糾察的意思

注音 ㄐ一ㄡ ㄔㄚˊ

拼音 jiū chá

詞性 名詞 動詞

基本釋義

⒈  維持公共治安;在公眾活動中維持秩序。

maintain order at a public gathering;

⒈  維持公共治安的人。

picket;


英文 to maintain order, steward (policing a meeting)​

德語 Streikposten aufstellen

法語 faction

國語辭典簡編本

糾察「ㄐㄧㄡ ㄔㄚˊ」

1.糾舉、督察以維持公共秩序。

造句他本週擔任糾察工作,所以必須提早到校。

2.指糾舉、督察以維持公共秩序的人。

造句校門口每天都有糾察輪值,以維護同學們上下學的交通安全。

國語辭典修訂本

糾察「ㄐ一ㄡ ㄔㄚˊ」

⒈  糾舉檢察。

《後漢書·卷六五·皇甫張段列傳·皇甫規》:「又在位素餐,尚書怠職,有司依違,莫肯糾察。」
《新唐書·卷一九二·忠義列傳中·賈循》:「因令糾察所在,遷檢校右散騎常侍,封武威郡王。」

⒉  維持公共秩序。

如:「他擔任這次示威遊行活動的糾察工作。」

⒊  維持公共秩序的人。

如:「每天上下學,他與同學輪值當糾察。」

引證解釋

⒈  亦作“糺察”。

⒉  舉發督察。

《後漢書·竇憲傳》:“昔 永平 中,常令 陰黨、陰博、鄧疊 三人更相糾察,故諸豪戚莫敢犯法者。”
《後漢書·清河孝王慶傳》:“臣愚唯知言從事聽,不甚有所糺察。”
宋 范仲淹 《上執政書》:“如得其人,糺察四方,絶斯民之寃,協先帝之志,豈無益乎!”
元 王子一 《誤入桃源》第一折:“奉上帝勅命,遣臨下界,糾察人間善惡。”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采薇翁》:“劉 喜之,於是糾察卒伍,有掠取婦女財物者,梟以示眾。”

⒊  在群眾活動中維持秩序。亦指維持秩序的人。

楊朔 《昨日的臨汾》:“因著混亂的狀態,漢奸不曾捉住,一位糾察隊員卻被槍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