:棒球運動是在規定的場地範圍內,兩隊各出九名隊員,在各自的教練員指導下,按照規則在一名或一名以上裁判員的裁決下進行比賽的一項體育運動。

  二:比賽的目的是爭取得分多於對方隊而取得比賽的勝利。

  三:在規定的有效比賽局數結束時,按照本規則判得分較多的一隊為勝隊。

  基本規則

  棒球比賽的球場呈直角扇形,有四個壘位,分兩隊比賽,每隊9人,兩隊輪流攻守。攻隊隊員在本壘依次用棒擊守隊投手投來的球,並乘機跑壘,能依次踏過1、2、3壘並安全回到本壘者得一分。守隊截接攻隊擊出之球后可以持續碰觸攻隊跑壘員或持球踏壘以“封殺”跑壘員。攻隊3人被“殺”出局時,雙方即互換攻守。兩隊各攻守一次為一局,正式比賽為9局,以得分多者獲勝。守隊隊員按其防守位置及職責規定名稱如下:投手,捕手,1壘手,2壘手,3壘手,游擊手,左外野手,中外野手,右外野手。攻隊入場擊球的隊員叫擊球員。合法擊出界內球時,該擊球員應即跑壘,稱為擊跑員。 擊跑員安全進入1壘後,即稱為跑壘員。

  正式比賽需4名裁判員當季後賽時,裁判會增加到六位,多了兩個邊線裁判,1人為主審又稱為司球裁判,其餘3人為司壘裁判。主裁判位於本壘及接手身後,主要職責為宣判投手的“好”或“壞”球;宣佈擊球員的“擊”和“球”數;判定攻方是得分抑或出局;判定“界內球”,“界外球”或“擦球棒”處理,宣判雙方違反規則的行動;宣佈比賽結果。司壘裁判負責1、2、3壘位附近的裁判工作;宣判跑壘員是安全還是出局;是否有阻擋,妨礙對方或其他犯規行為;處理踏漏壘及其他問題,並協助主裁判執行規則,使比賽順利進行。此外,還有2-3名記錄員負責記錄和技術統計。也有的正式比賽再增加2名外場司線裁判員,其職責為判定落在外野遠處的球是界內還是界外球,外野手是否合法接殺,是否擊出全壘打等。

  投球規則

  投手可以採用正面投球和側身投球兩種姿勢。投球前均須用腳踏觸投手板。正面投球只許向擊球員投出。投球動作開始後,動作必須連續,不得中斷。側身投球可以向有跑壘員的壘位傳牽制球,但投球動作開始後,只許投向擊球員。投球前必須保持靜止持球在身前的姿勢至少1秒鐘。違反投球規則的投球叫“不合法投球”,判投手一個“壞球”;壘上有跑壘員時,叫“投手犯規”,跑壘員得安全進1個壘。

  擊球跑壘

  攻隊必須按“擊球次序”名單依此入場擊球。擊球時不得越出擊球區;擊出騰空球被守隊合法接住,擊球員出局;擊球員可以用棒揮擊、推擊或觸擊。擊出界內球后,擊球員即應跑壘;投手累計3個“好球”在本壘寬度上空以內,高度在擊球員膝上、腋下之間擊球員三擊不中出局。如投4個"壞球"或投球擊中擊球員時,擊球員安全進1壘。擊球員擊球落入界內時,即成擊跑員,應向1壘跑進。到達1壘時未被防守隊員封殺或觸殺,為安全到壘,此時即成為跑壘員。跑壘員必須按1.2.3及本壘順序跑壘。不得反向跑壘,不得有意妨礙守隊接球,否則判出局。跑壘員可以偷壘,但有被"殺"出局的可能。跑進時可以衝跑或滑壘,但必須沿跑壘線範圍內跑進。擊球員擊出界內騰空球時,跑壘員應觸踏壘包,待球接觸守隊隊員後,方可離壘。合法跑壘並觸踏過1.2.3壘,擊出合法騰空球超出外場規定界限時,為“本壘打”。擊球員安全得1分。但擊球員仍需按規定路線踏觸3個壘再回到本壘,才算合法得分。

  防守截殺

  1 封殺跑壘員,當擊球員成為擊跑員時,其他跑壘員被迫放棄原壘向前跑進,守壘員只要接球用腳觸壘即可封殺跑壘員出局。

  2 防守隊員持球觸殺離壘或跑進中的跑壘員,判跑壘員出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