僉判的意思
注音 ㄑ一ㄢ ㄆㄢˋ
拼音 qiān pàn
基本釋義
⒈ 即籤判。籤書判官廳公事的簡稱。為宋代各州幕職,協助州長官處理政務及文書案牘。
⒉ 指做僉判官。
⒊ 簽名並作判詞。
引證解釋
⒈ 即籤判。籤書判官廳公事的簡稱。為 宋 代各州幕職,協助州長官處理政務及文書案牘。
引宋 陸游 《老學庵筆記》卷三:“晏安恭 為 越州 教授, 張子韶 為僉判。”
《警世通言·拗相公飲恨半山堂》:“﹝ 王安石 ﹞初任 浙江 慶元府 鄞縣 知縣……轉任 揚州 僉判。”
⒉ 指做僉判官。
引明 汪廷訥 《獅吼記·訪友》:“下官僉判 鳳翔 三年,蒙恩召直史館。”
⒊ 簽名並作判詞。
引明 袁巨集道 《與倪崧山》:“大約手疲於僉判,眼疲於簿領。”
▸ 判別
▸ 群牧判官
▸ 銓判
▸ 全稱判斷
▸ 區判
▸ 籤判
▸ 僉簿
▸ 僉妻
▸ 僉望
▸ 僉議
▸ 僉坐
▸ 僉邪
▸ 僉事
▸ 僉尾
▸ 僉贊
▸ 僉壬
▸ 僉允
▸ 僉小
▸ 僉憲
▸ 僉諧
▸ 僉人
▸ 僉同
▸ 僉院
▸ 僉佐
▸ 僉解
▸ 僉士
▸ 僉套
▸ 僉票
▸ 僉名
▸ 僉言
▸ 僉謀
▸ 僉然
▸ 僉屬
▸ 僉押
▸ 僉都御史