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外法權的意思
注音 ㄓˋ ㄨㄞˋ ㄈㄚˇ ㄑㄨㄢˊ
拼音 zhì wài fǎ quán
基本釋義
⒈ 指外交官、國家元首、政府首腦以及其他服務於國際的政治機關的官員(如聯合國所屬官員),在他國所享受的各項特權,包括人身和住宅的不受侵犯、不受當地法院審判、不服役、不納捐稅等。一國的軍艦、軍隊根據有關協議,通過他國國境時,也享有這種權利。
治外法權「ㄓˋ ㄨㄞˋ ㄈㄚˇ ㄑㄨㄢˊ」
⒈ 本國人在他國不受所在國的法律約束,仍由本國法律支配的權利,稱為「治外法權」。如一國的元首、公使等,皆有此權。
引證解釋
⒈ 指外交官、國家元首、政府首腦以及其他服務於國際的政治機關的官員(如聯合國所屬官員),在他國所享受的各項特權,包括人身和住宅的不受侵犯、不受當地法院審判、不服役、不納捐稅等。一國的軍艦、軍隊根據有關協議,通過他國國境時,也享有這種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