墮民的意思

注音 ㄉㄨㄛˋ ㄇ一ㄣˊ

拼音 duò mín

基本釋義

⒈  稱惰民。紹興也叫“樂戶”。元滅南宋後,將俘虜和罪犯集中於紹興等地,稱之為“怯憐戶”;明編戶籍,統稱為“丐戶”,或為後世“墮民”來源之一。又相傳宋將焦光瓚率部降金,宋人引以為恥,乃貶其部卒之籍,稱為“墮民”。或謂指明初張士誠、方國珍的部屬。數百年來被視為“賤民”的一種,不許與一般平民通婚,不許應科舉,多任婚喪喜慶的雜役等事。清雍正時削籍,與平民同列。但與其他居民的界線,解放後才完全消失。

引證解釋

⒈  稱惰民。 紹興 也叫“樂戶”。 元 滅 南宋 後,將俘虜和罪犯集中於 紹興 等地,稱之為“怯憐戶”; 明 編戶籍,統稱為“丐戶”,或為後世“墮民”來源之一。又相傳 宋 將 焦光瓚 率部降 金,宋 人引以為恥,乃貶其部卒之籍,稱為“墮民”。或謂指 明 初 張士誠、方國珍 的部屬。數百年來被視為“賤民”的一種,不許與一般平民通婚,不許應科舉,多任婚喪喜慶的雜役等事。 清 雍正 時削籍,與平民同列。但與其他居民的界線,解放後才完全消失。

明 徐渭 《會稽縣誌諸論·風俗論》:“丐以戶稱,不知其所始,相傳為 宋 罪俘之遺,故擯之,名‘墮民’。”
唐弢 《推背集·墮民》:“浙 東有一種被人輕視的民族,他們的聲音笑貌,完全和當地居民一樣;可是兩者中間,卻深深地隔著一條鴻溝。他們叫做墮民……七百餘年來,他們就在悲苦和被人輕蔑的環境下過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