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各地的高溫費是多少
導語:為大家帶來的是我國30多個省市關於高溫費發放標準的規定,同時也介紹了各地高溫費發放的時間。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單位發給職工高溫費的,只能以貨幣形式支付,不能以實物代替,希望各個用人單位都能夠按照相關規定執行。
全國其他省市的高溫費大致分月補、日補兩種發放標準。
1、上海
企業每年6月至9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為每月200元。
2、江蘇
如果企業安排職工在6月、7月、8月、9月這四個月安排職工在33度以上高溫天氣***環境***工作的,要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具體的標準按照江蘇省的規定,是每人每月200元。
3、河南:
勞動者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天氣下露天工作,可享受企業發放的每人每工作日10元的高溫津貼。
4、天津:
35℃下露天工作並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到33℃以下的,21元/天。
5、北京
每年6-8月,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90元。
6、廣東
廣東省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按照規定需按天數折算高溫津貼的,每人每天6.9元。發放時間為6月至10月。
7、東莞
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至33℃以下的***不含33℃***,用人單位6~10月需按月發放高溫津貼,標準為每人每月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則每人每天6.9元。
8、湖南
夏季高溫期間***7月1日至9月30日***,凡有高溫作業和露天作業的用人單位,在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7℃以上時,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降溫措施的,應停止作業。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超過35℃的,要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防護裝置和用品,採取有效措施,預防中暑,同時支付防暑津貼。 防暑補貼標準原則上不低於每人每月150元。
9、浙江
高溫作業人員160元/月;非高溫作業工人130元/月;一般工作人員110元/月。發放時間為6月-9月共4個月。
10、江西
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120元/月;非高溫作業人員100元/月;行政單位和企事業單位的其他人員80元/月。
11、重慶
5月~9月,當日最高氣溫在37~39.9℃時,高溫補貼額度為每天5~10元,日最高氣溫在40℃***含40℃***以上時,高溫補貼額度為每天10元~20元。
12、陝西
每天10元。
13、海南
發放時間:4月1日到10月31日期間。發放標準:每人每天10元的標準發放高溫津貼。
14、湖北
發放時間:6、7、8、9月。發放標準:用人單位對在崗職工發放高溫津貼的標準由原來的每人每天8元,調整為每人每天12元。
15、福建
發放時間:5-9月。發放標準:每人每天按8—10元標準發放。
16、山東
發放時間:6月、7月、8月、9月。發放標準: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
17、青島
從事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2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80元。全年按6月、7月、8月、9月4個月計發,列入企業成本費用。
18、四川
發放時間:未設定。發放標準:每人每天6元至10元調整為每人每天8元至12元。
19、新疆
發放時間:6-8月。發放標準:每人每天按10至20元標準發放。
20、貴州
發放時間:6-9月。發放標準:每人8元/天或168元/月標準發放。
21、寧夏
發放時間:每年6月、7月、8月、9月。發放標準:高溫、露天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2元,其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8元
22、安徽
發放時間:每年的6月至8月。發放標準: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0元
23、吉林
發放標準:每人每日10元以上
24、雲南
發放時間:6月至9月發放標準: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室內工作場所溫度無法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25、甘肅
發放時間:7-9月。發放標準:每人每月45元
26、廣西
發放時間:每年6月至10月。發放標準:高溫津貼標準可在每人每月100元-200元之間
27、內蒙古
發放時間:未設定。發放標準:高溫崗位津貼為180元/月;高寒崗位津貼為230元/月
28、遼寧
發放時間:6月份至9月份 發放標準:每天分別為6元、8元、10元、12元,最高每月372
29、山西
發放時間:6月份至8月份。發放標準:每人每月發放高溫津貼240元
30、河北
發放時間:6月-9月份。發放標準:有三檔***200元/月;160元/月;130元/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