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參殺人的意思
注音 ㄗㄥ ㄕㄣ ㄕㄚ ㄖㄣˊ
拼音 zēng shēn shā rén
詞性 成語
基本釋義
⒈ 《戰國策·秦策二》:“費人有與曾子同名族者而殺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參殺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殺人。’織自若。有頃焉,人又曰:‘曾參殺人。’其母尚織自若也。頃之,一人又告之曰:‘曾參殺人。’其母懼,投杼逾牆而走。夫以曾參之賢與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則慈母不能信也。”後以“曾參殺人”比喻流言可畏或誣枉之禍。
曾參殺人「ㄗㄥ ㄕㄣ ㄕㄚ ㄖㄣˊ」
⒈ 曾參在費地時,有一個與他姓名相同的人殺了人,誤傳為曾參殺人,曾母起先不信,但經人再三的傳告,便信以為真,丟下手中正在織布的杼,嚇得逃跑了。典出也作「曾母投杼」。
引《戰國策·秦策二》。後比喻流言可畏或誣枉的災禍。唐·韓愈〈釋言〉:「市有虎,而曾參殺人,讒者之效也。」清·孔尚任《桃花扇·第一二出》:「這冤怎伸,硬疊成曾參殺人!」
引證解釋
⒈ 後以“曾參殺人”比喻流言可畏或誣枉之禍。
引《戰國策·秦策二》:“費 人有與 曾子 同名族者而殺人。人告 曾子 母曰:‘ 曾參 殺人。’ 曾子 之母曰:‘吾子不殺人。’織自若。有頃焉,人又曰:‘ 曾參 殺人。’其母尚織自若也。頃之,一人又告之曰:‘ 曾參 殺人。’其母懼,投杼逾牆而走。夫以 曾參 之賢與母之信也,而三人疑之,則慈母不能信也。”
南朝 宋 鮑照 《謝隨恩被原疏》:“繇臣悴賤,可悔可誣, 曾參 殺人,臣豈無過。”
唐 韓愈 《釋言》:“市有虎,而 曾參 殺人,讒者之效也。”
清 孔尚任 《桃花扇·辭院》:“這寃怎伸,硬疊成 曾參 殺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