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殺予奪的意思
注音 ㄕㄥ ㄕㄚ ㄩˇ ㄉㄨㄛˊ
拼音 shēng shā yǔ duó
基本釋義
⒈ 形容統治者的權力極大,可以隨意決定人的生死。
例生殺予奪,惟其所欲。
英hold power over sb.’s life and death;
國語辭典簡編本
生殺予奪「ㄕㄥ ㄕㄚ ㄩˇ ㄉㄨㄛˊ」
生存或殺戮、給予或剝奪,指握有別人生命財產切身相關的大權。
造句在專制政權下,執政者掌生殺予奪之權,老百姓毫無個人的自由權利可言。
生殺予奪「ㄕㄥ ㄕㄚ ㄩˇ ㄉㄨㄛˊ」
⒈ 生存、殺害、給予、掠奪,比喻人切身的一切事情。
例如:「在專制政權下,執政者掌生殺予奪之權,老百姓毫無個人的自由權利可言。」
引證解釋
⒈ 後以“生殺予奪”指有權勢的人所掌握的能任意處置人民生命財產的權力。
引語本《周禮·春官·內史》:“內史掌王之八枋之法,以詔王治。一曰爵……五曰殺,六曰生,七曰予,八曰奪。”
唐 杜牧 《上宣州崔大夫書》:“今藩鎮之貴,土地兵甲,生殺予奪,在一出口。”
宋 蘇洵 《上皇帝書》:“其一境之內,所以生殺予奪富貴貧賤者,皆自我制之。”
明 王世貞 《鳳洲雜編》卷二:“大抵今日之事,為權奸之勢所脅……自天子以下,惟其言之聽,生殺予奪,惟其所欲。”
續範亭 《追悼鄒韜奮之死想到一切人之死》:“在農奴制度、封建制度之下,苛政殺人非常厲害,生殺予奪操之君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