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生與奪意思

拼音 shā shēng yǔ duó

釋義 殺:叫人死;生:叫人活;與:給予;奪:剝奪。形容反動統治者掌握生死、賞罰大權

成語出處 戰國·趙·荀況《荀子·王制》:“貴賤殺生與奪,一也。”

簡體字 杀生与夺

常用程度 一般

感情色彩 中性

相似詞 生死予奪生殺予奪

英語翻譯 have somebody's life and property at one's disposal

教育部成語典

注音 ㄕㄚ ㄕㄥ ㄩˇ ㄉㄨㄛˊ

拼音 shā shēng yǔ duó

成語解釋 義參「生殺予奪」。見「生殺予奪」條。

成語典故 此處所列為「生殺予奪」之典源,提供參考。#《周禮.春官.內史》1>內史2>掌王之八枋3>之法,以詔4>王治。一曰爵5>,二曰祿6>,三曰廢7>,四曰置8>,五曰殺9>,六曰生10>,七曰予11>,八曰奪12>。執國法及國令之貳,以考政事,以逆會計。掌敘事之法,受訥訪,以詔王聽治。凡命諸侯及孤、卿、大夫,則策命之。凡四方之事書,內史讀之。王制祿,則贊為之。以方出之,賞賜亦如之。內史掌書王命,遂貳之。〔注解〕(1)典故或見於《荀子.王制》。(2)內史:周禮春官之屬,掌爵、祿、廢、置、殺、生、予、奪之法。(3)八枋:八柄,即爵、祿、廢、置、殺、生、予、奪。(4)詔:音ㄓㄠˋ,告訴、告誡。(5)爵:古代封給貴族或功臣的名位。(6)祿:俸給、官俸。(7)廢:停止、捨棄。(8)置:建立、設立。(9)殺:殺害。(10)生:生存。(11)予:給予。(12)奪:奪取。〔參考資料〕《荀子.王制》君子者,天地之參也,萬物之揔也,民之父母也。無君子,則天地不理,禮義無統。上無君師,下無父子,夫是之謂至亂。君臣、父子、兄弟、夫婦,始則終,終則始,與天地同理,與萬世同久,夫是之謂大本。故喪祭、朝聘、師旅,一也;貴賤、殺生、與奪,一也;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一也;農農、士士、工工、商商,一也。

典故說明 此處所列為「生殺予奪」之典故說明,提供參考。「生殺予奪」分別指生存、殺害、給予、奪取。根據《周禮.春官.內史》記載,周朝內史掌管:爵、祿、廢、置、殺、生、予、奪等八柄,後來「生殺予奪」這個成語就從這裡演變而出,用來比喻人切身的一切事情。出現「生殺予奪」的書證如宋.蘇洵〈上皇帝書〉:「其一境之內,所以生殺予奪,富貴貧賤者,皆自我制之,此固有以臣妾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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