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音 ㄊㄚ ㄈㄚˇ
拼音 tā fǎ
基本釋義
⒈ 別的罪名。
⒈ 別的罪名。 《漢書·燕王劉澤傳》:“定國 有所欲誅殺臣 肥如 令 郢人,郢人 等告 定國。
引定國 使謁者以它法劾捕格殺 郢人 滅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